中共中央 國務院 中央軍委印發 《關于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融合發展的意見》
來源:未知 日期:2016-12-20 點擊:次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印發了《關于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融合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著眼國家安全和發展戰略全局,明確了新形勢下軍民融合發展的總體思路、重點任務、政策措施,是統籌推進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的綱領性文件。
《意見》指出,黨和國家歷來高度重視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融合發展。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們黨根據不同歷史時期國家安全和發展實際,不斷探索開拓具有中國特色的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協調發展之路,取得了巨大成就,國家綜合實力和國防實力顯著增強。但也要看到,我國軍民融合發展剛進入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的過渡階段,推動軍民融合發展還存在思想觀念跟不上、頂層統籌和統管體制缺乏、政策法規和運行機制滯后、有共識難落實等突出問題,軍民融合整體效益與巨大潛力亟待挖掘和進一步發揮。要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站在發展戰略全局高度,全面深化各領域改革,進一步把國防和軍隊建設融入經濟社會發展體系,把經濟布局調整同國防布局完善有機結合起來,不斷提高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融合發展水平。
《意見》明確,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融合發展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發展和安全兼顧、富國和強軍統一,深化改革,統籌謀劃,協同推進,健全體制機制,完善政策法規,創新發展模式,提升融合水平,促進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協調發展、平衡發展、兼容發展。
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融合發展的主要目標是:形成全要素、多領域、高效益的軍民深度融合發展格局,使經濟建設為國防建設提供更加雄厚的物質基礎,國防建設為經濟建設提供更加堅強的安全保障。到2020年,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更加成熟定型,政策法規體系進一步完善,重點領域融合取得重大進展,先進技術、產業產品、基礎設施等軍民共用協調性進一步增強,基本形成軍民深度融合發展的基礎領域資源共享體系、中國特色先進國防科技工業體系、軍民科技協同創新體系、軍事人才培養體系、軍隊保障社會化體系、國防動員體系。
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融合發展的基本原則是:
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是推進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融合發展的根本政治保證。必須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全面加強黨對軍民融合發展工作的領導,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到軍民融合發展的各領域全過程。
強化國家主導。牢固確立國家在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融合發展中的主導地位,加強軍地各領域各部門各層級的統籌協調,綜合運用規劃引導、體制創新、政策扶持、法治保障等手段,最大程度凝聚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融合發展合力。
注重融合共享。主動適應、把握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深入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全面落實新形勢下軍事戰略方針和改革強軍戰略,加強軍地協調、需求對接,在經濟建設中貫徹國防需求,在國防建設中合理兼顧民用需要,促進要素交流融合,提高資源共享程度。
發揮市場作用。注重運用市場手段優化軍地資源配置,積極引導經濟社會領域的多元投資、多方技術、多種力量更好服務國防建設,促進國防建設成果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實現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綜合效益最大化。
深化改革創新。打破思維定勢和利益藩籬,著力解決制約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融合發展的體制性障礙、結構性矛盾、政策性問題,建立健全有利于軍民深度融合發展的組織管理體系、工作運行體系、政策制度體系。
《意見》提出,加強基礎領域統籌,增強對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的整體支撐能力。統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統籌考慮軍地需求,綜合運用重要資源。地方交通運輸建設要按照突出重點、經濟有效的原則,強化政府主體責任,貫徹好國防要求。優化空域結構,推進空域分類管理和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建立空域動態管理、靈活使用機制。加強交通領域軍地資源、信息、服務保障等方面的共享與協作,積極推動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建設。統籌空間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國家空間基礎設施建設統籌力度。統籌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軍地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優化總體布局。統籌測繪基礎設施建設,建立跨部門跨領域地理信息資料成果定期匯交和位置服務站網共享機制。統籌氣象基礎設施建設,優化軍地氣象整體布局。統籌標準計量體系建設,建立標準化軍民融合長效機制。
加強產業領域統籌,建設中國特色先進國防科技工業體系。深化國防科技工業體制改革,進一步打破行業封閉,立足國民經濟基礎,突出核心能力,放開一般能力,推進社會化大協作,推進軍工企業專業化重組。擴大引入社會資本,積極穩妥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加快引導優勢民營企業進入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和維修領域,健全信息發布機制和渠道,構建公平競爭的政策環境。推動軍工技術向國民經濟領域的轉移轉化,實現產業化發展。積極參與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技術產業。
加強科技領域統籌,著力提高軍民協同創新能力。加快軍民融合式創新,整合運用軍民科研力量和資源,充分發揮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的優勢和潛力,廣泛吸納專家強化頂層規劃設計,開展聯合攻關,加強基礎技術、前沿技術、關鍵技術研究,推進軍民技術雙向轉移和轉化應用。完善軍民協同創新機制,加大國防科研平臺向民口單位開放力度,推動建立一批軍民結合、產學研一體的科技協同創新平臺。
加強教育資源統籌,完善軍民融合的人才培養使用體系。提升軍事人才質量,推動軍事人才發展體制改革和政策創新,拓展依托國民教育培養軍事人才范圍,構建地方師資力量、科研設施、創新成果向軍事人才培養開放服務的政策制度,健全依托社會開展軍事人才專業評價制度,評價結果納入國家職業資格管理體系。加強軍地教育資源統籌,充分依托普通高等學校、武器裝備研制單位儲備新興專業人才,對承擔軍事人才培養任務的地方單位,國家在條件建設、財政投入、表彰激勵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
加強社會服務統籌,提高軍隊保障社會化水平。建立健全軍地統籌銜接的公共服務體系,逐步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軍人保險保障體系,完善軍地醫療衛生資源共享機制,深化軍隊住房制度改革。地方黨委和政府要積極支持軍隊建設和改革,進一步發揮雙擁工作服務保障作用。統籌軍地文化建設,加強資源共建共享。提高軍隊各項保障水平,深入推進軍隊飲食保障、商業服務和油料保障社會化,將營區供(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納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調整出臺相關配套政策。加強軍事區域污染治理基礎設施建設和生態環境建設,實現軍地生態環境建設整體推進、同步達標。
強化應急和公共安全統籌,提高軍地協同應對能力。加強軍地應急力量建設,健全軍地應急行動協調機制,調整優化國家級應急專業力量結構,健全突發事件衛生應急軍地協調聯動機制,增強國家衛生應急保障能力。統籌推進軍地應急保障裝備設施建設,明確軍地應急保障裝備設施合作途徑及任務分工,改善軍地應急力量訓練條件,加強人才隊伍、科技研發能力建設。充分發揮國防動員力量的應急作用,建立健全應急動員響應機制,強化綜合防護措施建設。
統籌海洋開發和海上維權,推進實施海洋強國戰略。統籌兼顧維護海洋權益,制定國家海洋戰略,實現開發海洋和維護海權的有機統一。加強行動能力和保障設施建設,進一步形成黨政軍警民合力固邊戍疆新局面。
維護國家海外利益。切實維護國家海外經濟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保護海外中國公民和機構的合法權益。積極參與聯合國維和行動,深化國際軍事交流合作。
《意見》要求,必須采取有力措施,推動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融合發展。加強統一領導,搞好軍地協調。落實軍民融合發展戰略是各級黨委、政府和軍事機關的共同責任。加快建立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軍民融合領導機構,健全統一領導、軍地協調、順暢高效的組織管理體系,國家主導、需求牽引、市場運作相統一的工作運行體系,系統完備、銜接配套、有效激勵的政策制度體系。軍地規劃主管部門組織編制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融合發展專項規劃,納入國家規劃管理體系和軍隊建設規劃計劃體系,搞好軍地相關規劃計劃協調銜接。加強重大事項會商,及時通報情況,協商解決問題。
規范需求對接,促進資源共享。按照研究提出、分析論證、歸口上報、綜合平衡、審核確定、落實反饋的程序,建立軍地需求對接機制。軍地雙方要明確需求報送歸口部門,規范對接內容和程序,建立聯合工作機制。軍地業務主管部門共同擬制發布資源共享目錄,制定資源共享辦法,構建資源共享平臺,提高資源使用效率,促進軍地資源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
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中央和地方財政部門要按事權劃分,落實軍民融合發展資金保障,健全完善配套政策。軍地聯合組織實施一批具有戰略性、基礎性、公益性的重大工程,著力推出一批軍民融合重大項目和舉措。打造一批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區,形成可推廣、可復制、可持續的新路徑新模式,促進國防經濟和地方經濟深度融合。
健全法規標準,加強監督評估。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軍民融合發展,充分發揮法律法規的規范、引導、保障作用,提高軍民融合發展法治化水平。加快推進軍民融合發展綜合性法律立法,清理現行法規制度,修訂完善交通、信息、測繪基礎設施等領域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建立完善安全審查和監管制度,防范和控制國家安全風險。加強考查督導,建立問責機制,加大規劃實施、政策落實、項目建設監管力度,建立健全規劃、項目、投資、績效評估體系,強化規劃剛性約束和執行力。
《意見》最后強調,軍地雙方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強化“四個意識”、強化改革創新、強化戰略規劃、強化法治保障,自覺站在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的高度思考問題、推動工作,把軍民融合的理念和要求貫穿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全過程,按照職責分工抓好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融合發展工作,一件一件督導推進,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實到位。國家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要注重在經濟建設中貫徹國防需求,自覺把經濟布局調整同國防布局完善有機結合起來。軍隊要遵循國防經濟規律和信息化條件下戰斗力建設規律,自覺把國防和軍隊建設融入經濟社會發展體系。
各級要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著眼奪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偉大勝利,主動適應我國經濟發展新常態,積極應對世界新軍事革命挑戰,抓住機遇、扎實工作,同心協力開創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融合發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