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臺《意見》支持戰略新興產業優秀創業項目
來源:未知 日期:2015-08-11 點擊:次
加大對初創期創業政策支持力度,將初創期創業扶持政策對象范圍擴大到注冊登記3年以內的創業組織,對初創期創業組織新招用本市勞動力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規定給予創業帶動就業社會保險費補貼,擴大房租補貼對象范圍到在滬創業并帶動就業的所有創業者
深入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探索建立以大學生為主體的專業性孵化基地和創業園,建設一批大學生創業示范基地
上海市近日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本市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提出多項政策措施。目前,本市各相關部門正研究制定《意見》配套文件。
全力推進創業帶動就業
“加大對初創期創業政策支持力度,將初創期創業扶持政策對象范圍擴大到注冊登記3年以內的創業組織,對初創期創業組織新招用本市勞動力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規定給予創業帶動就業社會保險費補貼,擴大房租補貼對象范圍到在滬創業并帶動就業的所有創業者,重點支持戰略新興產業領域的優秀創業項目。”在全力推進創業帶動就業方面,《意見》在戶籍、政策扶持、擔保貸款等方面給予強力支持。
例如,加大創業人才引進力度,對市場認可的創業人才及其核心團隊,直接賦予居住證積分標準分值,居住證轉辦戶口年限可由7年縮短為3至5年。對獲得一定規模風險投資的創業人才及其核心團隊,予以直接入戶引進。調動科研人員創業積極性,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鼓勵科研機構和院校向高校畢業生創設的小微企業優先轉移科技成果,完善科技人員創業股權激勵政策。
全面開展創業型城區創建
全市各區縣要全面開展創業型城區創建工作,健全鼓勵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機制。營造寬松便捷的準入環境,堅決推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培育創業創新公共平臺,發展科技服務業,推廣新型孵化模式,建立購買創業孵化服務的補貼機制,落實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的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創業服務平臺,按規定給予政策扶持。
拓寬創業投融資渠道,充分發揮上海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上海市天使投資引導基金的引導和杠桿作用,探索建立創業投資、天使投資早期獎勵機制和風險補償機制。加大創業貸款擔保和貼息政策支持力度,創業擔保貸款對象范圍擴大到本市高校畢業且在滬創業的所有青年大學生。加大減稅降費力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落實促進就業創業稅收優惠政策,全面清理涉企的各類收費。
加強就業創業服務工作
《意見》提出,要加強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發展現代職業教育,擴大職業院校“雙證融通”試點范圍和規模,推進職業資格證書與學歷教育課程學分的轉換互認。加大創業培訓工作力度,進一步擴大創業培訓的補貼范圍,調動勞動者參加創業培訓的積極性。加強就業技能培訓,支持企業以新招用的青年勞動者和新轉崗人員為重點,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給予職業培訓補貼等政策扶持。加強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充分利用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鼓勵大企業自行開展職工職業培訓,健全中小微企業培訓服務平臺提供培訓對接服務。強化職業培訓基礎能力建設,完善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加大勞動者職業培訓補貼力度。
統籌推進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的就業工作。深入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探索建立以大學生為主體的專業性孵化基地和創業園,建設一批大學生創業示范基地。將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的對象范圍擴展到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見習單位以及創業見習成效明顯的基地,給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加強對困難人員的就業援助,探索不同類型就業困難人員的分類援助辦法。深入實施“離土農民就業促進專項計劃”,積極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加大力度推進扶持青年“啟航”計劃,促進長期失業青年就業。搭建服務平臺,扶持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強化對刑滿釋放人員、社區服刑人員、戒毒康復人員等特殊群體的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
就業創業服務需要進一步加強。加快建立統一規范靈活的人力資源市場,消除城鄉、行業、身份、性別、殘疾等影響平等就業的制度障礙和就業歧視。強化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為城鄉勞動者提供均等化的公共就業服務,大力推進公共就業服務標準化建設,提升服務的精細化和專業化水平。進一步深化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建設,推進政府部門和社會機構之間的就業信息共享開放,支持社會服務機構利用政府數據開展專業化就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