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風電投資7000億 重點發展中東部和南方地區
來源:未知 日期:2016-12-02 點擊:次
目前,風電已經成為我國繼煤電、水電之后的第三大電源。到2015年底,全國風電并網裝機達到1.29億千瓦,年發電量1863億千瓦時,占全國總發電量的3.3%,比2010年提高2.1個百分點。
《規劃》提出了未來五年的發展目標。在總量上,到2020年底,風電累計并網裝機容量確保達到2.1億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風電并網裝機容量達到500萬千瓦以上;風電年發電量確保達到4200億千瓦時,約占全國總發電量的6%。在消納利用目標上,到2020年,有效解決棄風問題,“三北”地區全面達到最低保障性收購利用小時數的要求。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司司長朱明解釋,“此前我們曾經提出‘如果條件許可,2020年風電累計并網裝機容量力爭達到2.5億千瓦’的目標,但最終沒有寫入,這主要是考慮到了‘棄風’問題仍然比較嚴重,需重點解決。”
“《規劃》為兌現到2020年實現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左右的國際承諾奠定了基礎。”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秘書長秦海巖分析。
秦海巖分析,除去核電和水電的貢獻之外,到2020年,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電量必須要達到6500億千瓦時以上。按照目前不同可再生能源電力的平均利用小時數計算,屆時風電的并網裝機規模至少要達到2.1億千瓦。
根據《規劃》,按照陸上風電投資7800元/千瓦、海上風電投資16000元/千瓦測算,“十三五”期間風電建設總投資將達到7000億元以上。
重點開發“低風速”地區風電
“十三五”期間風電開發布局重心將發生重大轉移,將由過去的“三北”地區轉向中東部和南方地區。
相比“三北”這一高風速地區,中東部和南方地區屬于典型的低風速地區,即年平均風速低于6米/秒的地區。盡管這一地區可利用的低風速資源面積約占全國風能資源區的68%,但此前業界認為低風速資源開發不具有經濟性。
但這一情況正在改變。“通過‘十二五’期間的技術創新,葉輪直徑的加大、翼型效率的提升、控制策略的智能化以及微觀選址的精細化等,提高了機組的整體發電效率,使低風速資源區也具備了經性。”秦海巖介紹,“目前,年平均風速5米/秒的風電場,年等效滿負荷利用小時數也可以達到2000左右。”
為此,《規劃》提出,到2020年,中東部和南方地區陸上風電新增并網裝機容量4200萬千瓦以上,累計并網裝機容量達到7000萬千瓦以上。這意味著這一地區的風電新增并網裝機規模超過了“三北”地區陸上風電新增并網裝機3500萬千瓦左右的規模。
“若再算上東部海上風電的新增并網裝機容量,2020年中東部和南方地區新增并網裝機容量將占到全國新增并網容量的56.9%,遠遠高于‘十二五’的25.8%。”秦海巖分析,這一地區累計并網裝機容量在全國的占比也將由“十二五”的21.7%提高到33.3%。
“但這一目標實現起來并不容易。雖然低風速開發具有了經濟性,但對開發業主、整機廠商和設計院的要求也越來越高。”朱明分析。
“對開發商而言,中東部和南方地區的地形復雜多樣,不像西部地區一馬平川,選址難度大,工程建設成本相對較高。”遠景能源副總裁田慶軍分析,這種比較難以建大規模風電場,而更適合建分散式風電場,同時這也意味著運維成本的增加。
田慶軍介紹,“整機廠商不僅需要設計出適應低風速地區的小機型,還必須考慮產品與復雜地形的匹配度和控制系統的智能性。”
“綜合算下來,這一地區的風電裝機成本差異較大,在8000元/千瓦左右或者以上,高于‘三北’地區的6000元/千瓦左右的裝機成本。”秦海巖分析。
田慶軍認為,目前低風速地區風電場開發主體仍以“五大六小”的央企為主,未來很多地方能投公司也將會積極參與進來。它們在協調政府關系和調用當地資源上更具有優勢,而一般的民營企業由于項目投資的不確定性增加則會更加謹慎。
此外,在東部地區的海上風電領域,《規劃》提出,到2020年,全國海上風電開工建設規模達到1000萬千瓦,力爭累計并網容量達到500萬千瓦以上。
在布局上,重點推動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等省的海上風電建設,到2020年四省海上風電開工建設規模均達到百萬千瓦以上。積極推動天津、河北、上海、海南等省(市)的海上風電建設。探索性推進遼寧、山東、廣西等省(區)的海上風電項目。
三北地區重點解決“棄風”
在重點布局中東部和南方地區的同時,《規劃》也提出要解決西部地區的“棄風”頑疾,重點解決存量項目的消納利用問題。
根據國家能源局的統計,今年前三季度,全國風電平均利用小時數1251小時,同比下降66小時;風電棄風電量394.7億千瓦時;平均棄風率19%,其中甘肅為46%,新疆為41%,吉林為34%,內蒙古為23%。
“棄風限電不僅直接影響到風電企業的經濟效益,而且是制約風電整體開發成本降低的一個重要因素。”秦海巖分析。
為此,《規劃》提出,到2020年,“三北”地區在基本解決棄風問題的基礎上,通過促進就地消納和利用現有通道外送,新增風電并網裝機容量3500萬千瓦左右,累計并網容量達到1.35億千瓦左右。
國家能源局特別強調,相關省(區、市)在風電利用小時數未達到最低保障性收購小時數之前,并網規模不宜突破規劃確定的發展目標。風電占比較低、運行情況良好的省(區、市),有序新增風電開發和就地消納規模。
《規劃》提出,借助“三北”地區已開工建設和已規劃的跨省跨區輸電通道,統籌優化風、光、火等各類電源配置方案,有效擴大“三北”地區風電開發規模和消納市場。
為此,“十三五”期間,國家將有序推進“三北”地區風電跨省區消納4000萬千瓦(含存量項目)。利用通道送出的風電項目在開工建設之前,需落實消納市場并明確線路的調度運行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規劃》提出要嚴格落實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在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以外的情況下,若因化石能源發電擠占消納空間和線路輸電容量而導致風電限電,由相應的化石能源發電企業進行補償。
一位風電開發企業負責人分析,“補償何時啟動、如何啟動以及怎么計算,國家應該給出一個指導性意見,否則可能只是望梅止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