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產業數字化助推經濟體系效能提升
來源:中國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1-04-14 點擊:次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關鍵時期,也是文化產業轉型升級的關鍵時期。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確立了到2035年建成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國家文化軟實力顯著增強的遠景目標,提出“健全現代文化產業體系”“實施文化產業數字化戰略”等新表述新戰略。文化產業是文化建設的重要方面,實施文化產業數字化戰略,有利于轉方式、擴消費、增就業、促轉型,必將為助推國民經濟體系效能提升作出更大貢獻。
文化產業進入數字化轉型升級的新發展階段
文化產業實力不斷發展壯大。“十三五”期間,一系列文化產業政策出臺,有效推進了文化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我國文化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同時,數字內容產業生態初步形成,輻射到電信、出版、通信、廣播電視、工業設計等眾多行業,大幅拓展了傳統文化產業的邊界。數字技術的廣泛運用,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讓長期隱匿于故宮、敦煌莫高窟、孤本古籍等珍稀文化中的遺存“活起來”。
科技創新賦予文化產業發展新動能。隨著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深入演進,以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云計算、區塊鏈等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術正廣泛滲透到文化產業各方面,既催生了新的文化業態、延伸了文化產業鏈,又集聚了大量創新人才,文化產業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層出不窮。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文化新業態特征較為明顯的16個行業小類實現營業收入5236億元,增長15.5%。數字文化產業得到了飛速發展,已成為擴大內需、增加就業、推動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
文化消費需求更加旺盛。2020年,我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突破1萬美元,中等收入群體超過4億人,居民消費結構不斷升級,推動文化消費需求快速增長,文化市場規模持續擴大。疫情期間,全國停止了各種線下文化活動,各運營商紛紛探索線上運營新模式,以愛奇藝、優酷、抖音為代表的視頻產業,以騰訊游戲、盛大游戲等為代表的游戲產業,以微信讀書、喜馬拉雅、網易云音樂等為代表的線上知識(音樂)產業,在短期內吸引了數千萬習慣于知識付費的消費者,形成了“扎堆消費”數字文化產品的聚集效應。數字文化消費正在進入一個提質增量的擴張期,文化消費市場蘊藏著巨大潛力。
推動文化領域供給側改革,提升數字文化產業核心競爭力
“十四五”時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我國高質量發展的主線。數字文化產業作為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能耗低的“兩高一低”知識密集型產業,有助于促進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是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生力軍,數字文化產業呈現出供需兩旺的顯著優勢。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說,“文化和科技融合,既催生了新的文化業態、延伸了文化產業鏈,又集聚了大量創新人才,是朝陽產業,大有前途。”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加強數字文化內容和原創能力建設。文化產品是具有意識形態屬性的特殊商品,數字文化內容建設要始終把握好意識形態屬性和產業屬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之間的關系,始終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數字技術的迅猛發展推動文化產品生產方式由標準化向個性化轉變,增加了優質供給,成為文化產品生產提質升級的重要驅動力,由此形成的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發展趨勢,正在以全新的方式改變著中國文化的發展形態和產業結構。加強原創能力建設,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培育和塑造具有鮮明中國文化特色的原創IP,加強IP開發和轉化能力,通過打造更具影響力的數字文化品牌,創造更多既能滿足人民文化需求,又能增強人民精神力量的數字文化產品。
加快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推動文化和科技的跨行業、跨部門深度融合。數字技術所具備的通用性和共享性,可以在促進文化產業創新發展的同時,變革文化產業組織體系,催生出更多的新興業態、商業模式,從而重構文化產業的創新生態。要注重對文化重點領域重大科技需求的分析研判,建設數據中心、云平臺等數字基礎設施,完善文化產業“云、網、端”基礎設施,打通“數字化采集—網絡化傳輸—智能化計算”數字鏈條。同時,完善文化領域數字經濟生產要素,加強APP、小程序等移動互聯網基礎設施建設,促進產業互聯互通。鼓勵數字文化企業參與企業級數字基礎設施開放合作,完善文化產業領域人工智能應用所需基礎數據、計算能力和模型算法,推動傳統文化基礎設施轉型升級。
推動技術創新和應用,以促進精準供給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數字文化內容創造能力和服務能力的關鍵在于精準供給。這就需要充分利用數字技術的延展性,延長數字文化資源供給的“服務鏈”,不斷提升供給和需求之間的匹配精準度。支持建立產學研用協同合作的產業技術創新聯盟,推動跨行業、跨部門、跨地域成果轉化。支持5G、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物聯網、區塊鏈等在文化產業領域的集成應用和創新,建設文化產業數字化應用場景。
注重文化領域需求側管理,激發數字文化消費潛力
需求側管理有利于釋放消費潛力,數字文化消費具備傳播迅捷、互動性強、綠色環保等特點,正在成為社會主流風尚,有望成為未來引領新消費的主引擎。但擴大新型消費中仍有不少的堵點和難點,迫切需要著眼于持續提升居民的消費能力,通過文化領域需求側管理,推動國內總需求的中長期擴張,主要包括以下三個途徑。
加強文化市場體系建設,推動新型消費提質擴容。人工智能、大數據、VR、AR等數字技術的應用,文化數字內容服務、多媒體游戲動漫、可穿戴智能文化設備等新業態、新體驗不斷豐富居民文化消費選擇,也為文化市場發展注入新活力。沉浸式、互動式、個性定制化的文化產品走進大眾視野,5G的普遍商用將進一步釋放數字文化產品的消費潛力和市場價值,也迫切需要變革文化市場管理的傳統思維。應鼓勵引導在線教育、直播帶貨、互聯網診療、智慧超市等新興消費業態發展,借助數字技術延伸旅游文化產業鏈,利用數字技術改造提升旅游景區,打造智慧景區、智慧酒店、智慧旅游小鎮,數字公園、虛擬現實主題公園,打造區域數字旅游公共服務平臺,通過線上線下結合、跨界業務融合,整合旅游體驗、旅游管理、旅游服務和旅游營銷等功能,為消費者提供快速、精準、多樣化、本地化的旅游服務,提升旅游體驗智能化服務水平。
建構文化消費的新場景,引導國貨品牌轉型升級。數字科技的不斷發展加速文化產品的迭代更新,催生更多的文化消費場景,也牽引文化供給的新業態、新模式升級。數字網絡平臺成為線上文化內容與線下多種業態融合的有效手段。要不斷創造滿足年輕用戶多樣化、個性化需求的新場景,加速傳統文化與數字文化融合發展,推動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內容生產、業態創新和傳播推廣模式創新,盤活文物、場館、演藝等文化資源,扶持“老字號”和國貨品牌跨界發展,提升國貨品牌認可度、美譽度和市場價值,實現傳統IP變現開發和“非遺”產業化,引領青年文化消費潮流,讓國貨品牌“潮起來”。
健全數字治理規則,優化文化消費環境。目前,我國數字文化產業的商業環境還不夠完善,由于缺乏明確規則和要求,互聯網企業之間的限制競爭、平臺壟斷問題相當嚴重,導致中小微企業的創新活力受到抑制。要塑造和維護鼓勵創新的數字文化市場體系,健全數字治理規則,加強數字文化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的知識產權保護,為數字經濟、新業態以及企業知識產權布局提供法治基礎,促進中小企業知識產權運用和價值實現,讓每個市場主體都能依法分享數據價值的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