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崔向群:支持江蘇創建國家技術創新中心
來源:未知 日期:2022-03-08 點擊:次
國家技術創新中心以產業前沿引領技術和關鍵共性技術研發與應用為核心,是搶占全球產業技術創新制高點、推動產業邁向價值鏈中高端的重要科技力量,對國家重點產業領域技術創新發揮戰略支撐引領作用。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科學院院士、中科院南京天文光學技術研究所學術委員會主任崔向群已連續十年參加全國兩會。今年,崔向群建議,由國家科技部會同財政部等部門,加大對國家技術創新建設工作的支持和指導,加快完善配套政策,多措并舉支持地方發揮優勢特色,創建領域類國家技術創新中心,著力攻克一批產業前沿和共性關鍵技術,為增強我國重點產業領域的自主可控能力提供支撐。
據崔向群介紹,2017年以來,科技部等部門相繼印發《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建設工作指引》《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建設運行管理辦法(暫行)》等文件。截至目前,科技部共批準建設綜合類技術創新中心3家,領域類技術創新中心12家。
近年來,江蘇緊盯國家戰略布局,積極挖掘區域戰略性新興產業技術發展優勢,多措并舉推動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建設。已獲批牽頭建設國家生物藥技術創新中心、參與建設長三角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綜合類)和國家第三代半導體技術創新中心。目前,江蘇正在圍繞特種合金、集成電路設計自動化、水生態安全與健康、高性能計算應用、健康食品智能制造等優勢重點領域積極創建國家技術創新中心。
但崔向群發現,在創建工作推進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
首先,全國布局與地方需求之間存在較大差距。目前,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已布局的領域類包括高速列車、新能源汽車、合成生物、生物藥、第三代半導體、川藏鐵路、燃料電池、新型顯示、耐鹽堿水稻、玉米種業、生豬等,與國家重點發展的產業領域差距較大,總量遠不能滿足全國各地產業創新需求。
其次,建設和評價尚無成熟標準可循。技術創新中心是全新的平臺體系,在組建模式、運營管理、研發投入、團隊建設、項目合作、收益分配等方面無固定模式,尚處在探索階段,急需通過改革創新,特別是盡快明晰評價標準,以保障技術創新中心高水平運行發展。
再次,在賦予國家重大戰略任務方面缺乏支撐。目前,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獲批后,在國家層面僅限于賦予了國字頭平臺的名號,在資金和承擔國家重大戰略任務方面缺乏實質性的支持,不利于技術創新中心的功能發揮和做大做強。
針對于此,崔向群建議具體從三方面著手。
第一,支持江蘇圍繞國家需求和優勢領域建設國家技術創新中心。
江蘇實體經濟發達,產業創新水平高,連續八年占據制造業規模全國第一,建有國家創新型產業集群15個,國家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172家、持續保持全國第一;同時,江蘇通過省產業技術研究院的改革試驗,在創新資源集聚、科技成果轉化和創新生態建設等方面探索出了一批可推廣復制的創新體制、機制,為江蘇建設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奠定了堅實基礎。
前期,江蘇圍繞優勢產業領域加強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的培育,其中,創建特種合金、集成電路設計自動化、水生態安全與健康、膜材料、高性能計算應用等領域類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已納入部省工作會商議定重點事項,建議科技部加強工作指導,支持江蘇在相關領域創建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為江蘇建設高水平創新型省份、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第二,研究出臺相關管理辦法的政策細則。例如,提出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的重點領域的規劃和布局,進一步增加政策的可預見和可操作;完善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的評價機制,多采取“揭榜制”“賽馬制”形式,通過多方有序競爭激發創新激情與活力,真正讓有優勢的地方和單位承建,形成協同創新、良性競爭的有利局面,全面支撐重大戰略共性技術和產業發展。
第三,加大對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的資金和政策支持。加大資金、項目等配套支持力度,賦予其承擔更多的國家戰略任務。明確由其組織相應領域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等任務,推動基地、項目、人才、資金一體化配置。鼓勵引導地方政府定向組織實施相關領域重大科研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