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關于開展產業鏈龍頭企業自薦工作的通知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2-05-06 點擊:次
各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京津冀產業協同發展戰略以及《北京市“十四五”時期高精尖產業發展規劃》,充分發揮龍頭企業對高精尖產業的引領帶動作用,釋放其在產業鏈要素配置中的主導作用以及對產業發展的引領帶動作用,市經信局擬開展產業鏈龍頭企業自薦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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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薦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產業鏈龍頭企業應為在北京市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先進制造業和軟件信息服務業企業。
2.企業應在國內同行業具有一定行業領導地位,有意愿通過發揮自身優勢,帶動鏈上中小企業發展,助力京津冀產業發展生態的打造和企業運營生態的重塑。
3.先進制造業企業上一年度工業產值10億元(含)以上;軟件信息服務業企業上一年度營業收入20億元(含)以上。
4.企業擁有市級以上創新研發平臺(包括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或上一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軟件信息服務業企業比例不低于7%)。
5.以上條件需同時符合。
(二)履行責任
1.結合本市高精尖產業發展、京津冀協同需要以及本企業實際,制定明晰可行的企業帶動產業發展的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充分發揮行業引領作用,帶動上下游企業協同發展,引導上下游企業開展數字化升級和智能化改造。
3.推動關鍵零部件制造和產業鏈關鍵環節在京津冀區域落地,顯著提升區域配套化率,提振區域產業發展內生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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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一)申報材料
1.北京市產業鏈龍頭企業申請表(模板見附件1);
2.北京市產業鏈龍頭企業申請報告(模板見附件2);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研發創新平臺建設、專利授予方面的佐證說明材料;
4.其他相關證明。
上述申報材料,要編制名錄,并用A4紙雙面按順序、分類裝訂成冊(每類都要加蓋企業公章)。
(二)自薦流程
1.產業鏈龍頭企業遴選工作主要采用自薦方式進行。符合條件的企業,以自愿原則向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交申請(紙質申報材料3份,電子版刻錄光盤)。
2.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并出具同意申請的推薦函。
3.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統籌負責,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復核,通過后組織開展后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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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項
1.本項工作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代辦,任何單位不得以盈利為目的開展與企業自薦有關的活動。
2.自薦周期。企業自薦時間為4月29日-5月20日;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時間為5月20日-5月25日。如發生政策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以最新通知為準。
3.咨詢電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010-55578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