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林草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5年)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02-02 點擊:次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森林是水庫、錢庫、糧庫、碳庫重要論斷,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緊緊圍繞省委“3815”戰略和州委“337”工作思路,全面加快全州林草產業高質量發展,著力將紅河州建設成為云南林草產業高質量發展示范區,根據《云南省林草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2—2025年)》《紅河州“十四五”林業和草原保護發展規劃》,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工作目標。圍繞將紅河建設成為云南林草產業高質量發展示范區的總體目標。到2025年,力爭全州森林覆蓋率達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全州林草產業總產值達到670億元,森林蓄積量達到1.2億立方米,森林生態系統服務價值達到1313億元,林下經濟利用林地達到500萬畝,特色林果種植面積達到350萬畝,中藥材種植面積達到130萬畝,優質鄉土林果苗木保障能力達到1.2億株/年,建設森林鄉村1000個,國家級森林康養試點單位累計達到30家,申報認定省級林草產業龍頭企業10家,實現龍頭企業縣級全覆蓋,市場建設日趨完善,初步構建特色鮮明、綜合效益顯著、輻射帶動能力強的現代林草產業體系,實現生態美、產業優、百姓富。
(二)基本原則。突出特色優勢,增強林草產業競爭帶動能力;突出規模效應,優化區域布局和集群發展;突出科技支撐,推動林草產業提質增效;突出社會主體,促進多元化投入和參與;突出市場導向,形成供給側需求端雙驅動;突出改革創新,完善林草產業化經營機制。
(三)產業布局。綜合考慮各縣市生態區位、資源稟賦和產業發展現狀,按照分類施策、差異化發展的原則,北部7縣市主要以特色經濟林果、木本油料、林下經濟、林產品精深加工為重點,南部6縣以林下藥材、木本油料、珍貴用材林、速生豐產林為重點。濕地生態旅游重點布局在石屏、紅河、元陽、綠春、金平等5縣,森林、地質、草原景觀旅游重點布局在開遠、建水、瀘西、屏邊等4縣市,森林康養重點布局在蒙自、個舊、彌勒、石屏、屏邊、河口等6縣市。綠化觀賞苗木主要布局在蒙自、個舊、開遠、彌勒、建水等5縣市。
二、主要任務
(一)建設全省全面推行林長制工作引領區。嚴格落實林業資源保護發展“黨政同責、屬地負責、部門協同、全域覆蓋”,充分運用“統籌在省、組織在州、責任在縣、運行在鄉、管護在村、責任到人”的全鏈條林長制工作責任體系,守護紅河可持續發展的林草資源,強化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加大外來入侵物種監測治理力度,優化林火阻隔系統布局,提高森林抵抗自然災害能力,筑牢國家西南生態安全屏障。結合“三區三線”劃定和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理順生產、生活、生態空間關系,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加快推進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全面提升重要生態區域自然資源保護和利用水平。根據各縣市森林草原資源狀況和種養傳統,以縣市為單位制定林草產業發展負面清單,合理確定適宜發展的林草產業類別、規模及利用強度。在確保森林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前提下,科學規劃布局,健全利用管控制度,支持鼓勵在人工商品林、退耕還林地中有序發展林下中藥材、野生菌、森林蔬菜等林下產業。嚴禁在自然保護地核心區發展林下種養,嚴禁以發展林下經濟為名擅自改變林地性質或毀壞林木。(州林草局、州發展改革委、州自然資源規劃局、州科技局、州應急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有關州林長制成員單位配合抓好落實,各縣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落實,以下均需各縣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落實,不再列出)
(二)建設云南城鄉綠化美化行動先行區。認真執行國家關于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工作要求,堅持存量增量并重、數量質量統一,合理安排用地、合理利用水資源、科學選擇造林樹種,統籌推進城鄉綠化美化三年行動計劃,開展以北部石漠化區域、南部紅河谷干熱河谷以及國家儲備林建設、森林撫育等為重點的大規模國土綠化。推動城鎮、道路、湖泊、景區等重點區域森林擴面提質增效。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加強天然林保護修復和公益林管護,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實現天然林與公益林并軌管理。嚴格劃定和保護基本草原,科學實施草原生態修復工程,提升草原生態功能和生產能力。實施森林分類經營管理,因地制宜發展商品林,培育優質木材資源。加強古茶山、古茶樹和古樹名木保護管理。推進環境友好型膠園建設,增強天然橡膠供給穩定性。(州林草局、州發展改革委、州自然資源規劃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農業農村局、州水利局、州文化和旅游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建設林區鄉村振興生態惠民樣板區。完善龍頭企業綁定合作社、合作社綁定林農“雙綁”利益聯結機制,帶動林農積極參與林草產業融合發展,推動林農積極分享全產業鏈發展收益。加快發展政策性林草產業保險,支持企業增加商業收儲,保持林草產品價格合理穩定。支持村集體探索利用集體林草資源,建設林草產業生產、加工、經營、服務設施和鄉村旅游項目,通過發包或自主經營增加林農收入。建設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平臺,實現“一張清單管制度、一個平臺管發放”,確保生態護林員、退耕還林還草等財政補貼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州林草局、州發展改革委、州財政局、州農業農村局、州鄉村振興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建設重點特色經濟林產業發展精品區。多渠道拓展用地空間,支持利用低效茶園、低效人工商品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等各類適宜的非耕地國土資源改培經濟林,擴大特色經濟林種植規模。按照良種栽培、規模種植、科學管理的要求,采取新建和改造相結合的方式,到2025年,實施木本油料提質增效30萬畝,全州油茶面積擴大到20萬畝以上。以修復濕熱河谷森林生態為目標,建成以八角、肉桂、沉香等為主的藥用經濟林產業基地10萬畝。實施特色林果提質增效130萬畝,新發展花椒、荔枝、石榴等特色林果50萬畝,全州特色林果種植面積達到350萬畝。加快完善特色經濟林生產標準化體系建設,引導林農群眾開展標準化生產、集約式經營,支持儲藏加工企業開展精深加工和副產品開發,提高綜合效益。(州林草局、州自然資源規劃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農業農村局、州鄉村振興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建設人工商品林林下經濟發展試驗區。在保障森林生態系統質量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有序發展林藥、林菌、林果、林花、林下種養殖等多種森林復合經營模式。積極推進中藥材林下種植基地建設,以彌勒、瀘西、屏邊、紅河、金平、綠春6個“云藥之鄉”為重點,推動三七、石斛、重樓、白芨、黃精、燈盞花、南板藍根、砂仁、草果等道地優勢藥材和優勢主栽品種藥材林下仿原生境種植,到2025年,建成11個道地優勢藥材良種繁育基地、11個良種中藥材苗圃基地,中藥材種植面積達到130萬畝。以彌勒、建水、石屏、瀘西為主的北部針葉林重點分布縣市,推進封山育菌、包山拾菌、人工促進野生繁育等措施,實現封育區野生菌優采多采。利用人工針葉林資源,開展牛肝菌、松茸、干巴菌、羊肚菌等珍貴野生菌的人工仿野生種植技術研究和栽培,不斷提高優質野生菌供給能力。到2025年,建成10萬畝野生食用菌仿生栽培示范基地。充分利用林下空間積極發展家畜、家禽、林蜂等,將林下養殖和林下飼草種植,統籌納入畜禽養殖、動物防疫、加工流通和綠色循環發展體系,拓展畜牧業發展空間。引進先進加工技術和設備,開展配方香料、生物制藥、禽畜食品、野生菌冷藏及制品精深加工,擴大精深加工產能,延長產業鏈。到2025年,全州林下經濟利用林地面積達500萬畝以上,林下經濟產業總產值達到100億元。(州林草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農業農村局、州市場監管局、州供銷聯社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建設生態旅游與森林康養發展融合區。在保護的前提下,充分挖掘森林、濕地、草原、地質等景觀資源,依托自然保護區、國有林場、國家濕地公園、地質公園、森林公園以及州內良好的森林生態資源,整合景觀資源、民族文化資源、自然資源等資源優勢,深度融合醫療、養老、體育、文化、特色飲食等行業,積極發展觀光、科考科普、休閑度假、探險和鄉村民俗體驗等特色生態旅游,大力興辦休閑養生、療養康復、休閑運動、生態養老、環境教育、保健食療等多種康養產業新業態。積極推進國家森林城市、森林鄉村、森林人家、森林特色小鎮創建工作。加快推進森林浴場、休閑運動、康復中心、食療場館、養生步道、自然教育、生態養老、導引服務等系統設施建設,提升和打造知名品牌,助推紅河全域生態旅游高質量發展。到2025年申報和認定30個國家級森林康養基地,森林生態旅游知名品牌3個以上,濕地旅游知名品牌2個以上。(州林草局、州發展改革委、州民政局、州交通運輸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衛生健康委、州市場監管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七)建設綠美云南種業振興產業鏈聚集區。按照“州級統籌、國有主體、民營參與、發展共享”的原則,通過向上爭取資金、引入社會資本、國有公司主體、民營企業參與的方式,加快建設保障性苗圃體系,在扶持引導盤活全州現有苗木基地和苗木企業做實做優存量的基礎上,做足綠化美化苗木增量文章,啟動實施紅河州林果苗木種質資源庫(圃)項目,建成全省一流的林果優質鄉土苗木示范基地,確保到2025年每年優質鄉土苗木保障能力達到1.2億株,建成西南地區最大的綠化美化苗木種苗基地。鼓勵利用苗圃景觀資源開展生態旅游,推動基地化、良種化、標準化、精品化建設和產業化生產。科學開展特有野生植物、鄉土樹種、觀賞苗木和草種種質資源收集,建設設施完備的種質資源圃和種源繁育基地,抓好種質資源收集保護,合理開發利用,培育優質特有品種。以蒙自、個舊、開遠、彌勒、建水5個縣市為重點,加大名特稀鄉土樹種培育,穩步提升苗木質量,積極推進具有紅河特色的木蘭科樹種、木樨欖、清香木、黃連木、石楠、滇樸、榕樹等常用鄉土景觀綠化樹種為重點的苗木培育。(州林草局、州自然資源規劃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農業農村局、州市場監管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八)建設林草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實踐區。堅持“放活商品林,管好公益林和天然林”的原則,引導鼓勵社會資本參與,以國家儲備林為重點,大力培育珍貴用材林、速生豐產林、大徑級用材林和混交林。加快建設林地節約型、效益提升型、資源增長型、環境保護型優質高產原料基地。優化木材加工業產業布局,推動木材制品深加工發展,推進木材節約利用,提高木材綜合利用水平。加大招商引資,重點在屏邊、金平、蒙自等3縣市開發綠色人造板和高檔家具等產品。加強技術創新、新技術引進和技術升級改造,促進產品升級換代和木材高效利用。(州林草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市場監管局、州投資促進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將林草產業發展工作納入林長制工作重要內容,建立州級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各方資源和力量全力推進落實。各縣市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將林草產業發展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推動重要政策、重點工作、重大項目落實落地。(州林草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農業農村局、州商務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投資促進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壯大經營主體。以整合擴大產業規模、提升單位效益和提高精深加工、冷鏈貯運、營銷能力為重點,培育引進一批鏈主企業。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林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支持成長性良好的中小微農林企業加快發展,加強小而特、特而精、精而強的本土特色企業扶持培育。依托有關行業協會、龍頭企業建立重點產區聯盟,培育優勢產業集群。深入推進農林合作社規范提升行動,引導適度規模經營,建立“龍頭企業+合作社+農戶+基地”利益聯結機制,提高林農組織化水平和抗風險能力。鼓勵返鄉入鄉農民工通過發展或參與木本糧油種植、林下特色種養殖及特色加工、物流冷鏈、產銷對接等相關產業,實現就地就近創業就業。(州林草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農業農村局、州商務局、州鄉村振興局、州投資促進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延長產業鏈條。堅持園區化、專業化、集約化發展方向,按照“大產業+新主體+新平臺”發展模式和“科研+種養+加工+流通”全產業鏈發展思路,進一步優化空間布局,引導林草產品加工企業向園區聚集。提升加工園區建設,逐步構建起產業園區(集聚區)為點、產業集群為線、產業強縣為面的重點產業布局。積極引導儲藏、保鮮、烘干、分等分級、包裝、運銷、檢驗檢測、原料交易、支付結算等關聯產業入駐園區配套發展,支持冷鏈物流、包裝、工業設計、品牌營銷企業與林草產品加工企業建立產業聯盟。推進食品加工、林藥產業、精細化工、動物飼料等精深加工和副產品開發。深化大數據智能化應用,建立智慧林草產品加工園區,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支持引導各類專業化經營主體發展林產品加工業,提升產業競爭力。(州林草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自然資源規劃局、州交通運輸局、州農業農村局、州國資委、州投資促進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投入機制。積極爭取油茶低產低效林改造納入國家扶持政策。探索建立國資平臺托底收儲補助政策。按照上級部署,擴大林草貸款貼息規模,將營造林、收儲加工林草產品等貸款納入財政貼息范圍。鼓勵現代林草龍頭企業按市場化方式自主發起設立各類林草產業基金。鼓勵金融機構拓展服務,擴大林權抵押等貸款規模,開發林草全周期信貸產品,探索林草業經營收益權質押貸款和生態補償收益權質押貸款。嚴格執行用地保障、稅費減免、農機購置補貼、農業生產用電等優惠政策。(州財政局、州發展改革委、州農業農村局、州國資委、州能源局、州林草局、州金融辦、州鄉村振興局、州投資促進局、州稅務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科技支撐。開展野生菌仿生栽培、道地中藥材有機栽培、木竹綠色清潔生產等關鍵技術研究與攻關。加快林草產品大數據建設,強化林草產品產地環境監測和安全保障,努力實現林草產品全過程數字化控制。充分發揮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作用,積極吸引國內外著名林草研發機構在紅河州建立重點實驗室,持續開展校企合作,培養產學研用林草產業人才體系。指導符合條件的產品及時注冊地理標志商標或申報地理標志產品保護,支持有關主體申請、注冊集體商標。鼓勵企業開展綠色有機、森林生態標志等產品認證認定。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引導支持林草產業園區和企業設立技術研發中心。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計劃要突出林草產品加工人員培訓。(州科技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教育體育局、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農業農村局、州市場監管局、州林草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突出示范引領。州林長制辦公室將各地各部門林草產業工作推進情況納入林長制考核指標體系,按照“任務項目化、項目清單化、清單具體化”的要求,牽頭抓好協調督促落實,強化激勵機制。充分運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健全宣傳工作機制,積極協調中央、省、州主流媒體,及時宣傳林草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政策、重大活動和發展成效。構建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宣傳格局,強化正面典型示范引領,深入宣傳各項工作部署、進展成效及典型經驗,營造良好的林草產業發展氛圍。(州林草局牽頭負責,州林長制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配合抓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