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廣東省培育發展未來綠色低碳產業集群行動計劃》的解讀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4-02-26 點擊:次
《廣東省培育發展未來綠色低碳產業集群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已經省政府同意,由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聯合印發實施,現就《行動計劃》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行動計劃》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綠色低碳產業培育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體學習時指出,加快綠色科技創新和先進綠色技術推廣應用,做強綠色制造業,發展綠色服務業,壯大綠色能源產業,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和供應鏈,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經濟體系。
未來綠色低碳產業作為新質生產力的典型代表,既是雙碳戰略目標的重要支撐,也是推動我省高質量發展的新動能,在全球共同應對氣候變化的大背景下,戰略意義重大,市場前景廣闊。省委、省政府將培育發展未來綠色低碳產業集群納入堅持制造業當家、高質量建設制造強省的具體部署。廣東未來綠色低碳產業將重點發展深遠海風電、新型儲能、綠色氫能、高效光伏、先進核能、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天然氣水合物以及節能降碳等領域。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具體部署,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相關部門研究制定了《行動計劃》,旨在推動我省未來綠色低碳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
二、《行動計劃》主要思路和考慮是什么?
《行動計劃》錨定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培育綠色發展新動能、搶占高質量發展新賽道、鑄造廣東發展新優勢,力爭到2035年形成低碳零碳負碳技術和場景創新共同驅動的產業集群。
一是強化科技支撐,促進產業集群發展。綠色低碳產業正處于高速發展期,重點把握新一輪科技革命重大機遇,聚焦科技前沿,加快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平臺建設,推動技術從零突破。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促進低碳零碳負碳技術產業化和補鏈強鏈。以領軍企業和高成長創新型企業為牽引,帶動產業集群化發展。
二是優化產業布局,激發產業發展新優勢。堅持系統觀念,落實“一核一帶一區”區域發展格局,發揮我省現有產業基礎和比較優勢,協同能源、交通等基礎設施規劃,科學謀劃布局,形成協調互補、錯位發展、集群成鏈的產業發展格局。加強資金、人才、用地、用海、用能等要素優化配置,夯實產業發展基礎。
三是創新應用場景,推動數智化多元融合發展。發揮風能、太陽能、氫能(甲醇、氨)、核能等綠色能源的多能互補優勢,聚焦跨領域融合發展新機遇,積極開拓“先進核能+氫能”“深遠海風電+海水制氫”“海上綜合能源島+海洋牧場+海底開采”等融合發展新場景。推進數字化智能化技術在綠色低碳產業的深度應用,釋放數據要素價值潛力。
四是面向全球市場,搶占未來產業前沿風口。在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大趨勢下,國際綠色低碳產品需求增長迅速,面對巨大的海外需求,需推動企業主動融入全球創新鏈和綠色貿易體系,形成“立足廣東、輻射全國、連通全球”的綠色低碳全球價值鏈。
五是營造良好環境,優化產業發展生態。針對未來產業前期投入高、成果轉化難等問題,健全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在能源安全、生態安全底線之上,持續完善適應綠色低碳領域技術突破、產業變革和模式創新的體制機制,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形成開放包容、充滿活力的產業生態。
三、《行動計劃》提出了哪些目標?
在總體目標上,提出到2030年,聚焦綠色低碳需求、前沿技術驅動、未來高成長性和戰略支撐性的產業方向,布局一批重大(重點)科技創新項目,新增若干重大創新平臺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培育若干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龍頭企業,形成具備較強國際競爭力的若干個千億元級未來綠色低碳產業集群。到2035年,在技術進步、綠色競爭力、產業生態、全球化布局等方面取得實質性成效,形成低碳零碳負碳技術和場景創新共同驅動的產業集群,為實現碳中和目標奠定基礎。
在具體目標上,提出到2035年,布局250個左右重大(重點)科技創新項目,新增15家左右重大創新平臺;培育10家左右“鏈主”企業、100家以上單項冠軍企業、1000家以上“專精特新”企業;打造一批數智賦能、創新需求驅動的新業態新模式,適應未來產業發展的體制機制持續完善;深度融入全球綠色低碳創新網絡,建設若干個國際產業合作平臺。
四、《行動計劃》包含哪些主要內容?
《行動計劃》共四部分內容,包括工作目標、重點任務、重點工程、保障措施。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標,錨定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出到2030年和2035年發展目標。第二部分是重點任務。提出“六新”重點任務,包括構筑科技創新“新高地”、布局未來產業“新風口”、激發企業主體“新動能”、拓展融合發展“新場景”、打造數智賦能“新引擎”以及搭建全球合作“新平臺”。第三部分是重點工程。聚焦未來產業前沿風口,提出八項重點工程。包括深遠海風電領航工程、新型儲能競先工程、綠色氫能提升工程、高效光伏趕超工程、先進核能跨越工程、碳捕集利用與封存先導工程、天然氣水合物探索工程和節能降碳提效工程。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提出五大支撐措施,包括產業規劃支撐、基礎設施支撐、財稅金融支撐、資源要素支撐以及體制機制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