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醫藥產業關系國計民生、經濟發展和國家安全,作為科技革命與產業革命中發展最活躍、最迅猛的“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之一,是國家孵化“新質生產力”的主陣地。
醫保局成立以來,在“保基本”的前提下,通過及時將創新藥以合理價格納入醫保藥品目錄,并支持加快臨床應用等方式,大力支持創新藥發展,致力于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營造良好創新生態環境,為生物醫藥“新質生產力”的形成賦能加速。
國家醫保局連續6年開展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基本形成了“每年一調”的動態調整機制,創新藥品可以更快納入醫保藥品目錄。據統計,新上市藥品在每年目錄新增品種中的占比從2019年的32%提高至2023年的98%。2023年有多達57個品種實現了“當年獲批、當年納入目錄”。新藥從獲批上市到納入目錄獲得報銷的時間,已從原來的5年左右降至1年多,80%以上的創新藥能在上市后2年內進入醫保。經過6輪調整,已累計將744個藥品新增進入醫保藥品目錄,其中談判新增446個,覆蓋了目錄全部31個治療領域。談判準入的藥品中,腫瘤用藥100個,高血壓、糖尿病、精神病等慢性病用藥93個。通過談判納入目錄的藥品,大部分都是近年來新上市、臨床價值高的藥品,大量新機制、新靶點藥物被納入目錄。比如,2017年以前,醫保藥品目錄內沒有腫瘤靶向用藥,2023年版目錄中已經有74個腫瘤靶向藥,其中很多治療領域實現了不同代際靶向藥的多樣化選擇。同時,6年累計調出了395個療效不確切、易濫用以及臨床被淘汰、或者已退市的藥品,實現了藥品“有進有出”,給創新藥納入醫保藥品目錄騰出空間。隨著我國新藥研發、生產和上市速度加快,更多創新藥更快納入醫保藥品目錄,不但讓醫藥創新結果加快惠及患者,同時也有助于進一步激發醫藥領域科技創新潛能。
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支持優質創新藥品優先優價進入醫保。在價格談判階段,以創新性為重要指標,同時秉承循證原則,借助衛生技術評估理念和技術,綜合安全性、有效性、經濟性、創新性、公平性等多維度綜合研判藥品價值,合理確定談判底價,實現價值購買。2023年有25個創新藥(按照現行藥品注冊管理辦法及注冊分類標準批準的1類化學藥品、1類治療用生物制品、1類和3類中藥)參加談判,談成23個,成功率高達92%。在納入后的續約階段,進一步優化規則,適當控制續約、新增適應癥降價的品種數量和降幅,給予創新藥穩定的預期。以2023年為例,100個續約藥品中70%實現原價續約,僅30%因銷售額顯著超出預期等原因需要降價,平均降幅6.7%;同時這100個續約藥品中有18個增加了新的適應癥,僅1個觸發降價機制。為支持創新藥海外上市,借鑒國際做法,按照企業自愿原則對部分藥品進行了價格保密,不主動公布藥品實際價格。2023年版藥品目錄中,有229個談判藥品實行了價格保密。總體來看,醫保談判中創新藥價值綜合評價機制實施效果良好,優質創新藥品可進醫保、可得優價,有助于進一步增強藥企優質創新動能。
針對創新藥品“進得了醫保,進不了醫院”難題,我局會同相關部門推出一系列措施推動醫保藥品目錄落地實施。一是落實談判藥品直接掛網、信息系統調整等措施,確保談判藥品按照協議調整如期價格,做好目錄落地實施的準備。二是協調定點醫療機構做好聯動,根據臨床治療需求及時將目錄新增藥品納入配備名單,提升用藥保障水平。三是指導各地完善“雙通道”機制,通過定點零售藥店等渠道進一步提高談判藥品的可及性。四是強化準入后管理,加強談判藥品使用、支付情況的監測,對落地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發現和解決。五是組織企業定期報送藥品配備機構名單,在國家醫保局微信公眾號和官方APP開通查詢通道,方便醫生和患者查詢、購買。通過解決創新藥品臨床使用“最后一公里”的問題,大幅提升準入創新藥品的可及性,進而確保創新藥獲得合理回報,有助于進一步增強持續創新的勢能。
總的來說,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已基本形成“可進醫保-可得優價-可獲實利”的“三可”創新驅動合力,為構建生物醫藥產業“新質生產力”賦予“科技創新潛能”、“優質創新動能”、“持續創新勢能”。國家醫保局將深刻理解把握“新質生產力”的內涵要義和實踐要求,以促進生物醫藥產業“新質生產力”形成為目標,完善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相關政策,推動我國從制藥大國向制藥強國跨越,從仿制為主向創新引領跨越,從高速增長向高質量發展跨越,更好滿足人民群眾的用藥需求。
來源:內蒙古醫療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