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帶一路”建設對推進我國區域協調發展具有積極的作用和意義
來源:未知 日期:2017-06-01 點擊:次
眾所周知,在改革開放以來的三十多年發展中,我國對外開放戰略開始遵循的是類似于“亞洲四小龍”的模式,采用積極吸引外資、大力發展加工貿易等方式,主要面向歐美等發達國家生產并出口產品,從而逐漸成為“世界工廠”。這種對外開放戰略對國內區域發展格局的影響是,形成了“沿海—內陸”的中心—外圍結構。正如新經濟地理學的“中心—外圍”模型所展示的那樣,原先各個地區是發展差距相差不大的對稱結構,在對外開放戰略等舉措的引導下,各種要素逐漸向沿海聚集,沿海地區成為整個經濟的中心區域,而內陸則成為相對落后的外圍區域。中心—外圍模型的原理雖然簡單,卻極為深刻地反映了在對外開放戰略下我國區域發展格局整體演變的邏輯,我們所看到的沿海和內陸地區發展差距的不斷擴大,正是這個邏輯演進的必然結果。
一個經濟體一旦形成了“中心—外圍”結構,按照新經濟地理學的理論,再要將其打破就不那么容易了,因為中心—外圍的均衡結構自有其強大的穩定性和黏性,而且從效率上來看,經濟活動在空間的集聚會帶來對整體經濟效率的提高,如果要強行再通過計劃將資源平均配置到各地,反而可能會對整個經濟體帶來嚴重的損害。這就是為什么在區域戰略方面,我國后來出臺了那么多促進內陸發展的舉措(包括“西部大開發”“中部崛起”等),卻總是難如人意的原因。因為在傳統開放戰略的影響下所形成的“沿海—內陸”的中心—外圍結構,無時無刻、源源不斷地起著拉大沿海和內陸發展差距的作用。
站在這個角度上,可以解釋為什么“一帶一路”建設對于促進我國區域的協調發展具有積極的作用和意義。“一帶一路”倡議的提出,通過“對外開放”戰略的調整,帶來了改變原有“沿海—內陸”的中心—外圍結構的可能和契機。無論是“向西開放”“向北開放”戰略的提出,還是通過“一帶一路”大通道的建設,都改變了原有對外開放的格局,同時也帶來了國內各個區域在對外開放戰略中地位和作用的改變,原來許多閉塞的內陸省份,一下子成為了對外開放的前沿陣地;原先離沿海路途遙遙的內陸地區,通過陸路鐵路的運輸,也具有了一些海運不可比擬的優勢。因此,“一帶一路”建設的實施,有可能動搖原有的“沿海—內陸”中心—外圍結構,從而對我國的區域格局產生一些根本性的深遠影響,而這是有助于我國區域更為協調地發展的。
“一帶一路”建設對我國區域格局產生實質影響還有待時日
然而,“一帶一路”建設是否真正能對我國區域格局產生根本影響,這個影響有多快、最終有多大,還存在相當大的不確定性。
首先,中國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經貿聯系還需要進一步加強。在“一帶一路”沿線60多個國家中,事實上中國和絕大多數國家的經貿聯系并不強。在沿線50多個國家中,對中國出口占其出口總額超過10%的僅有4個國家,絕大部分國家占比不超過5%,有17個國家的占比還不到1%。而從中國進口占其進口總額的比重,超過10%的國家超過20個,但仍有8個國家的進口占比不到5%。盡管2015年,中國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貿易總額占中國對外貿易總額的25%,但扣除東盟、印度和俄羅斯外,中國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貿易總額只占中國對外貿易總額的10%左右。傳統對外開放戰略之所以能夠促成“沿海—內陸”的中心—外圍結構,是我國與歐美等發達國家的貿易量足夠大。但從目前來看,中國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經貿量,還遠不足以對我國現有的區域格局產生實質的影響。
其次,地方企業對“一帶一路”建設的參與還有待加強。除了加強貿易往來,一帶一路戰略的另一個重要內容就是對外投資,地方的企業要利用走出去的機會,帶動自身實力的增強,也間接拉動地方的發展。然而從已有的投資來看,目前基本上是央企在發揮作用、扮演主角,地方上的企業,尤其是地方上民企的參與,還有待大大增強。因此,地方上想利用“一帶一路”建設中的對外投資機會,來有效帶動地方上的經濟增長,目前效果還很有限。
如何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在“一帶一路”建設中的事權,協調各個地方的行為,是未來“一帶一路”建設實施的關鍵
“一帶一路”建設涉及經濟、人文等各個方面,尤其是從協調區域發展的角度,也要鼓勵各個地方的參與。如何劃分中央和地方在其中的事權,能否做到既有中央統一領導和協調,又能充分發揮地方主動性和積極性,就非常關鍵。
一方面,要切實防止各地一哄而上的亂局。從目前來看,各地想抓住“一帶一路”建設的戰略機遇、加快自身發展的心情和愿望都非常迫切,由此也會導致一些不同地區都想爭搶“核心區”“橋頭堡”“黃金段”等稱號。盡管《推動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愿景與行動》中,對西北、東北、西南、沿海和港澳臺等各個地區都做了定位和描述,然而這些定位能否實現、應該采取哪些措施來保證各個地方能夠按照中央的部署加以落實,存在相對大的不確定性。
另一方面,要繼續有效發揮地方積極性。在我國現有“中央決策、地方執行”的事權劃分模式下,大部分事項是由中央來做決策,但具體實施是由地方來負責的,在“一帶一路”建設的許多事務中,同樣也是如此。“一帶一路”建設真正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賴地方的配合。事實上“一帶一路”建設中出現的一些新生事物,例如渝新歐鐵路等,也都是由地方先試出來和闖出來的,如何合理劃分中央地方權限,賦予地方一定的先行先試權力,也是未來“一帶一路”建設實施的關鍵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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