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如何破局?
來源:未知 日期:2018-04-19 點擊:次
過去10余年,文化創意產業園區遍地開花,但園區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同樣凸顯,如低水平重復建設問題日益突出,缺乏互動競爭性的單一產業園區模式發展遇到瓶頸,產業集群協同效應遲遲難以形成等,問題不一而足。要適應未來國家經濟發展對文化產業的要求,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發展,可從以下七大戰略著手。
創意產權資本化
根據國內外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普遍經驗,入駐園區的文化創意企業,除了少數知名品牌之外,大多為小而精的文化企業,它們代表了文化創意產業的創新性業態模式,具有蓬勃的發展活力及較大發展空間。但入駐園區的初期階段對他們而言也是非常危險的時期,因為市場尚不穩定,債權市場的金融支撐功能尚不能完全獲得,企業脆弱的財務管理體系面臨考驗。這時,就需要建立作為企業核心經營資源的創意知識產權的資本化體系,建立應對市場經營風險考驗的,包括現金、經營性速動資產及可變現的知識產權資產等在內的多級財務儲備體系,保證核心文化創意資產在產權與資本之間轉換通道的流暢性。
無論對于企業及時得到債權市場及資本市場的支持,還是幫助企業更好吸引與獲取面向未來的經營性資產,創意產權的資本化都有其深遠意義。創意產權的資本化,本質上首先是文化創意的產權化,這使其可被界定;其次是產權的定價化,從而以價值形態存在,這使得其可被評估;最后,這種價值在資本市場上能得到流動性支撐,使其可以流通。界定、估值與流通,這是一個完整的創意產權資本化循環,也是文化創意產業園區邁向長遠發展,其支持體系必須夯實的第一步。
產業鏈條集群化
文化創意產業鏈條是否足夠優化,足以保證其分布式創新戰略的實施,其中很重要的一點,便是大力推動產業鏈條的集群化,這也是目前我國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與國際先進園區的主要差距所在。一般而言,國家的戰略產業核心競爭力在于上下游的產業聯動,在于其集群化的產業資源配置及效能協同。如位于德國西部的北萊茵—威斯特法倫州,由老舊傳統工業園區改造而來的魯爾文化產業園區,就是通過大力加強企業內部和企業之間的專業化與協作化體系,推出被稱為“工業文化之路”的旅游線路。該線路連接了區內19個工業旅游景點、6個國家級博物館和12個典型工業城鎮,形成一個鮮明、清晰的文化產業鏈條,在每個鏈條背后又集聚起大量同質、協作互通的產業資源,最終形成巨大的文化產業集群,托起了整個園區產業戰略的實施,并顯著拓展了內外市場。
對國內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而言,文化產業鏈條的集群化,以及通過打造產業鏈條進而實現集群發展,乃是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發展的重點課題,也是需要著力突破的重要方向。
創意體驗場景化
創意經濟又稱為“體驗經濟”。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商業性或消費性創意體驗,對于體驗的場景化提出更高的要求。其場景化內涵包括7個要素:精神愉悅性、情感親和性、道德感召與價值觀導向、虛擬現實接口、浸入式互動、終端黏性與個性化體驗。其中,道德感召與價值觀導向,其方向乃是包括中華傳統文化精華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內的特殊前置場景功能特征,是我國文化創意產業體驗場景化區別于其他國家與地區的特點,對于園區功能的建設具有較高的引導、示范性。
在體驗經濟時代、互聯網時代,用戶體驗上升到文化產業經營的核心課題高度,必須深刻研究受眾心理、市場特點及時代風尚,將優秀的文化內涵、都市大眾的精神需求與新穎、個性化的創意體驗更好地結合起來,做到與時俱進、繼往開來,才能更好地促進我國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深入發展。
產品虛實結合化
文化產業運營的是輕資產,有人認為文化產業需要“變重”。文化創意產業“變重”的出發點是合理分散經營風險,提升抵御市場沖擊的耐受力。國外文化產業集團通過版權運營掌握核心資源,通過線上、線下協同,以衍生產業鏈方式收獲長尾收益,同時進一步壯大企業的市場觸角,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而作為核心文化創意企業集聚地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理應將經濟效益、市場導向放在重要地位加以考慮,在幫助文化創意企業制定符合市場需要的產品化策略、進行產品研發輔導方面,就需要將虛實結合作為一個重要原則加以考慮。
通過版權的許可授權、版權開發、衍生品銷售及市場混搭與跨界產業整合,通過文化創意產業核心資產與傳統產業的結合,通過體驗與消費環節的無縫融合,進一步提升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產品虛實結合水平,從總體上提升園區運營的專業化,在深入滿足市場需求的同時,求得園區的長足發展。
經營業態融合化
目前,經營業態單一正成為我國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經營的突出問題之一。依靠政策扶持吸引企業,依靠房產租金生存,依靠金融扶持發展,正成為越來越多園區的共同處境。園區內中小企業多,規模小,無論是依托于優越的地理環境,配套的產業資源,集中的文化資源,或是政府的優惠政策,都面臨作為經營主體的企業分頭抱團、各自為政、涇渭分明的現象。中小企業和國企天然形成了不同的發展序列,彼此面臨較大的產業協作鴻溝。深入而言,市場化企業之間也存在“新經濟”形態與傳統經濟形態的鴻溝,信息企業與非信息企業的鴻溝,核心文化創意企業與非核心企業的鴻溝。
在此情況下,新型的文化創意產業業態在獲取產業資源及進行產業協作時,通常無法得到及時、有效、充分的市場化響應,并可能傷害用戶體驗。筆者認為,在園區層面,應該大力提倡建立微觀創意生態,提倡不同性質、不同所有制、不同功能以及不同特點的文化產業資源在不同層次進行以市場為導向的產業協作及深度融合,這既是創新發展的結果,又是推動新一輪創新的動因。文化創意產業在我國的持續深入發展,離不開不同產業資源在深層的深度融合,從這點看,經營業態的融合化,是我國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能夠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的制勝法寶。
園區環境生態化
美國經濟學家佛羅里達提出,通過文化創意產業來促進經濟持續發展的地區,需要同時具備3個條件:技術、人才和寬容,即一個開放、多樣化、有活力的地區在建構、吸引創意人才方面更具優勢。位于奧地利郊外的維也納森林正是因為具備開放包容的環境及良好的自然生態,吸引了包括文學家、藝術家在內的大批人才的集聚,從某種程度上說,維也納森林正是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環境生態化的一個范例與標本。
時至今日,平日黃昏人們常常驅車到維也納城市東北角的卡倫堡山上,敞開肺葉,張開嘴巴,大口吸吮林海散發出來的清新、濕潤和充沛的氧氣。一個與自然合二為一,與城市功能相互融合,與都市生活相得益彰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也必將成為城市與生活的一部分,其產業化潛力十分巨大。
服務功能模塊化
我國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主要分為政策導向型、藝術家主導型、開發商主導型、資源依賴型、成本導向型及環境導向型6種,不同的園區類型其服務功能不同。
成本導向型園區在特定區域集聚一般是基于成本考慮:如共享基礎設施、客戶共享、項目協作、產業鏈條的專業化分工以及相同產業功能的集約化,但這類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同質化程度較高;開發商導向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雖然在規劃和管理方面較為整齊劃一,但這種開發模式容易引發追求單一的經濟效益,很少考慮社會效果和文化效果的發展傾向,且開發商迫于資金壓力,有時會引進一些非文化創意類企業入駐,削弱園區的凝聚力及產業協同性。
而不論哪種發展類型,在創意、經營、法律、人才服務、產業資源、金融支持等方面不同,也勢必面臨或強或弱的情況,這對于文化創意企業全面、及時地獲取相關服務支持,對于企業的正常市場化運營是不利的。為此,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有必要將不同的服務功能模塊化、規范化,如構建政府為主導、國企為支柱、民企為基干的多元化、全方位園區中介服務支持體系,借鑒混合所有制的探索經驗,建立相關流程,為不同類型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提供質量如一、標準劃一、流程統一、功能合一的創新性、整合性園區產業服務。
筆者堅信,在這七大戰略的推動下,2016年我國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必將獲得強勁發展動力,開辟新的產業增長點,開啟園區新的時代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