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宏春:高污染風險行業必須轉型升級
來源:未知 日期:2016-08-02 點擊:次
既然不能全部關掉這些高風險、高污染企業,從源頭控制高風險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就成了其次的選擇,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則是重要措施。2014年,工信部、財政部等部門啟動《高風險污染物削減行動計劃(2014-2017年)》,創新了支持方式。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各類產品日益增多,豐富著人們的生活。與此同時,企業生產中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由于種種原因排放到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中,突然造成環境污染威脅公眾健康,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近年來,我國污染突發事件呈高發特點。據環境保護部公布的數據,2014年我國發生環境突發事件471起,2015年發生330起。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發生的火災爆炸事件,更是成為國際媒體的當天頭條。
事實上,高風險的環境污染事件并非今日才有,作為國際社會環境覺醒的代表著作《寂靜的春天》一書,就對農藥的大量使用引起的后果做了描述:鳥沒了、青蛙死了,春天像“死一般”的寂靜。有毒物越境轉移、臭氧層耗散物質控制、減少汞排放等的國際公約,正是國際社會關于高風險、高污染行業的應對措施或國際共識。
既然污染型行業的風險這么高,難道就不能“一關了事”?答案是否定的。雖然控制乃至不用有毒有害物質是人們的努力方向,但迄今為止尚無法做到。正如不能因為“人會產生生活垃圾就不允許人生存”一樣,將“雙高”行業全部淘汰目前還真的做不到,因為產品有市場需求;如果沒有了化工,我國的重化工階段也就無從說起了。
既然不能全部關掉這些高風險、高污染企業,從源頭控制高風險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就成了其次的選擇,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則是重要措施。2014年,工信部、財政部等部門啟動 《高風險污染物削減行動計劃 (2014-2017年)》(以下簡稱 《行動計劃》),創新了支持方式,主要體現在三方面:一是績效購買,也就是政府購買企業減排績效?!缎袆佑媱潯穼ι鐣P注度高、對人體健康威脅大的汞、鉛和高毒農藥等三種高風險污染物,采取中央政府部門制定方案、明確支持方向和重點以及獎勵標準等要求;地方政府部門制訂實施推進計劃,開展督促指導、績效評估、獎勵資金申請等項工作,避免了事前補助事后監管難、監管成本高等問題。二是達標普獎。即只要企業通過清潔生產技術改造達到了削減效果的量化獎勵標準,并提供具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監測檢測證明,就可以申請獎勵。三是遴選公正。該行動計劃的實施,改變了原來由地方政府部門組織項目申報、中央政府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評審遴選后給予一定補貼的方式,不僅降低了中央政府部門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尋租空間和廉政風險,還能更好地發揮地方的積極性,滿足地方需求,從而創造一個公正、透明的市場競爭環境,得到了地方的充分認可和積極參與,并為企業的綠色轉型升級帶來了穩定的政策預期。
《行動計劃》的實施,發揮了政策導向作用。作為《行動計劃》的實施措施,18個?。ㄗ灾螀^、直轄市)和2家中央企業制訂了各自的推進計劃,覆蓋305個高風險污染物的削減項目;一批行業龍頭企業制定了落實計劃的具體行動,如電石法聚氯乙烯行業的兩家最大的企業新疆天業、新疆中泰,積極進行技術改造并獲得了獎勵,對全行業加快削減污染物產生了示范帶動作用。行動計劃還起到了引導企業資金投向的作用。從行動計劃實施投入看,中央財政資金投入僅幾個億,卻帶動了涉汞、鉛和高毒農藥行業投資477億元,真正起到了“四兩撥千斤”的“種子”資金作用。一些地方在落實計劃過程中,還結合當地實際,對完成計劃但達不到國家補貼標準的項目,給予地方政府的資金補助,收到了政策“疊加”效應。
《行動計劃》實施僅三年實踐,不僅探索出中央財政資金引導產業綠色轉型升級的新模式,取得了超出預期的成效,顯著提高了中央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
一是提高了高污染行業的產業集中度。以鉛蓄電池為例,2012年,工信部頒布《鉛蓄電池行業準入條件》,對行業的工藝技術、污染物達標排放等作出明確要求,并與生產許可證、進出口、融資信貸等政策掛鉤;2013年,工信部、財政部等5部門聯合出臺了 《關于促進鉛酸蓄電池和再生鉛行業規范發展的意見》,特別是《行動計劃》的實施,鉛蓄電池企業從2012年的1800多家減少至2015年的300多家,顯著提高了產業集中度。
二是加快了企業技術改造步伐。該行動計劃要求實施綠色升級改造后,鉛蓄電池行業的企業廢水、廢氣中的鉛排放優于國家排放標準限值的20%以上,這是獲得獎勵的基線;同時設定了差別化政策,即對2013-2015年完成的項目,給予不超過實際投資額15%的資金獎勵,對2016-2017年完成的項目,給予不超過實際投資額10%的資金獎勵。這種“先到先得”的政策激勵,明顯加快了企業技術改造、降低污染物排放的步伐。
三是實現了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多贏。三年來,《行動計劃》完成的項目減少汞使用量160噸/年,廢水、廢氣中的鉛及其化合物減排7.5噸/年,替代高毒農藥產能1700噸/年,減少苯、甲苯、二甲苯等有機溶劑使用量1.6萬噸/年?!缎袆佑媱潯穼嵤┙Y束后,可超額完成《行動計劃》提出的汞、鉛的削減目標。此外,隨著行業綠色轉型升級的不斷推進,職業健康條件明顯改善,實現了近四年血鉛事件“零記錄”。
另一方面,對高風險、高污染行業的政策力度仍顯不夠。一是《行動計劃》僅覆蓋三種類型的高風險污染物,而環保部出臺的“雙高”綜合目錄涉及400余種;二是覆蓋地域范圍較為有限,如農藥主要集中在江蘇、浙江、山東、河南等省份,電石法聚氯乙烯主要集中在新疆、內蒙古、山東等地,《行動計劃》涉及的8個行業僅覆蓋20多個省份;三是地方保護制約了環境政策的執行,如對《行動計劃》中涉及的12種高毒農藥,一些地方并沒有淘汰,直接導致部分高毒農藥品種仍有較大市場;即使有國家獎勵資金,企業也不愿意替代改造,直接影響到《行動計劃》中高毒農藥替代目標的完成。
降低高風險、高污染行業對人體健康和生態安全的危害,十分迫切。為此建議:
一是將綠色發展理念貫徹到化工生產中。綠色發展理念要求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堅持可持續發展,堅持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保障生態安全。既然人們的生活離不開化工產品,那么就必須推進綠色化工的發展,施行清潔生產,從源頭減少有毒有害物質的使用。以污染物排放標準加快淘汰“雙高”產品,鼓勵顛覆性技術創新,推進技術可靠、經濟合理、環境友好的“雙高”行業技術進步,盡可能以有機物替代有毒有害物質,實現化學工業的綠色發展。
二是繼續實施《行動計劃》。鑒于《行動計劃》起到了投入小、產出大的效果,保持政策的持續預期,國家應當繼續組織制定和實施《行動計劃》,不僅應當擴大計劃覆蓋的高風險污染物種類,將更多的高污染、高風險產品納入行動計劃,盡快削減一批高風險污染物以免對人體健康和生態安全產生不利影響;也應當擴大計劃的覆蓋區域,盡可能將全國各地納入《行動計劃》,最大限度地發揮《行動計劃》對“雙高”行業綠色轉型的引領作用,盡可能實現高風險污染物削減的長期化、常態化。
三是采用政策“組合拳”,加快替代或淘汰“雙高”產品。從2008年起,環境保護部先后修訂發布《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名錄》,并與有關部門聯合出臺了一系列政策。一是將涉重金屬的高污染電池、揮發性有機污染物含量較高的涂料產品等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二是對“雙高”產品不予綜合利用增值稅優惠、不予調高出口退稅;400余種“雙高”產品已經被取消了出口退稅、禁止加工貿易。三是推動金融機構按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嚴格對生產“雙高”產品企業的授信管理。四是引導企業避免采購“雙高”產品,引導企業和公眾減少對“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的使用。這些政策“組合拳”,也有利于利用市場機制遏制“雙高”產品的生產、使用和出口。
將綠色發展理念貫徹落實在人們的生產生活之中,需要實現產品的輕量化、無毒化和低碳化。通過發展循環經濟,可以實現單位國民生產總值消耗的物質重量變輕;通過清潔生產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可以減少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的使用乃至完全不用;通過能源革命,大力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可以降低單位國民生產總值的碳排放強度,實現天藍地綠水清的綠色發展目標,邁入生態文明新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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