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完善國家級經開區考核制度促進創新驅動發展
來源:未知 日期:2016-04-01 點擊:次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完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考核制度促進創新驅動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當前,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國家級經開區)面臨的國際國內形勢和肩負的歷史使命都發生了深刻變化,迫切需要通過完善考核、分類指導、綜合施策,促進創新驅動發展,為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繼續發揮生力軍作用。
意見認為,經過30多年發展,國家級經開區作為先進制造業聚集區和區域經濟增長極,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強大引擎、對外開放的重要載體和體制機制改革的試驗區域,為我國形成全方位、寬領域、多層次的對外開放格局作出了突出貢獻。
意見提出,通過對國家級經開區進行考核評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政策精準度,充分調動國家級經開區加快轉型升級、實現創新驅動發展的積極性,繼續把國家級經開區建設成為帶動地區經濟發展和實施區域發展戰略的重要載體,成為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和培育吸引外資新優勢的排頭兵,成為科技創新驅動和綠色集約發展的示范區,成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落腳地。
意見明確,國家級經開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在培育發展新動力、拓展發展新空間、構建產業新體系和發展新體制等方面,持續發揮國家級經開區窗口示范和輻射帶動作用,始終堅持以對外開放為引領,以科技創新為動力,以體制創新為保障,以考核評價為導向。多措并舉,培育有全球影響力的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發展基地。
意見提出了十四條具體細化措施,系統明確了國家級經開區創新發展的考核考評機制和新的發展路徑。要求商務部改革完善國家級經開區發展水平考核評價制度,制訂并發布《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發展水平考核評價辦法》,并由商務部牽頭負責組織考核評價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國家級經開區的宏觀指導和管理。
意見要求各國家級經開區通過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創新產業投融資方式、爭取更多金融支持等夯實產業基礎。具體有:促進國家級經開區參與全球產業分工和價值鏈重組,發展外向型產業集群,打造一批行業領軍企業,強力推進產業集聚、集群、集約發展,提高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促進有條件的國家級經開區按市場化原則設立各類基金,逐步建立支持創新創業的市場化長效運行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國家級經開區開發、運營企業上市和發行債券等。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著重提出了用好用足創新創業扶持政策、打造創新創業服務平臺、加快人力資源集聚、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等措施來激發國家級經開區創新活力。具體包括鼓勵國家級經開區綜合運用政府購買服務、無償資助、業務獎勵等方式,對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的公共軟件、開發工具等費用給予適當財政補貼;通過市場化方式構建創新與創業相結合、線上與線下相結合、孵化與投資相結合的新型孵化平臺和公共服務平臺,為創業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工作空間、網絡空間、社交空間和資源共享空間等。
推進體制機制創新是國家級經開區創新發展的重中之重。意見要求創新社會治理機制,推動國家級經開區構建適應經濟轉型升級的行政管理體制,探索開放創新、產業城市融合的發展模式;要求提升投資便利化程度,要主動對接自由貿易試驗區先行先試改革工作,率先復制推廣試點經驗,重點做好深化集中審批、事中事后監管等方面的改革試點經驗復制工作。
意見最后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國家級經開區分類考核、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主動作為,盡快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