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高新區跨區域合作機制構建
來源:未知 日期:2016-12-08 點擊:次
國家高新區是區域經濟增長的重要推動力量,在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中發揮著不可忽視的作用。現代經濟發展中的資源共享、產業分工與合作、區域經濟合作都要求國家高新區深化跨區域合作。面對行政區經濟政策阻隔、產業同質化、利益分配與補償機制不健全等阻礙國家高新區跨區域合作問題,應該建立健全推動區域經濟合作的政策體系、構建多方共贏的區域合作利益分配補償機制、探索國家高新區跨區域合作共建模式。
國家高新區經過 20 多年的發展,已經成為各區域乃至中國的科技創新聚集區、高新技術產聚集區、高端人才聚集區、戰略性新興產業聚集區、創新創業先導區等,其對地方經濟和中國經濟發展發揮著積極的動力引擎、引領示范作用。現階段的經濟發展更加注重資源共享、要素流動充分、產業分工深化,經濟發展必然要走向區域合作。因為長期以來,中國傳統經濟發展模式下由于對資源的過度無序開發和對資本的過度追逐,一些地方政府在經濟發展中形成的地方主義利益和政策體系進而造成的資源流動障礙、政策分割等已經嚴重阻礙經濟的發展。國家高新區構建跨區域合作既符合中國區域經濟發展戰略的總趨勢,體現了國家高新區自身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訴求。
一、 跨區域合作是中國國家高新區未來發展的重要途徑
(一)資源共享要求國家高新區走向跨區域合作
資源共享、深化合作、協調和諧是中國經濟發展的指導理念和重要方向,其體現了五大發展理念的深刻內涵。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的五大發展理念中的“開放”理念在另一個層面的含義就是要深化經濟合作、促進資源共享,進而實現經濟的互利共贏。隨著中國創新驅動戰略、戰略性新興產業戰略、空間發展戰略等的實施,國家高新區被賦予了更多利好政策,在經濟發展中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承擔起越來越重要的使命,規模不斷擴大,資源需求量持續增加是諸多國家高新區的共性問題。
國家高新區所在區域的資源稟賦決定了各區域所擁有的資源優勢各不相同,由此造成國家高新區必然會存在資源擁有度的差異化問題。而經濟社會發展的實踐證明,各自為政、單打獨斗的經濟發展模式缺乏足夠的資源支撐,不利于優化資源配置,市場空間極為有限,已經不能適應現代經濟發展的要求,也無法實現自身的可持續發展,而且還會造成浪費資源、惡性競爭等問題。一些地方的國家高新區之所以被諸多問題所困擾,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由資源匱乏所造成的發展空間和張力受限。中國傳統經濟發展模式的弊端正在逐步顯現,生態環境污染嚴重、資源消耗量大、區域經濟發展“各自為政”特征明顯等問題嚴重制約著現代經濟的發展。國家高新區要更好地發揮推動區域創新、優化產業結構、促進區域經濟增長等作用,必須由“獨立發展”走向“聯動發展” ,通過推進和強化跨區域合作,整合資源,實現資源共享、優劣互補和互利共贏。
(二)跨區域合作有利于推進國家高新區的產業合作和分工
產業分工精細化、產業深度合作是未來經濟發展的重要特征之一。這種產業合作并不局限于某一組織內部、區域內,而是一種更大范圍、更寬領域的產業合作。科技創新、自然資源稟賦、地理位置、人才數量與結構等都是影響產業合作與分工的重要因素,這些因素對于不同國家高新區而言,它們的需求強烈程度和擁有程度必定存在差異,依托于國家高新區及其所在區域的有限資源,國家高新區的產業合作必定受到嚴重制約,唯有走出去,打破行政區域限制,拓寬合作渠道,做到優劣互補,才能獲得更多的物質條件。而且,創新發展模式,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延長產業鏈,優化產業結構,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已經成為后金融危機時代國家高新區亟需解決的問題。不管是國家高新區還是區域經濟的發展,其可持續發展都必須以產業發展為基礎,都需要完善產業鏈條,推動產業集群的發展。問題的關鍵是,產業分工深化和產業鏈延長化已成為現代經濟發展的重要趨勢,局限于國家高新區現有的技術、人才、資金、土地等資源,其產業發展必定受到嚴重阻礙,產業發展的張力極為有限。
通過加強跨區域合作,既可以為相互之間的發展提供模式借鑒,各自擁有的特色資源和形成的優勢產業,又可以為各國家高新區實現資源共享和延長產業鏈,在相互之間形成更加完善的產業集群奠定良好的基礎,為國家高新區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創造更有利的條件和更廣闊的市場空間。
二、 中國國家高新區跨區域合作的障礙分析
(一)行政區經濟政策阻隔
行政區域的制度安排是區域經濟合作的重要影響因素,國家高新區分布于各地方區域,其跨區域合作也必然受到該因素的影響。中國長期實行的是以資本為導向的傳統經濟發展模式和以區域經濟發展效益即GDP為主要考核指標的地方領導干部考核體系。在這些政策的引導和驅動下,地方政府把行政區域邊界內的利潤最大化視為經濟政策的核心追求目標,為了實現這些目標,很多政策的制定都是圍繞如何實現區域效益最大化、如何保證區域利潤最大化等來展開的。加上地方領導干部的評價考核機制和任用制度的缺陷,諸多地方政府領導往往更加注重的是地方利益、短期利益和政治升遷, ② 而對地方自身資源稟賦、產業發展基礎、國家經濟發展趨勢、經濟發展規律等重視不足,甚至為了保護地方經濟利益,防止區域外產業和企業的進駐而對本地產業、企業帶來沖擊,還制定了一系列保護政策,把自身置于“獨立的狹小”的空間,形成了資源流動、產業集群和經濟合作的巨大障礙。正如有些學者認為的那樣,行政地區壟斷的存在,使得地方政府為了追求本地的財政收入有著強烈的實施行政壟斷的主觀欲求,即保護本地在競爭中處于劣勢的產業,導致行政區劃體制成為包括國家高新區在內的跨區域合作的最大阻力。
(二)產業同質化弱化了國家高新區跨區域合作的動力
產業分工細化、資源互補與共享等是經濟合作的重要條件。不同區域的國家高新區能不能進行合作、能不能形成利益共同體,很關鍵的要素就是其相同產業之間有沒有形成緊密分工的產業鏈條,以及不同產業之間能否形成具有資源互補的完整產業體系。經過20多年的發展,中國國家高新區通過借助于良好的政策體系發展迅速,成為區域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和新的經濟增長引擎。但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是,對于諸多國家高新區而言,長期以來,其經濟體量的增加和經濟規模的擴大,起主導作用的是政府推動和由此制定諸多利好政策紅利的釋放,實行的是政府主導和主要依賴于政策推動的發展模式。
這在國家高新區發展初期、各方面條件不夠完善而且又亟需得到政策支持以破解競爭壓力的情況下,是極為重要而且確實具有巨大推動作用的,但在當今經濟發展合作日趨強化的時期,這種發展模式所呈現出來的弊端又是不可忽視的,而且已經形成巨大阻礙。另一方面,政府對國家高新區經濟發展的推動方式、推動的效果又往往取決于其推動國家高新區經濟發展的真實目的。問題的關鍵是,現行的地方領導干部考核評價機制的GDP導向性導致諸多國家高新區把短期內實現自身的經濟增長率和規模作為核心目標,進而把搶政策、搶先機、搶資源等視為實現經濟目的的重要途徑。比如,對于一些國家政策重點發展的重大項目、產業,各國家高新區在未進行科學分析考證其自身的資源稟賦、科技能力、產業基礎、產業發展導向等的基礎上就急速上馬、快速跟進,導致不同區域國家高新區出現嚴重的產業結構雷同、惡性競爭、浪費資源等問題。另一問題是,不同區域國家高新區存在產業低端的共性問題,很多國家高新區的勞動密集型企業仍然占有較大比例,研發、設計、市場營銷、品牌等環節相對薄弱,產業鏈不完整,上下游企業關聯度較低,而且相互之間的企業在產品、價格、管理、營銷模式等方面都存在著嚴重的同質化。 ④(三)利益分配與補償機制缺陷導致國家高新區跨區域合作動力不足利益分配是任何合作最為關鍵的問題,現實中各國家高新區的跨區域合作難以推進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沒有在區域與區域之間、區域與高新區之間、高新區與高新區之間沒有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和利益補償機制。盡管從整體上看,不同區域的國家高新區通過對相互之間的資源進行重新整合, 提高了國家高新區整體效益,但在資源整合過程中,各國家高新區之間的利益格局已經發生相應變化,國家高新區內部不同企業之間的受益程度、受益時間、受益保障性各不相同,由此帶來的影響成為各國家高新區合作決策的重要因素。此外,國家高新區跨區域合作的利益分享與補償是一項復雜的制度體系,并非是獨立的、簡單的經濟利益分配,而且還包括利益補償方式手段,利益補償內容、范圍、對象、標準, 利益補償基金籌集渠道,利益補償實施等方面的制度安排。顯然,國家高新區在跨區域合作中,這個問題并沒有解決好,甚至出現了一定程度的制度真空, 導致相互之間的合作動力不足。
三、 中國國家高新區跨區域合作的政策設計
國家高新區跨區域合作是國家高新區對自身資源有限性、產業發展局限性和長遠發展的應對與謀劃,是中國空間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區域經濟聯動發展的重要問題,需要增強大局意識、全局觀念、長遠視野,完善區域經濟政策體系,消除區域經濟發展壁壘,建立健全區域合作的利益分享和利益補償機制,選擇科學的合作共建模式。
(一)建立健全推動區域經濟合作的政策體系
國家高新區作為區域乃至中國的科技創新聚集區、高新技術產聚集區、高端人才聚集區、戰略性新興產業聚集區、創新創業先導區等,其對地方經濟和中國經濟發展發揮著積極的動力引擎、引領示范作用。在產業分工日益深化和產業合作不斷增強的當今時代,國家高新區必定要轉向更廣泛、更深入和更持久的合作,這是國家高新區自身可持續發展的內在需求,又是區域經濟發展和中國合作經濟不斷推進的重要體現。區域經濟合作,除需完善基礎設施、提供區域公共物品等硬件外,更應構建有效規范的以動力機制、協調機制、利益分配機制和補償機制為主要內容、機制運行的制度規范為輔的區域經濟合作機制。 國家高新區的跨區域合作首先要解決的是區域政策壁壘的消除問題,為國家高新區的跨區域經濟合作創造有利條件。各國家高新區管理層和區域政府部門要放眼全球,在國家、區域發展大勢中找準定位,深刻認識到全球區域經濟合作對推動地方經濟發展的積極推動作用和發展趨勢,應摒棄“各自為政” “單獨作戰”的錯誤發展觀,打破行政職能的劃分和條塊分割,積極推動區域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建立資源要素充分流動的通道,為國家高新區跨區域合作創造良好條件。要通過完善財政、稅收、工商、土地、金融等政策體系,引導區域外的企業進入投資,形成包括戰略性新興產業在內的高新技術產業投資的激勵機制。建立區域政策共享機制,包括產學研合作政策、創新成果轉化應用政策、產業轉移政策、資源共享政策、利益分成政策, 通過政策的融合共享構建國家高新區跨區域合作的良性生態。
(二)構建多方共贏的區域合作利益分配補償機制
國家高新區跨區域合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多方面的利益訴求。利益的追求和滿足是經濟行為的動機,這對于國家高新區的跨區域合作同樣如此。科學合理的利益共享機制是國家高新區跨區域合作的前提,現實中不管是國家高新區的跨區域合作還是其他形式的區域經濟合作,難以推進或者合作成效有限及缺乏可持續保障的重要根源就在于沒有形成科學的利益共享和分配機制,或者所制定的利益共享和分配機制沒有能夠得到一以貫之地堅持。其一,在推進國家高新區跨區域合作中,要注重發揮各國家高新區的創新資源優勢、產業優勢、人才優勢、政策優勢等,強化各國家高新區的優勢互補性,根據合作方在合作共建中的要素投入程度、潛在風險、承擔的主要責任等,探索建立有利于發揮各自優勢,有利于滿足各自利益訴求,有利于推動合作方共贏發展的利益共享機制。 其二,建立國家高新區跨區域合作利益補償實施機構。利益補償實施機構主要職能就是專門負責合作過程中的利益分配、協調、補償等日常工作,為實施合作利益補償提供組織保障。機構成員可以由具體參與合作的國家高新區負責人、國家高新區所在區域的相關政府部門以及有關法律機構人員等組成。考慮到國家高新區跨區域合作利益補償不僅涉及高新區本身內部企業之間的利益補償問題,而且還涉及不同國家高新區及其所在區域間的共同利益補償問題,補償關系復雜,涉及主體多,利益訴求差異大;在利益補償過程中不僅要確定利益補償內容,而且還要識別利益補償主體、把握利益補償標準、確立利益補償方式和手段、計算利益補償金額和核算利益主體損失等,所以在組織結構上,利益補償實施機構應采取矩陣式組織形式,以此明確各職能部門的責權利關系。
(三)探索國家高新區跨區域合作共建模式
國家高新區跨區域合作的基本出發點是解決其自身發展的需求問題。如前文所述,不同區域的國家高新區的自然稟賦、發展基礎、技術水平、產業結構、產業發展方向具有一定差異性,如有的國家高新區創新能力較強但產業結構不夠合理;有的國家高新區勞動密集型產業比重較大,而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相對滯后;有的深受土地空間困擾,發展空間狹小……針對自身的需求特點和缺陷,實行跨區域合作就是要解決這些問題,提高國家高新區的整體發展水平。因此,國家高新區在推進跨區域合作過程必須結合自身實際、發展方向和現實需求,選擇雙方互補性強的國家高新區進行合作,并探索創新適宜不同需求的合作模式,有針對性地進行需求對接,最大限度地滿足兩地合作的多元訴求。與此同時,國家高新區發展的實踐表明,政府的引導和推動在高新區發展中的作用是不可忽視的,國家高新區的跨區域合作應該成為區域經濟合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并納入區域經濟合作的戰略部署獲得政策支持,充分發展政府部門的統籌、組織、協調功能解決好國家高新區跨區域合作的區域經濟政策壁壘。當然,政府在推動國家高新區跨區域合作中并不能完全依靠行政的手段、按照“一廂情愿”的做法來推動,而是要遵循經濟發展規律和產業發展規律等,與市場化運作方式來構建國家高新區跨區域合作高效的運營機制。
(四)建立合作共享機制,增強國家高新區協調發展能力
國家高新區跨區域合作建立合作共享機制,既是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的要求,又是對國家高新區之間合作與協調發展的深化。一是建立信息、資源共享平臺。不同區域的國家高新區之間或者區域與區域之間,應充分利用現代信息網絡技術,建立信息、資源共享的網絡平臺,以此降低交易成本,拓寬合作的空間和增強發展的能力。二是建立技術研發和科技成果轉化合作機制。不同區域的國家高新區的產業優勢、科技創新資源、產業發展水平等各不相同,各國家高新區應結合實際,選擇重點,整合資源,加強技術交流與合作,建立科技創新聯盟,對重點項目和技術進行攻關,相互引進技術,對具有共性的項目開展廣泛合作,提高技術創新水平和科技成果轉化能力。三是建立國家高新區管理層定期交流機制。各國家高新區管理層之間應定期進行交流,探討國家高新區及區域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劃,形成國家高新區協調互動發展的共識并制定相關的發展規劃,廣泛發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