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3年度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工作的通知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04-24 點擊:次
各市經信局(不含寧波):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培育發展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工作部署,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推薦2023年度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23〕44號)要求,決定組織開展2023年度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設區市經信局按照自愿申報原則,組織所轄縣(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對照《促進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發展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119號),認真填寫《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表》,提交申報表中要求的佐證材料,報送至省經信廳。
二、請各設區市經信局對縣(市、區)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組織實地抽查,在符合《暫行辦法》認定標準的基礎上,重點從我省“415X”產業集群中,擇優遴選發展水平居于細分領域全國前列的中小企業產業集群推薦至省經信廳。各設區市推薦的集群數量原則上不超過3個。
三、請各設區市經信局于2023年4月30日前將加蓋公章的《2023年度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推薦匯總表》《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表》各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及電子版光盤1份,寄送至省經信廳中小企業處(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區體育場路479號),電子版文件通過浙江釘發送。省經信廳將組織專項評審,根據發展評價情況,認定一批為省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并從中擇優推薦一批申報國家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
聯系人:省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賴超群,0571-85153950(浙政釘同號)、15088604045;省經信廳中小企業處應紅英,0571-87058133。
附件:1.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認定標準
2.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表
3.2023年度XX市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推薦匯總表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