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征求《關于加快人工智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08-10 點擊:次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發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的決策部署,更好把握人工智能等新科技革命浪潮,全面塑造人工智能產業發展競爭力,加快構建以數字經濟為核心的現代化產業體系,省經信廳代擬起草了《關于加快人工智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為提高文件編制的科學性,現向社會公眾征集意見。征求期限為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6日,歡迎社會各界提供寶貴意見建議。單位意見請加蓋公章書面反饋,個人意見請署名書面反饋。反饋意見可郵寄紙質材料至杭州市西湖區體育場路479號省經信廳技術創新處(人工智能處),或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郵箱wzn0926 163.com(單位意見請發送蓋章掃描件)。
聯系人:省經信廳技術創新處(人工智能處)孫體忠;聯系電話:0571-87056296。
關于加快人工智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征求意見稿)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動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的決策部署,搶抓人工智能發展的重大戰略機遇,全面塑造人工智能產業發展競爭力,加快構建以數字經濟為核心的現代化產業體系,現結合浙江實際,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數字經濟創新提質“一號發展工程”,充分發揮我省產業體系完備和數字經濟先發優勢,堅持創新引領、融合發展、開放合作、共治共享,加快發展人工智能產業,賦能驅動科技跨越發展、產業優化升級和生產力整體躍升,努力實現高質量發展,為我省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現代化先行提供有力支撐。
(二)發展目標。到2027年,人工智能核心技術取得重大突破,數字基礎設施有效支撐,場景賦能的廣度和深度全面拓展,形成從技術研發、模型算法創新、軟硬適配到融合應用的全棧式產業鏈,培育世界級人工智能產業集群,人工智能企業達到3000家,總營業收入突破1萬億元,成為全球重要的人工智能產業發展新高地。
——創新策源注入新動能。新建一批省級以上人工智能創新載體,在前沿基礎理論、智能芯片、類腦智能、多模態交互大模型等方面取得技術突破50項以上,在人工智能領域培育科技領軍企業20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200家,成為有全球影響力的人工智能技術創新策源地。
——數字基建筑牢新基石。建成以智算、超算等高性能算力和邊緣算力互促融合的多元算力體系,算力總規模達到20EFLOPS(每秒一百億次浮點運算),高性能算力占比達到30%,算法模型面向行業有效應用,數據要素市場基本建立,成為有全球相對優勢的人工智能產業聚集地。
——場景賦能邁入新階段。人工智能場景賦能全面深化拓展,垂直領域大模型應用加速涌現,培育省級創新應用先導區20個、行業創新應用大模型30個,創新應用場景(產品)500個,成為有全球引領性的人工智能創新應用先行地。
——產業生態涌現新活力。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人工智能開源開放平臺,聚集人工智能全球頂尖人才20名、科技領軍人才200名,新增培育碩士博士3000名,人工智能投資創業氛圍活躍,安全治理體系基本建立,成為有全球吸引力的人工智能創新創業首選地。
二、加快核心技術突破,全面提升創新策源引領力
(一)強化前沿基礎研究。加快推進實驗室體系建設,落地建設一批人工智能大科學裝置,瞄準人工智能技術理論前沿,加強基礎性原創性科學研究。發展面向新一代人工智能的理論框架體系,推進人工智能與腦認知、神經科學、心理學等學科的交叉融合。支持開展重大基礎研究,力爭在類腦智能、具身智能、多模態智能、認知智能、群體智能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教育廳、之江實驗室,排名第一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加強核心技術攻關。聚焦大模型基礎架構、關鍵算法、數據技術,以及智能芯片、智能傳感器、系統軟件、終端操作系統等重點方向,在數字經濟重大科技專項中分設人工智能專項,通過“揭榜掛帥”“賽馬”、創新聯合體等攻關模式,省市縣聯動每個方向給予資金支持,以目標任務書的方式組織實施。鼓勵高校、企業等科研單位牽頭承擔有關國家科技創新重大項目。(省科技廳、省經信廳、省財政廳、之江實驗室)
(三)提升企業主體創新能力。建立人工智能企業培育庫,培育壯大以科技領軍企業為帶動、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為骨干、創新型中小企業為基礎的人工智能創新主體。支持科技領軍企業參與全國重點實驗室、省實驗室等重大創新平臺建設,聯動全球創新資源,打造國際一流的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帶動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鼓勵人工智能企業建設企業研發機構或組建創新聯合體,突破行業關鍵共性技術,打通從基礎算法到應用落地的瓶頸,促進技術轉化和行業融合應用。支持國外人工智能企業和科研機構在浙設立基礎研究院和研發中心。(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
三、強化底層基礎建設,全面夯實智能涌現支撐力
(一)優化提升算力供給能力。統籌優化算力資源布局,加快推進全國一體化算力網絡長三角國家樞紐節點重大項目建設,打造國際一流的新型算力中心。有序推進杭州、寧波、湖州、嘉興等集群范圍內分節點數據中心集群建設,布局建設智算中心和超算中心,構建結構合理、自主可控、綠色發展的算力供給體系。鼓勵企業參與智算中心建設與營運,圍繞應用場景部署邊緣算力,形成特色化、規模化先進算力供給。支持建設公共算力服務平臺,提升全省算力資源統籌、調度和供給能力。充分發揮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公共算力開放創新平臺作用,實施算力伙伴計劃,整合算力資源,培育一批算力供應商。(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通信管理局)
(二)推動自主技術開源開放。面向人工智能大模型領域布局重大開源項目,支持自主開源深度學習框架研發攻關和代碼托管鏡像平臺建設。鼓勵依托自主技術高水平建設運營開源平臺、開源社區和開源項目,推進開源軟件合規應用,構建開源開放生態。制訂推廣開源領域相關標準和協議,推動人工智能領域開源軟件的國際規則互認。研發多類型模型開發、訓練、壓縮、推理全流程工具,培育開發者群體,繁榮開源生態。(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市場監管局、之江實驗室)
(三)加快算法模型創新應用。推動面向行業應用的算法模型研發,組織優秀算法模型創新應用場景(產品)的推廣應用。鼓勵政府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開放應用場景,促進算法與業務對接。支持建設公共算法服務平臺,推動算法可信化、模塊化、系統化和平臺化服務。鼓勵企業或第三方機構開展算法模型檢測與評估,對涉及公共利益的算法模型進行監督管理,促進算法模型合法應用與推廣。(省經信廳、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之江實驗室)
(四)推動高質量數據集建設。加強物聯網、5G、工業互聯網等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梳理整合各類數據平臺和數據中心資源,統籌推進人工智能公共數據資源庫建設。支持建設數據集標注眾包服務平臺,提供數據采集、清洗、標注、脫敏、存儲等數據處理工具。鼓勵建設安全合規的中文、圖文、音頻、視頻等大模型預訓練語料庫、訓練數據集、測試數據集和行業數據集。謀劃建設產業數據倉和工業大數據中心,依托產業大腦和龍頭骨干企業等推進工業數據集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大數據局)
(五)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加快國家數據要素綜合試驗區建設,推動公共數據有序開發利用。鼓勵各地創新政策舉措,引導企業挖掘數據資產、開放數據資源、開發數據產品、開展數據產權登記,探索建立數據產權交易相關制度,培育發展數據要素市場。鼓勵行業龍頭和平臺型企業開發高質量數據產品和提供數據服務,培育一批專業化數據服務商和數源商。在確保數據安全的前提下,推動醫療、交通等公共數據與企業數據融合創新應用,探索面向具體場景的數據衍生產品和衍生服務交易。深化落實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制度,研究出臺數據出境自評估索引指南,組織開展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省大數據局、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四、加快創新場景賦能,全面激發融合發展牽引力
(一)賦能科技發展自立自強。圍繞典型科研領域布局建設人工智能驅動的科學研究專用平臺,加快數據與知識驅動的人工智能研發。探索構建人類科學家+AI科研助手的人機協同科研新模式,加速重大科學發現,輔助實驗設計、數據解讀和理論驗證。圍繞新藥創制、生物育種、新材料研發等重點領域,加強大規模跨模態預訓練模型、多元通用知識挖掘、多元知識表達與計算、多元知識感知與推理等基礎研究和綜合知識庫、計算制藥、計算育種、計算材料等應用基礎研究,提升科研效率。(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教育廳、之江實驗室)
(二)賦能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推動人工智能技術與工業、農業、服務業深度融合發展。深化“產業大腦+未來工廠”建設,提升工業整體智治水平,推進大模型在研發、設計、生產、管理、服務等各環節中的應用,以模型和數據驅動未來工廠提質增效降本。開展企業智能化對標提升行動,在企業服務券中設立“智評券”,引導工業企業數字化轉型和智能化升級。深化“農業產業大腦+未來農場”建設,推動智能技術賦能農業領域生產管理、經營模式和分配體系優化重構。打造智慧商圈、智慧供應鏈、智慧物流、智慧港口、智慧金融等創新場景,促進市場多元業態融合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金融監管局,根據職能分工各自負責)
(三)賦能人民高品質生活。聚焦醫療、教育、宜居等民生關切,共建人工智能應用場景,共享高品質生活。推進智慧醫院、智慧康養和智能公共衛生服務建設,發展智能診療、疾病風險預測、醫用機器人等應用場景。打造虛擬課堂、虛擬仿真實訓、智能教育助手等創新場景,建設智慧教室、智慧圖書館和智慧校園。迭代提升鄰里、低碳、交通、治理等創新場景,深化未來社區(鄉村)建設,建設幸福美好家園。推進人工智能與文化體育、游戲動漫、影音視頻的融合應用。(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教育廳、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廣電局、省體育局,根據職能分工各自負責)
(四)賦能城市現代化治理。以更智能的城市、更貼心的社會為導向,在城市管理、政務服務、公共安全治理等領域開展智能場景示范應用。迭代建設城市大腦,打造城市運行智能中樞,提升城市整體運行和管理效率。加快智慧交通建設,提升交通運行監測、出行信息服務和應急指揮能力。在政務領域推進大模型落地應用,升級智能政務,優化審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推進在輿情監測、犯罪預測預防、應急處置等方面的創新應用,提升公共安全治理能力。(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公安廳、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大數據局,根據職能分工各自負責)
五、推動特色聚集發展,全面塑造產業發展競爭力
(一)大力發展人工智能產品。圍繞人工智能產業鏈部署創新鏈、配置人才鏈和資金鏈,加快人工智能技術成果產業化,構建全產業鏈人工智能產品。支持高性能人工智能芯片設計創新,布局研發類腦芯片,提升智能芯片產品和技術競爭力。加強人工智能框架軟件、系統軟件、終端操作系統等的研發應用,推動人工智能軟硬件相互適配和性能優化。發展智能裝備、智能傳感器、智能穿戴設備、智能家居等新一代智能終端產品,推動工業機器人、服務機器人、特種機器人智能化迭代升級,有序發展人形機器人、仿生機器人和數字虛擬人。加快智能網聯汽車基礎設施建設,發展自動駕駛汽車、無人機、無人船等智能交通裝備,促進智能網聯汽車和低空智能經濟發展。(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
(二)培育人工智能產業集群。加快構建以杭州、寧波為核心,其它地區特色差異化發展的人工智能產業發展格局。鼓勵各地結合資源稟賦,開展人工智能全產業鏈精準招商,積極引進人工智能創業創新團隊和重大項目,因地制宜建設人工智能特色產業園。區分核心區和協同區,在智能物聯、數字安防、智能汽車等領域培育千億級產業集群,在智能計算、機器人、智慧醫療、智能物流、智能家電、智能電氣等領域培育百億級產業集群。加快培育類腦智能、仿生機器人等未來產業,爭創國家人工智能未來產業先導區。(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商務廳)
(三)建設人工智能創新應用先導區。開展省級人工智能創新應用先導區創建活動,引導各地建立人工智能應用場景開放制度和激勵機制,加快推進智能制造、智慧交通、智慧城市、智慧醫療、智慧應急等建設。在醫院、學校、社區、港口、體育場、文化館等公共場所搭建人工智能體驗場景,引導企業和建設單位積極參與場景創新。通過場景需求征集、驗證開發、體驗改進和推廣應用,促進人工智能技術賦能千行百業、賦智千家萬戶。高水平建設杭州國家人工智能創新應用先導區,聯合推進浙江(德清)國家級車聯網先導區建設,打造縣域車聯網樣本。(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管理廳、省體育局)
六、構建最優產業生態,全面增強創新創業承載力
(一)建設人才聚集地。深入實施“鯤鵬行動”,采取“一人一策”引進人工智能全球頂尖人才,培育聚集科技領軍人才、卓越工程師和青年科技人才。在高水平大學建設中設立交叉學科,增設人工智能急需專業,鼓勵高校在研究生招生名額上給予適當傾斜,校企聯合培養緊缺人才。鼓勵人工智能領軍企業與高校院所聯合引進高層次人才和高水平創新團隊,探索給予領軍企業省級人才計劃、高技能人才自主評審權。落實好相關人才政策,在戶籍、住房、醫療保障、子女就學等方面提供便利化服務。(省委人才辦、省經信廳、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力社保廳、省稅務局)
(二)優化投融資環境。鼓勵市縣在省級“4+1”專項基金中的新一代信息技術和專精特新母基金中設立人工智能產業子基金,引導風險投資、創業投資基金等社會資本加大對人工智能領域早期項目和初創型高成長性企業的融資支持力度,推動符合條件的人工智能企業加快上市融資。鼓勵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創新產品和服務,為人工智能企業提供針對性的金融支持。建立適應人工智能產業發展的國資監管制度,鼓勵國有資本參與人工智能產業投資。優化完善投入機制和盡職免責制度,對投資早期、初創型和投資成長型人工智能項目,按照“三個區分開來”的原則和國資監管相關制度執行。(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金融監管局、省金融控股公司)
(三)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健全人工智能領域技術創新、專利保護與標準化互動支撐機制,推動人工智能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化和技術標準化,促進人工智能新技術新產品應用推廣。支持將人工智能領域相關專利申請列入專利快速審查與確權服務范圍,加強人工智能領域知識產權的協同保護,完善快速維權和海外維權機制。鼓勵人工智能企業圍繞算法模型、數據安全、隱私保護、產品兼容性、性能測試等,加強技術標準制定。(省市場監管局、省經信廳、省科技廳)
(四)加強安全和倫理治理。尊重人工智能產業發展規律,尊重和保護個人隱私,防范和打擊違法行為,構建安全有序發展環境。探索建立人工智能監管與治理體系,編制人工智能產業合規指引,依法依規、包容審慎進行監管。發揮省科技倫理委員會作用,加強人工智能倫理安全規范及社會治理實踐研究,制定倫理標準和安全風險等級標準,開展倫理審查和安全評估。推動高效院所、企業等結合自身實際設立人工智能倫理(審查)委員會,建立內部監管審查機制,在人工智能開發應用各環節融入倫理原則以及產業合規治理流程,強化企業社會責任和從業人員行為規范意識。(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市場監管局)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在浙江省數字經濟發展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協調推進重大平臺建設、重點項目攻關、重大事項研究和安全治理體系建設,細化制定加快人工智能產業發展的行動計劃,統籌協調全省人工智能產業發展工作。省級有關單位要結合職責分工,加強省市縣聯動、區域協同和政企協作,扎實推進各項目標任務落地落實。各地要結合實際,研究出臺落實舉措和配套政策,支持人工智能產業發展。(省數字經濟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二)加快改革創新。推動機制創新和制度改革,維護人工智能健康發展環境。成立人工智能產業發展安全辦公室,落實數據開放與保護相關政策,對經檢測評估的算法模型開展備案管理,促進人工智能應用創新。針對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智能網聯汽車等重點領域,加快研究制定管理辦法,為人工智能技術應用提供制度保障。(省經信廳、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管理廳)
(三)強化政策支持。統籌各級產業、科技、人才等相關政策資金,合力支持人工智能產業發展。每年組織實施一批人工智能筑基項目和創新應用項目,重點支持人工智能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公共服務平臺和高質量數據集建設、大模型行業創新應用和創新場景(產品)推廣應用。對符合產業發展導向的人工智能重點項目,列入省重大產業項目庫的,在用地、用能、排污權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鼓勵各地通過發放“AI算力券”“智評券”等方式,支持企業購買優質算力和智能制造診斷評估服務。將省級人工智能創新應用場景(產品)納入“互聯網+政府采購”政策享受范圍。(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
(四)營造良好氛圍。修訂人工智能產業發展統計指標與監測體系,按季度統計、發布相關數據。每年對各地人工智能產業發展情況進行綜合評價,發布人工智能產業發展報告,營造比學趕超良好氛圍。加強對外交流與合作,積極融入長三角和全球創新網絡,構建優勢互補、互利共贏的高水平開放發展新格局。鼓勵舉辦高水平人工智能峰會、學術會議和創新應用大賽,宣傳推廣人工智能科研成果、創新產品和創新場景。(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統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