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綜改示范區管委會關于印發《山西綜改示范區支持先進制造業發展辦法》的通知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09-12 點擊:次
山西綜改示范區支持先進制造業發展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積極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新時代推動中部地區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和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設中部地區先進制造業基地的戰略部署,發展壯大優勢產業鏈,增強制造業核心競爭力,強化山西中部城市群發展“南引擎”作用,努力當好全省轉型綜改、創新發展的先行者,推動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示范區(以下簡稱“山西綜改示范區”)先進制造業項目投資建設和集群發展,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重點支持山西省重點發展的產業鏈鏈主企業、關鍵配套企業及符合山西綜改示范區主導產業體系定位、具有規模及成長性的先進制造業投資項目,包括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及應用等新興產業領域在山西綜改示范區落地建設的先進制造業投資項目。
第二章投資支持政策
第三條鼓勵先進制造業項目設備投資。新引進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以上的新征用地項目,按照新購設備實際投資額給予不超過10%的補貼,其中:
1億元≤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總額<3億元,補貼額度為新購設備投資額的5%;
3億元≤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總額<5億元,補貼額度為新購設備投資額的8%;
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總額≥5億元,補貼額度為新購設備投資額的10%,最高2億元。
第四條鼓勵先進制造業項目廠房建設。對已完成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以上的企業投資項目,取得施工許可證且主體結構封頂,對封頂單體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生產性用房90元/平方米,辦公生活用房45元/平方米(項目企業自購商住用地建設生活配套設施不予補貼)。
第五條鼓勵先進制造業存量企業再投資。存量企業在現有場地上擴大投資、提升產能,新增設備投資總額2000萬元以上的,在新建(改造)項目投產運營后給予新增設備投資總額5%的補貼,最高補貼1000萬元。
第六條鼓勵先進制造業項目入駐標準化廠房。對新引進租用山西綜改示范區自有標準化廠房的制造業項目,年產值5000萬元以上且年產出強度不低于1.8萬元/平方米的,對企業實際租用標準化廠房給予最高1元/平方米·天補貼,每年最高補貼500萬元,補貼期限不超過三年。
第七條對新引進設備投資1億元以上的先進制造業項目,在項目建設期內貸款用于項目建設,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最新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利息金額的50%給予貼息,期限最長兩年且不超過貸款期限,每年最高300萬元。
第三章附則
第八條對新引進的先進制造業項目,其用水、用氣、用地、用能、金融、人才等配套保障,按現有政策執行。
第九條對山西綜改示范區經濟發展帶動性強、貢獻大的先進制造業重大項目,對建設產業集群、完善產業鏈條有較強引領推動作用的重大先進制造業項目,經審定,采取“一事一議”予以支持。
第十條兌現方式及組織實施。本辦法規定的支持政策以企業與山西綜改示范區簽訂的協議約定為準。具體政策兌現及支持資金審核由項目所在園區主管部門負責實施,由相關部門配合進行核驗,按照山西綜改示范區財政支持政策的兌現流程辦理。涉及入統數據以經審核的國家統計聯網直報系統中的企業報表為準。
兌現節點。本辦法第三條“先進制造業項目設備投資補貼”,在項目新購設備到位并完成投資統計上報后由企業申請兌現;第七條“貸款貼息支持”,在項目建設期內取得一年期以上貸款合同后由企業申請兌現。其他支持政策的兌現節點按照協議約定執行。
第十一條本辦法支持政策的監督管理按照山西綜改示范區專項資金管理、財政扶持政策監管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2023年9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實施過程中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上級政策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