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5000萬元資助,深圳發布推動新材料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新政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09-15 點擊:次
9月12日,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印發《深圳市關于推動新材料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將重點聚焦新能源材料、電子信息材料、先進金屬材料、高分子材料、前沿新材料等領域。
《若干措施》提出要突破重點材料領域發展瓶頸、打造材料科技創新發展高地、推動新材料集群高質量發展、完善材料產業配套服務體系。
政策全文如下:
深圳市關于推動新材料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新材料是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基石與先導,加快新材料產業發展,有利于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20+8”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集群發展的規劃和部署,推動新材料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依據《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展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和培育發展未來產業的意見》和《深圳市培育發展新材料產業集群行動計劃(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措施。
一、重點支持領域
本措施重點聚焦新能源材料、電子信息材料、生物醫用材料、先進金屬材料、高分子材料、綠色建筑材料、前沿新材料等領域,遵循“有效市場,有為政府”原則,對技術含量高、應用前景好、示范帶動作用強、處于產業鏈關鍵環節的產品、平臺和項目,在產業基礎建設、產業鏈提升及融合發展、產業生態發展等方面予以支持。
二、突破重點材料領域發展瓶頸
(一)支持下一代高性能新能源材料研發與應用。圍繞電化學儲能、新能源汽車、光伏等領域快速發展過程中對材料提出的更高要求,重點支持鈣鈦礦材料、固態電解質、金屬鋰負極材料、硫化物正極材料等下一代高性能新能源材料的研發與應用,靈活采用“里程碑式資助”“賽馬式資助”“揭榜掛帥式資助”等方式予以支持,單個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300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創新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
(二)支持圍繞電子信息材料開展定向攻關。優化材料攻關機制,定期向半導體和集成電路、超高清視頻顯示、網絡與通信等下游應用領域龍頭企業征集關鍵核心材料攻關需求,形成重點電子信息材料技術攻關清單,支持上游材料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圍繞清單內重點材料開展定向攻關,單個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300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創新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
(三)支持建設芯片制造封裝、新型顯示、高端通訊器件等領域關鍵材料測試驗證平臺。對面向我市新材料企業提供相關材料研發、驗證和改進服務符合要求的測試驗證平臺建設及運營,按一定比例,給予最高5000萬元資助。(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創新委)
(四)支持生物醫用材料上下游企業組建創新聯合體。重點聚焦植介入治療器械及關鍵原材料、組織工程材料、組織修復材料等生物醫用材料,支持材料生產研發單位和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聯合組建制造業創新中心,共同開展相關材料研發,對依托制造業創新中心開展共性/關鍵技術研發類、示范應用類項目的,采用“事前立項、事后資助”方式,按一定比例,給予不超過3000萬元資助。對于具有重大意義的生物醫用材料技術攻關項目,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推薦至工業和信息化部參與生物醫用材料創新任務揭榜掛帥工作。(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創新委、發展改革委)
(五)支持在先進金屬材料領域建設高端研究機構。重點圍繞高端裝備配套結構性金屬材料、輕質合金材料、高溫合金材料等我國及我市下游產業亟需的先進金屬材料,鼓勵高水平科研院所、國內外知名龍頭企業在我市建設先進金屬材料國際化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機構,采用市區聯動方式,在場地建設、設備購置、科技研發、人才引進等方面予以綜合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創新委、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深汕特別合作區管委會)
(六)支持高分子材料分子設計和規模化制備工藝研究。聚焦高分子材料定制化、多樣化、高效化、復合化等發展趨勢,重點支持我市高分子材料領域企業、高校、科研院所進一步強化在分子設計、規模化制備工藝等方面研究能力,實現與下游需求匹配;鼓勵具備領先優勢的單位向產業鏈上游高附加值原材料環節延伸,重點在電子化學品、高性能膜材料、高分子復合材料等領域突破一批高度依賴進口、高附加值的上游原材料,對開展上述研究的,按一定比例,給予不超過3000萬元資助,并優先在具備條件的專業園區內予以場地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創新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深汕特別合作區管委會)
(七)營造前沿新材料技術概念驗證生態系統。以高附加值、發展前景廣闊的應用為導向,重點支持圍繞二維材料、3D打印材料、超材料、相變材料等前沿新材料領域組建概念驗證中心,營造概念驗證生態系統,加速挖掘和釋放基礎研究成果價值的新型載體,經認定后予以最高500萬元資助。對于具備重大影響力的前沿材料技術,可提名市科學技術獎,對獲獎者予以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創新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
三、打造材料科技創新發展高地
(八)推動材料科學和信息技術融合創新發展。支持新材料企業及研究機構以材料信息學為背景,結合人工智能、計算物理、高通量實驗和計算等,圍繞材料正向預測、反向設計等功能開展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對相關項目予以不超過1000萬元資助,并在算力資源方面予以優先支持。支持軟件企業聯合新材料企業開發高通量計算、化學類、物理和工程類仿真模擬等工業軟件,對于符合條件的首版次軟件,按現有政策給予軟件開發商和新材料用戶企業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創新委、工業和信息化局)
(九)完善新材料領域創新載體體系建設。支持以企業為主體,聯合科研院所、高校、行業組織建設制造業創新中心和產業創新中心,并依托創新中心實施平臺建設、技術研發、示范應用等項目,按一定比例,給予最高5000萬元資助。對獲得國家或省級立項支持的制造業創新中心,以及獲得國家、省高技術產業項目支持的,按不超過1∶1的比例對已撥付到位的國家或廣東省資助資金給予配套。(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
(十)建立新材料領域科技研發長效支持機制。結合新材料研發周期長的產業特點,在現有新材料領域市級創新載體組建和提升扶持計劃基礎上,進一步探索建立“可上可下、滾動支持”的長效支持機制,按周期對市級新材料領域創新載體進行考核,根據評估結果予以新一輪資助,或撤銷、合并等調整和優化。(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科技創新委)
(十一)強化大科學裝置集群對新材料產業支撐作用。充分發揮光明科學城大科學裝置集群在新材料領域原始創新、成果轉化等方面支撐作用,支持我市新材料相關單位,依托材料基因組大科學裝置平臺等設施,聯合高水平科研團隊組建產業創新中心,系統開展材料高通量制備與表征、高通量計算與集成設計、數據分析與挖掘等研究。鼓勵相關單位結合新材料領域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規劃布局,建設一批前沿交叉研究平臺,催生一批跨學科技術研究成果。(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四、推動新材料集群高質量發展
(十二)引進領先企業及團隊優化產業鏈布局。圍繞濕電子化學品、有機發光材料、襯底材料、先進金屬材料等新材料薄弱環節,支持引進國內外領先企業、機構及團隊在我市落地研發及產業化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資助。對具有重大促進和產業支撐作用的,可視情況實行“一企一策”,報市政府審定。(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科技創新委、商務局)
(十三)支持開展關鍵環節提升和智能化綠色化改造。支持聚焦新能源、電子信息、生物醫用、先進金屬、高分子、綠色建材、前沿新材料等我市重點新材料領域關鍵瓶頸,組織實施突破主要性能指標、對產業發展起支撐作用的新材料產業鏈關鍵環節提升項目,按一定比例,給予最高500萬元資助。支持新材料企業以降本提效、綠色環保為目的,積極實施技術裝備改造升級和開展以關鍵工序智能化改造、關鍵崗位機器換人、生產過程和管理手段智能化控制等為核心的工廠智能化改造,按現行政策,根據項目總投資一定比例給予事后資助。(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十四)支持實施新材料中試及產業化項目。支持二維材料、燃料電池材料、3D打印材料、微納米材料與器件等新型材料開展科研成果二次開發和中試放大試驗,加快工藝、技術、產品高效轉化,按項目總投資一定比例予以資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支持新能源材料、電子信息材料、生物醫用材料、先進金屬材料、高分子材料等重點發展領域具備技術先進性的新產品開展產業化項目,按項目總投資一定比例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十五)加速首批次重點新材料供應鏈導入進程。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工業和信息化部首批次保險補償項目。支持企業研發生產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及我市《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的首批次新材料產品,按產品銷售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深圳監管局)
(十六)培育新材料制造業單項冠軍和“專精特新”企業。支持新材料企業聚焦細分領域,在特定細分產品市場形成領先優勢,采用事后方式予以獎勵。對獲得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和“制造業單項冠軍產品”稱號的,分別給予300萬元和200萬元獎勵;對獲得深圳市“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和“制造業單項冠軍產品”稱號的,分別給予200萬元和100萬元獎勵;對獲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和深圳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的,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和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五、完善材料產業配套服務體系
(十七)支持專業新材料產業園區建設。支持在深汕特別合作區及我市認定的飛地經濟合作園區,高水平、高標準打造專業化工園區,集中建設危化品儲運、廢物廢水廢氣集中處理等配套基礎設施。支持光明、寶安、龍崗、坪山等區結合空間布局要求,突出產業基礎優勢,打造一批配套完善、特色鮮明的新材料產業園區。支持新材料企業根據自身發展需要,采用“總部+基地”“研發+生產”等模式,將生產制造環節落戶至我市認定的飛地經濟合作園區,探索將深圳部分惠企政策延伸至飛地園區入駐企業。(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科技創新委、鄉村振興和協作交流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交通運輸局、國資委、應急管理局、生態環境局,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深汕特別合作區管委會)
(十八)完善新材料產業公共服務平臺體系建設。重點圍繞新材料產業供需對接、技術交流合作、產業資源共享等方面需求,建設產業公共服務平臺;支持舉辦新材料行業的高端展會、論壇、會議等活動;單個平臺或活動最高資助金額不超過300萬元。支持圍繞重點新材料領域組建市級中小試基地,經認定后予以最高1000萬元資助。(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科技創新委)
(十九)推進建立統一的新材料檢測和認證標準。支持新材料領域的龍頭企業、研發機構、第三方檢測機構等相關單位加強合作,共同主導或參與新材料領域的檢測驗證標準的制定和修訂,建立統一的綜合性能評價指標體系與評價準則及方法。對主導或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深圳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制定或者修訂單位,分別給予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資助。(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十)引導金融機構服務新材料產業。鼓勵國家制造業轉型升級新材料基金、市新材料產業基金、市天使投資引導基金等政策性基金和社會各類投資基金加大對新材料產業化項目投資力度,支持新材料領域龍頭企業、上市公司等參與相關基金的設立和管理,積極開展項目孵化、標的并購等多方面合作。鼓勵金融機構增加新材料產業中長期貸款和信用貸款,支持有條件的機構綜合運用信貸、債券、融資擔保、產業基金等多種工具,提升新材料產業鏈金融服務水平。支持新材料企業合理利用再融資、并購重組、股權激勵、分拆上市等工具,通過資本市場做優做強。(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科技創新委、財政局、國資委、地方金融監管局,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深圳監管局、深圳證監局)
六、附則
本措施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各責任單位應當及時制定出臺實施細則或操作規程,鼓勵各區、各產業園區根據各自產業規劃布局特點獨立制定補充配套措施。本措施與本市其他同類優惠措施,由企業自主選擇申報,不重復資助。本措施自2023年9月13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