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復制推廣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首批改革創新經驗的通知
來源:未知 日期:2016-02-24 點擊:次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設立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廣東自貿試驗區),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是在新形勢下推進改革開放和促進內地與港澳深度合作的重要舉措。廣東自貿試驗區成立以來,省有關單位以制度創新為核心,率先挖掘改革潛力,破解改革難題,在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積極探索管理模式創新、促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創新成果。根據省委、省政府部署,將在全省范圍內復制推廣廣東自貿試驗區首批改革創新經驗。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可復制推廣的主要內容
(一)在全省范圍內復制推廣的改革事項(23項)。
1.投資便利化領域(9項):建立“一口受理,同步審批”的“一站式”服務模式、在實施企業登記注冊“三證合一”的基礎上實行“多證合一”、制訂行政違法行為提示清單、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互聯網+”稅收服務、國地稅聯合辦稅、稅務網上區域通辦、稅銀合作“稅融通”、網上申領普通發票速遞免費配送。
2.貿易便利化領域(13項):國際轉運自助通關新模式、加工貿易手冊管理全程信息化改革、海關原產地管理改革、征免稅證明無紙化改革、企業注冊登記業務“關區通辦”、跨境電商商品溯源平臺、進口食品快速放行模式、進口酒類分類管理、檢驗檢疫原產地簽證清單管理、入境維修“1+2+3”監管模式、進境動物檢疫許可流程再造、檢驗檢疫無縫對接內陸“無水港”、建立檢驗檢疫“電子證書”模式。
3.金融創新領域(1項):跨境支付工具創新。
(二)在全省相關范圍內復制推廣的改革事項(4項)。
1.在全省海關特殊監管區復制推廣的改革事項(2項):陸路跨境快速通關、國際中轉食品監管。
2.在廣州、深圳、珠海市復制推廣的改革事項(2項):自貿試驗區港區一體化運作、小規模納稅人簡并征期。
二、高度重視推廣工作
復制推廣廣東自貿試驗區首批改革創新經驗,是我省搶抓戰略機遇,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全面提升對外開放水平的強有力保障。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上來,認真做好相關改革創新經驗的復制推廣工作,逐步構建與開放型經濟發展要求相適應的新體制、新模式,促進國際國內要素有序自由流動、資源高效配置、市場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國際競爭新優勢。
三、加強組織實施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將推廣廣東自貿試驗區可復制改革創新經驗作為本單位重點工作,進一步加強督促指導,建立健全省市聯動、部門配合、責任明確的復制推廣工作機制,推動有關改革試點經驗盡快落地實施。省各有關單位要抓緊制訂復制推廣工作方案,明確具體任務、時間節點和可檢驗的成果形式;要根據各地實際進行分類指導,并加大組織實施力度,有序推進各項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牽頭協調各地、各部門定期對廣東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經驗的復制推廣效果進行檢查評估,并加快探索形成更多可復制推廣經驗,為全省乃至全國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提供示范和借鑒;要積極協調解決相關改革創新經驗復制推廣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重要情況及時報告省政府。
附件: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首批可復制推廣改革創新經驗任務分工表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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