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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財政多措并舉支持推進新型工業化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4-01-16 點擊:次
福建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型工業化的重要論述,聚焦產業轉型升級、技術改造、科技創新、數字化轉型等方面,推出一系列財政政策措施,扎實推進新型工業化,加快建設先進制造業強省。
一、支持企業技術改造
發揮技改獎補、技改設備投資補助等財政政策引導作用,引導企業圍繞設備更新改造、產品升級換代、先進技術開發應用等實施省重點技改項目,擴大先進產能規模。省級財政按項目設備(含技術、軟件、咨詢設計等)投資額不超過5%的比例給予補助;對實際總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技改項目,在項目完工投產后且較上一年度營業收入增長的,省級財政再按項目設備投資額不超過5%的比例獎勵,推動工業企業積極開展技術改造設備更新。
持續擴大重點技改項目支持范圍,對省級以上專精特新企業、工業互聯網標桿、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標桿、制造業單項冠軍以及產業領軍團隊所在企業項目取消投資額條件限制。
創新企業融資貼息政策,強化財政與金融、產業等政策協調配合,運用“財政+金融”方式,出臺省技改項目融資支持專項政策。省級財政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技改貸款項目,自首筆貸款資金投放之日起的3年內,給予實際投放貸款年化2%貼息。
二、支持企業提升自主創新能力
實施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和扶持政策。省級財政對屬于國內首臺(套)的按不超過市場銷售單價60%、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200萬元標準給予補助,屬于省內首臺(套)的按不超過市場銷售單價30%、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100萬元標準給予補助。政策實施以來,省級財政共補助1.6億元,支持認定272項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促進新產品研發約1400項,新申請專利(含實用新型)4000多項。
建立產業重點技術難題“揭榜掛帥”機制。聚焦電子信息、高端裝備制造、生物與新醫藥等領域技術難題,加強“卡脖子”關鍵核心技術研發攻關,省級財政對入選項目給予最高300萬元資金補助。2023年,共支持74項技術創新重點攻關及產業化項目。
推動產業領軍團隊技術攻關。每年遴選支持一批產業領軍團隊,根據團隊情況給予300萬元、500萬元、800萬元分檔補助,對能實現重大技術突破的實行“一事一議”,最高補助3000萬元。政策實施以來,省級財政已下達資金1.96億元,支持遴選68個高技術、高成長、強引領的產業領軍團隊。
三、支持企業數字化轉型
支持工業互聯網平臺賦能。評選一批省級工業互聯網示范平臺,每個平臺給予200萬元獎勵。同時,按照“先做先補、多做多補”原則,對省級以上工業互聯網平臺年度新增連接和有效服務企業數達到100家(含)以上的予以分檔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培育標桿企業。在延續對新模式新業態標桿企業實施獎勵基礎上,增加對5G全連接工廠評定支持,對獲評示范標桿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并在“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中給予加分。壯大軟件服務商,評選支持一批綜合競爭力強、增長速度快的“領雁”軟件服務商,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
推進標識解析建設應用。對完成與國家頂級節點對接的二級節點,注冊工業企業數超300家,標識注冊量超3000萬,解析量超1億次,且具備典型企業服務案例的運營單位,給予100萬元獎勵。
四、推動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
培優扶強工業龍頭企業。培育壯大更多百億級龍頭企業,對企業年營業收入首次超過100億元的,省級財政給予一次性300萬元獎勵。引導龍頭企業圍繞提高產業集中度、延伸產業鏈,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開展兼并重組,對企業兼并重組重大項目發生的評估、審計、法律顧問、財務顧問等前期費用和并購貸款利息予以補助。引導龍頭企業帶動中小企業融資,支持中小企業經“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或銀行業金融機構自建的供應鏈融資平臺開展應收賬款融資,省級財政按全省中小企業通過應收賬款獲得年化融資額不超過1%的比例,對供應鏈核心企業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支持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對新認定的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由省級財政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50萬元獎勵。
加快梯度培育。對實施梯度培養成效明顯的前三名設區市,分別給予5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正向獎勵;對新投產納統的規上工業企業、規下轉規上工業企業,省級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
五、推動綠色轉型發展
支持工業節能降耗和資源綜合利用。對投用(投產)的年節能量達到一定規模且產品能效水平達到行業先進值的省工業重點節能項目給予獎勵;對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最高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培育再生資源循環利用骨干企業通過加工規范條件的,最高給予每家企業20萬元一次性獎勵;鼓勵重點用能企業建設二級、三級能耗在線監測系統,按系統建設級別分別給予不超過10萬元、15萬元一次性補助。
支持動力產業發展。對生產并實現銷售的氫燃料電池系統(單臺(套)功率達到50千瓦以上),按照每臺(套)2萬元給予獎勵;按產能利用率比例給予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獎勵;支持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企業引進產業鏈配套企業,對于三年內新引進單家企業年配套規模達5000萬元及以上的,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對省電動船舶示范項目(含新建和改造),按交付船舶電池動力(含氫燃料電池)總成價格的比例給予補助;推進岸電一體化和電動船舶充(換)電設施設備產業化發展,對配套服務電動船舶示范項目的動力電池充電設施,給予一次性設備購置補助;鼓勵相關縣(市)、區或單位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先行先試打造電動船舶示范應用場景,對試點地區或單位等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補。
六、加快工業園區標準化建設
實施工業(產業)園區標準化建設正向激勵機制,對考核優秀的試點園區給予一定獎勵,對試點園區重點產業項目及配套項目給予一定比例的財政資金扶持。
按照統籌兼顧、傾斜激勵的原則,對各地工業(產業)園區職業技能提升中心建設給予補助,用于購置技能研修實訓設備、完善培訓基礎設施、加強師資培訓等,助力提高勞動者技能水平。
在財政部下達的新增債券限額內統籌支持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對重點項目多、風險水平低的地區給予傾斜支持。
(來源:福建省財政廳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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