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確權結束,沒登記的四荒地如何處理?
來源:未知 日期:2019-01-16 點擊:次
今年是土地確權的最后一年,眼看各家的土地權屬等問題都將塵埃落定。在農村還有一種四荒地,越來越多的農民將注意力關注到四荒地上,尤其是在四荒地的確權問題上,應該如何處理呢?沒登記的四荒地會被集體組織收回么?
啥是四荒地
“四荒地”是農村較豐富的土地資源,具體為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未利用的土地,屬于現行經濟環境中未得到充分、合理、有效利用的土地,但它們屬于寶貴資源的一種。
這部分土地在農村無人種植也不屬于耕地范圍,那么四荒地的歸屬是誰呢?《土地管理法》第八條明確規定:農村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村集體所有,也就是說農村的四荒地也是屬于農村集體組織所有。
“四荒地”既可以采取家庭聯產承包的方式進行承包;也可以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進行承包;既可以承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也可以承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
四荒地能不能確權?
1、第一種處理方式是允許確權登記,但允許確權登記的開荒土地,主要是經過農村集體組織或者國家土地管理部門統一獲得相關開荒手續的開荒地,這一類土地經過國家允許,所以在土地確權過程中,將會以承包地的方式確權登記到開荒人。
2、第二種處理方式則是不允許確權登記,此類開荒地主要是指農民朋友擅自開荒的土地,在《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中就明確指出,未經允許擅自開荒的土地將不能夠進行確權登記,原則上是交予開荒人繼續使用。
沒登記的四荒地會被集體組織收回嗎?
針對四荒地的使用,國家也明確提出四荒地是屬于農村集體的,雖然大多都是處于空閑狀態,但也有可能有其他規劃以及用途,原則上農民自己開墾的四荒地的使用權屬于農民,但在土地確權過程中卻不會給予確權,而一旦有其他用途規劃之后,這些土地將會被農村集體組織所收回。
除此之外,在《中國土地管理法實施細則》中第十七條也規定開荒土地需要經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批準,所以如果是農民擅自開荒的土地真的會被農村集體組織收回,這一點問題農民朋友需要注意!
現在國家政策對于農民使用四荒地的態度是,既要依照現有的法律政策,又要最大程度地兼顧群眾訴求。對于農民開墾荒地的確權登記問題,切忌不加區分“一刀切”,執行一個政策,可能會影響農民積極性,也可能造成新的矛盾。出臺指導性意見,由村民議事會協商解決,實現交權于民,是較好的解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