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 安徽省培育發展先進制造業集群的指導意見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4-01-15 點擊:次
日前,安徽省發布了培育發展先進制造業集群的指導意見,提出未來3—5年時間的重點產業招商方向,培育新能源汽車、智能語音及人工智能、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等世界級集群;在產業規模、先進性、創新性等方面有望進入全國前列的優勢領域,培育集成電路和新型顯示、智能家電(居)、銅鎂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智能機器人等國家級集群,并積極推動向世界級集群邁進;在引領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未來產業高地,超前布局培育量子信息、空天信息、先進核能等國家級集群;培育發展30個左右專業化、特色化、具有比較優勢的省級先進制造業集群,100個左右“一縣一群”的縣域制造業集群。
安徽省培育發展先進制造業集群的指導意見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集群的決策部署,梯度培育具有核心競爭力和特色優勢的先進制造業集群,經省政府同意,現制定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融入和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立足我省制造特色和優勢,以提升制造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為目標,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融合發展為路徑,對標世界和國家先進水平,統籌推進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和新興產業培育壯大,培育一批世界級、國家級、省級先進制造業集群和縣域制造業集群,促進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為建設智能綠色的制造強省提供重要支撐。
(二)培育方向。瞄準創新能力領先、規模效應顯著、制造能力先進、優質企業集聚、生態體系完善發展方向,全面提升產業綜合競爭力,推動邁上價值鏈中高端。
創新能力領先。集群規模以上企業研發投入強度、國家級省級技術創新載體數量、產學研協同創新能力、技術創新體系先進性和引領性等方面居領先地位。
規模效應顯著。集群規模以上企業數量、主導產業企業數、營業收入、市場占有率、利潤總額、利用外資規模等方面集聚效應明顯,主導產業規模以上企業營業收入占比高。
制造能力先進。集群規模以上企業全員勞動生產率保持領先水平,主導參與制定修訂的國際國內標準數量位居前列,智能制造、綠色制造、服務型制造等新型制造體系建設水平較高。
優質企業集聚。集群上市企業數量、國家單項冠軍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數量、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數量較多,競爭力較強,擁有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行業影響力。
生態體系完善。集群所在地政府產業引導資金規模、國家級產業公共服務平臺數量、主導產品近地化配套率、產業鏈供應鏈協作配套水平較高,行業協會、商會、聯盟等社會組織發揮作用顯著。
(三)發展目標。建立省級—國家級—世界級先進制造業集群梯度培育體系。力爭3—5年時間,在我省產業特色鮮明、先發優勢明顯、創新動能強勁的領域,培育新能源汽車、智能語音及人工智能、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等世界級集群;在產業規模、先進性、創新性等方面有望進入全國前列的優勢領域,培育集成電路和新型顯示、智能家電(居)、銅鎂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智能機器人等國家級集群,并積極推動向世界級集群邁進;在引領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未來產業高地,超前布局培育量子信息、空天信息、先進核能等國家級集群;培育發展30個左右專業化、特色化、具有比較優勢的省級先進制造業集群,100個左右“一縣一群”的縣域制造業集群。(責任單位:省委軍民融合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各市人民政府為責任主體,下同)
(四)組織形式。建立省級統籌、市為主體、部門協同、分層推進的組織推進體系。省級層面由省推進制造大省和制造強省建設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全局性工作,研究制定集群培育管理辦法及評價指標體系,分年度開展集群評定和推薦工作,采取“賽馬”方式、以賽促育,成熟一個、認定一個;負責世界級、需要跨區域協同的國家級集群的培育和爭創工作,探索突破行政邊界,加強產業集群跨區域協作,全面提升制造業融合化集群化發展水平。(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委軍民融合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
各市是集群培育的主體,要按照“一集群一專班、一方案、一政策”原則,逐一成立集群培育工作專班,逐一編制集群建設方案,逐一制定集群個性化政策。積極組織轄區內集群參加先進制造業集群競賽。集中力量做強做優主導產業和特色產業,避免同質化無序競爭和低水平重復建設。(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
二、增強協同創新能力
(五)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促進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支持企業提升創新能力,使企業成為創新決策、創新組織、創新人才引育、創新成果轉化的主體,全面激發企業創新活力。支持集群企業、高校、科研機構建立產業創新聯盟,組建產業創新研究院等新型研發機構,優化集群創新平臺布局,每年培育產業創新研究院、技術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等研發機構20家以上。將企業及其所屬集團有無研發活動、研發投入強度、研發機構數量作為獲取財政資金支持的重要條件,實現年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規模以上制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5億元以上規模以上制造業企業建立研發機構全覆蓋。(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六)強化鍛長補短。以集群重大技術需求為導向,支持集群龍頭企業聯合配套企業開展協同研發、設計、制造,構建集群專利池。(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完善“揭榜掛帥”“聯合攻關”等機制,聚焦重點領域和風險清單組織實施產業鏈協同創新項目,補齊重點領域重點環節短板,實現“堵點”技術突破。持續實施重大產業創新計劃,每年實施關鍵核心技術攻關100個左右,滾動實施制造業重點領域補短板產品和關鍵技術攻關項目100個。(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七)促進轉化應用。完善集群科技成果評價機制,堅持以質量、績效、貢獻為核心的評價導向。推動技術市場與資本市場聯動發展。支持高校科技成果轉化,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服務模式。完善支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發展的若干政策,做好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的推廣應用及產業化,加大政府采購和國有企業采購等支持力度,每年培育首臺(套)裝備200個以上、首批次新材料40個以上、首版次軟件100個以上,推動更多前沿科技成果在集群首發首用、迭代升級。(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安徽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安徽監管局)
三、推動產業鏈條升級
(八)提升基礎能力。聚焦價值鏈中高端,圍繞核心基礎零部件及元器件、基礎軟件、基礎材料、基礎工藝、產業技術基礎等梳理重點領域基礎產品需求目錄,制定工業強基任務表,組織開展產業鏈上下游協同的“一攬子”攻關,加快工程化產業化突破;實施“一條龍”應用,強化材料、工藝、生產示范推廣全鏈條聯動,形成安全高效的協作配套體系。每年滾動實施100個左右“工業強基”項目。(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
(九)強化“龍頭+配套”。構建“龍頭企業+配套企業”生態圈,推動集群依托主導產業建立產銷銜接機制,支持龍頭企業開展產能對接、集中互采、協作配套等“攜手行動”,不斷提升近地化配套率。推動中小企業深度嵌入龍頭骨干企業供應鏈、創新鏈、價值鏈,鼓勵龍頭骨干企業先試、首用中小企業創新產品,促進配套產品推廣應用。探索在集群建設供應鏈信息服務平臺,加快發展網絡化協作、個性化定制、柔性供應鏈等新業態新模式。(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
四、提升先進制造水平
(十)堅定高端化方向。推動集群標準提檔、質量升級、品牌增效,提升以技術、標準、品牌、服務為核心的質量優勢。支持集群企業制定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每年制定修訂行業標準100項左右。加強制造全過程質量管理控制,提升產品質量的一致性、穩定性、可靠性。加快產品升級,積極培育“安徽工業精品”、省級新產品。深入開展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三品”戰略,打造具有辨識度和美譽度的行業品牌、區域品牌和集群品牌。(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
(十一)推動數字化轉型。每年推進5000家規模以上企業數字化改造、30000家規模以下企業數字化應用,力爭到2027年,實現集群規模以上企業數字化改造、規模以下企業數字化應用全覆蓋。推動集群骨干企業實施全要素、全流程、全生態數字化改造,優先打造“數字領航”企業。率先在集群重點園區全面實施“一區一業一樣板”試點,打造一批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按照細分行業建立優質數字化服務商“資源池”,支持優秀服務商建設“行業大腦”,梳理提煉細分行業共性問題和應用場景,遴選數字化轉型解決方案、優秀實踐案例。支持集群龍頭企業建設行業級工業互聯網平臺,打造工業互聯網平臺服務體系,將數字化轉型經驗轉化為標準化解決方案向集群內企業輻射推廣。(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十二)堅持綠色化發展。支持集群推行綠色制造,推動重點領域節能降碳,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發展。全面推進省級以上集群綠色制造體系建設,推動工業能效提升,優先在集群培育一批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和綠色工業園區,探索建立零碳工廠、零碳工業園區,建設碳足跡管理系統。推動積極履行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社會責任,發布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報告。堅持集約循環,全面推行循環生產方式,探索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新技術、新場景、新模式,促進企業、園區、行業、區域間鏈接共生和協同利用,推進行業間橫向耦合、生態鏈接、原料互供、資源共享。到2027年底,推動全省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在實現“十四五”累計下降15%目標的基礎上持續下降。(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五、培育優質企業群體
(十三)完善梯度培育體系。健全優質企業梯隊培育機制,每個集群培育一批產業生態主導型“鏈主”企業,發揮“鏈主”企業在創新引領、整合資源、貫通鏈條、保障穩定等方面的作用,推動優質企業向先進制造業集群集聚,優先支持集群培育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到2027年,力爭省級專精特新企業突破8000家,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超過800家,在全國不斷爭先進位。(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
(十四)持續增強競爭能力。突出專精特新企業、單項冠軍企業在產業鏈關鍵環節的作用,積極引導企業承擔科技攻關和制造業強鏈補鏈項目,力爭更多企業“卡位入鏈”。推動專精特新企業提質擴面,圍繞集群發展需求,完善中小企業政策和服務體系建設,支持集群面向中小企業構建協同采購、制造、營銷等共享平臺。(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
六、構建產業融合生態
(十五)推進產業融合發展。推動集群制造業與服務業融合發展,促進制造業發展模式和企業形態變革,運用工業互聯網思維整合資源,優化產業發展模式。發展服務型制造,每年遴選培育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80個以上。大力發展生產性服務業,拓展價值鏈,打造“產品+服務”融合生態圈,構建“設計+研發+用戶體驗”的企業創新設計體系。鼓勵企業創建工業設計中心,每年培育省級工業設計中心100個左右。(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推動在集群搭建技術轉移、檢測認證、成果轉化等功能載體。(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
(十六)提高產融合作質效。創新金融支持方式和產品,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集群優質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擴大制造業中長期貸款規模。在集群開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等資產證券化試點,深入推進金融支持科創企業“共同成長計劃”。鼓勵金融機構在集群單列信貸計劃、下放審批權限、給予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優惠、發展供應鏈金融等,加大對集群的支持力度,鼓勵設立先進制造業集群專項信貸產品,精準對接集群企業融資需求。(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安徽監管局、安徽證監局)
(十七)提升開放合作水平。縱深推進“雙招雙引”,編制優化集群產業鏈全景網絡圖,建立企業庫、項目庫、人才庫,明確招商方向和重點。積極有效利用外資,支持集群建設中外合作園區。鼓勵地理位置相鄰、主導產業關聯的城市和各類開發區協同培育集群。運用飛地經濟、聯合共建、委托管理等模式,吸引各類投資主體參與集群建設。發揮世界制造業大會、世界聲博會等平臺作用,依托“羚羊”等工業互聯網平臺,整合省內外資源廣泛開展要素對接、產品推介和企業合作。(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
(十八)創新集群治理模式。探索市場化的集群治理機制,支持集群龍頭企業、社會團體、科研機構等成立專業服務集群建設發展的第三方組織。完善“政府引導、市場化運營”模式,健全法人治理結構,支持集群促進組織充分發揮專業化優勢和橋梁紐帶作用,在加強集群溝通交流、推進產學研協同創新、引導行業自律發展等方面提供高水平公共服務。鼓勵成立先進制造業集群聯盟,搭建集群合作交流平臺。調整優化集群發展布局,推動城市功能定位與集群發展協同匹配。(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民政廳)
七、建立健全推進機制
(十九)強化組織實施。省推進制造大省和制造強省建設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審議集群培育發展的重大政策、重點工作、重要問題,協調跨地區、跨行業重要事項。領導小組辦公室(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會同各成員單位具體指導集群培育發展工作,建立完善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工作機制,聚集政策資源協同支持集群發展。(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集群所在市要發揮區域主體作用,推進落實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發展工作。(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
(二十)落實要素保障。推動土地、金融、人才、能耗指標等要素向集群及其優質企業集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全面推廣畝均效益評價,依法依規落實用地、用能、創新要素與畝均效益績效掛鉤政策,推動資源要素向產出效益高的集群傾斜。(責任單位:省畝均效益評價聯席會議辦公室,配合單位:省畝均效益評價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提升政府投資基金運營效率,按照“基地+基金”模式,引導和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投入,支持制造業集群化發展。(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深化科教、產教融合,推動集群企業與高校等共建共享現代產業學院、產業工程師學院、高技能人才培訓中心等,支持集群龍頭企業舉辦高質量職業教育,推進新型產業工人隊伍建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二十一)統籌政策支持。統籌集成省級新興產業發展、科技攻堅、人才興皖、制造業數字化轉型等專項資金作用,實施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等政策,聚力支持集群產學研協同創新、產業基礎再造和重大技術裝備攻關、優質企業競爭力提升、集群服務體系構建及人才引育等。(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等)統籌省制造業數字化轉型等政策資金,給予新認定的國家級、世界級先進制造業集群1000萬元、省級先進制造業集群500萬元補助,用于支持集群企業產業科技創新實體項目、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等。根據認定和考核評價結果分步到位,具體辦法另行制定。(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鼓勵各市制定配套支持政策,培育壯大集群發展促進組織,推動提升制造業集群化高質量發展水平。(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
(二十二)完善考評機制。建立集群建設、工作推進和評價機制,對被認定的省級先進制造業集群,按年度組織開展集群建設考核評價工作。對通過考核評價的集群,落實相關財政補助政策;對未通過考核評價的,或有弄虛作假、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按程序撤銷其集群稱號。(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對集群培育發展工作真抓實干、成效明顯的地方給予政策傾斜、通報表揚等激勵支持,及時總結推廣先進做法和成功經驗。(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