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三五政策及新聞
- 光伏產業政策
- 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政策
- 自貿區政策
- 區域經濟政策
- 一帶一路政策
- 縣域經濟政策
- 智慧城市政策
- 創新基金政策
- 京津冀規劃政策
- 國家高新區政策
- 火炬計劃項目政策
- 高新技術企業政策
- 科技企業孵化器政策
- 創新型產業集群政策
“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
來源:未知 日期:2016-12-05 點擊:次
消除貧困、改善民生、逐步實現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我們黨的重要使命。“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的決勝階段,也是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勝階段。本規劃根據《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編制,主要闡明“十三五”時期國家脫貧攻堅總體思路、基本目標、主要任務和重大舉措,是指導各地脫貧攻堅工作的行動指南,是各有關方面制定相關扶貧專項規劃的重要依據。
規劃范圍包括14個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的片區縣、片區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以及建檔立卡貧困村和建檔立卡貧困戶。
第一章 總體要求(以下內容有刪減)
第一節 面臨形勢
第二節 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堅持精準幫扶與區域整體開發有機結合,以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為重點,以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為根本保障,不斷創新體制機制,充分發揮政府、市場和社會協同作用,充分調動貧困地區干部群眾的內生動力,大力推進實施一批脫貧攻堅工程,加快破解貧困地區區域發展瓶頸制約,不斷增強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確保與全國同步進入全面小康社會。
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堅持以“六個精準”統領貧困地區脫貧攻堅工作,精確瞄準、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大力實施精準扶貧脫貧工程,變“大水漫灌”為“精準滴灌”,做到真扶貧、扶真貧、真脫貧。
——堅持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充分發揮政治優勢和制度優勢,強化政府在脫貧攻堅中的主體責任,創新扶貧考評體系,加強脫貧成效考核。按照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壓實責任、強力推進。
——堅持統籌推進改革創新。脫貧攻堅工作要與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工作相銜接,與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相統籌,充分發揮政府主導和市場機制作用,穩步提高貧困人口增收脫貧能力,逐步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問題。加強改革創新,不斷完善資金籌措、資源整合、利益聯結、監督考評等機制,形成有利于發揮各方面優勢、全社會協同推進的大扶貧開發格局。
——堅持綠色協調可持續發展。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把貧困地區生態環境保護擺在更加重要位置,探索生態脫貧有效途徑,推動扶貧開發與資源環境相協調、脫貧致富與可持續發展相促進,使貧困人口從生態保護中得到更多實惠。
——堅持激發群眾內生動力活力。堅持群眾主體地位,保障貧困人口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充分調動貧困地區廣大干部群眾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發揚自強自立精神,依靠自身努力改變貧困落后面貌,實現光榮脫貧。
第三節 脫貧目標
到2020年,穩定實現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有保障(以下稱“兩不愁、三保障”)。貧困地區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增長幅度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平。確保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
——現行標準下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戶有穩定收入來源,人均可支配收入穩定超過國家扶貧標準,實現“兩不愁、三保障”。
——建檔立卡貧困村有序摘帽。村內基礎設施、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和人居環境明顯改善,基本農田和農田水利等設施水平明顯提高,特色產業基本形成,集體經濟有一定規模,社區管理能力不斷增強。
——貧困縣全部摘帽。縣域內基礎設施明顯改善,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提升,全面解決出行難、上學難、就醫難等問題,社會保障實現全覆蓋,縣域經濟發展壯大,生態環境有效改善,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
第二章 產業發展脫貧
立足貧困地區資源稟賦,以市場為導向,充分發揮農民合作組織、龍頭企業等市場主體作用,建立健全產業到戶到人的精準扶持機制,每個貧困縣建成一批脫貧帶動能力強的特色產業,每個貧困鄉、村形成特色拳頭產品,貧困人口勞動技能得到提升,貧困戶經營性、財產性收入穩定增加。
第一節 農林產業扶貧(以下內容有刪減)
優化發展種植業。
積極發展養殖業。
大力發展林產業。
促進產業融合發展。
扶持培育新型經營主體。
加大農林技術推廣和培訓力度。
(一)農林種養產業扶貧工程。
重點實施“一村一品”強村富民、糧油扶貧、園藝作物扶貧、畜牧業扶貧、水產扶貧、中草藥扶貧、林果扶貧、木本油料扶貧、林下經濟扶貧、林木種苗扶貧、花卉產業扶貧、竹產業扶貧等專項工程。
(二)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工程。
支持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新型經營主體、企業、合作社開展原料基地、農產品加工、營銷平臺等生產流通設施建設,鼓勵貧困地區因地制宜發展產業園區,以發展勞動密集型項目為主,帶動當地貧困人口就地就近就業。
(三)貧困地區培訓工程。
重點實施新型經營主體培育、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和大學生村官示范培訓、致富帶頭人培訓、農民手機應用技能培訓等專項工程。
第二節 旅游扶貧(以下內容有刪減)
因地制宜發展鄉村旅游。
大力發展休閑農業。
積極發展特色文化旅游。
專欄3旅游扶貧工程
(一)旅游基礎設施提升工程。
支持中西部地區重點景區、鄉村旅游、紅色旅游、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生態旅游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加快風景名勝區和重點村鎮旅游集聚區旅游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對鄉村旅游經營戶實施改廚、改廁、改院落、整治周邊環境工程,支持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中具備條件的6130個村的基礎設施建設。支持貧困村周邊10公里范圍內具備條件的重點景區基礎設施建設。
(二)鄉村旅游產品建設工程。
鼓勵各類資本和大學生、返鄉農民工等參與貧困村旅游開發。鼓勵開發建設休閑農莊、鄉村酒店、特色民宿以及自駕露營、戶外運動和養老養生等鄉村旅游產品,培育1000家鄉村旅游創客基地,建成一批金牌農家樂、A級旅游景區、中國風情小鎮、特色景觀旅游名鎮名村、中國度假鄉村、中國精品民宿。
(三)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提升工程。
在貧困地區扶持建設一批休閑農業聚集村、休閑農莊、休閑農業園、休閑旅游合作社。認定推介一批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示范縣,推介一批中國美麗休閑鄉村,加大品牌培育力度,鼓勵創建推介有地方特色的休閑農業村、星級戶、精品線路等,逐步形成品牌體系。
(四)森林旅游扶貧工程。
推出一批森林旅游扶貧示范市、示范縣、示范景區,確定一批重點森林旅游地和特色旅游線路,鼓勵發展“森林人家”,打造多元化旅游產品。
(五)鄉村旅游后備箱工程。
鼓勵和支持農民將當地農副土特產品、手工藝品通過自駕車旅游渠道就地就近銷售,推出一批鄉村旅游優質農產品推薦名錄。到2020年,全國建設1000家“鄉村旅游后備箱工程示范基地”,支持在臨近的景區、高速公路服務區設立特色農產品銷售店。
(六)鄉村旅游扶貧培訓宣傳工程。
培養一批鄉村旅游扶貧培訓師。鼓勵各地設立一批鄉村旅游教學基地和實訓基地,對鄉村旅游重點村負責人、鄉村旅游帶頭人、從業人員等分類開展旅游經營管理和服務技能培訓。2020年前,每年組織1000名鄉村旅游扶貧重點村村官開展鄉村旅游培訓。開展“鄉村旅游+互聯網”萬村千店扶貧專項行動,加大對貧困地區旅游線路、旅游產品、特色農產品等宣傳推介力度。組織開展鄉村旅游扶貧公益宣傳。鼓勵各地打造一批具有濃郁地方特色的鄉村旅游節慶活動。
第三節 電商扶貧(以下內容有刪減)
培育電子商務市場主體。
改善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環境。
通過設備和物流補助、寬帶網絡優惠、冷鏈建設、培訓支持等方式實施電商扶貧工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電商企業,對貧困村電商站、設備配置以及代辦物流快遞服務點等,給予適當補助和小額信貸支持;當地電信運營企業根據用戶需求負責寬帶入戶建設,鼓勵電信運營企業對貧困村網絡流量資費給予適當優惠;在有條件的貧困村建設一批生鮮冷鏈物流設施。
第四節 資產收益扶貧(以下內容有刪減)
組織開展資產收益扶貧工作。
(一)光伏扶貧工程。
在前期開展試點、光照條件較好的5萬個建檔立卡貧困村實施光伏扶貧,保障280萬無勞動能力建檔立卡貧困戶戶均年增收3000元以上。其他光照條件好的貧困地區可因地制宜推進實施。
(二)水庫移民脫貧工程。
完善地方水庫移民扶持基金分配制度,在避險解困、產業發展、技能培訓、教育衛生等方面向貧困水庫移民傾斜,探索實施水庫移民扶持基金對貧困水庫移民發展產業的直接補助、貸款貼息、擔保服務、小額貸款保證保險保費補助、資產收益扶貧等扶持政策。
(三)農村小水電扶貧工程。
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全面實施農村小水電扶貧工程。建設農村小水電扶貧裝機200萬千瓦,讓貧困地區1萬個建檔立卡貧困村的100萬貧困農戶每年穩定獲得小水電開發收益,助力貧困戶脫貧。
第五節 科技扶貧(以下內容有刪減)
促進科技成果向貧困地區轉移轉化。
提高貧困人口創新創業能力。
加強貧困地區創新平臺載體建設。
第三章 轉移就業脫貧
加強貧困人口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服務,保障轉移就業貧困人口合法權益,開展勞務協作,推進就地就近轉移就業,促進已就業貧困人口穩定就業和有序實現市民化、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未就業貧困人口實現轉移就業。
第一節 大力開展職業培訓(以下內容有刪減)
第二節 促進穩定就業和轉移就業
(一)勞務協作對接行動。
依托東西部扶貧協作機制和對口支援工作機制,開展省際勞務協作,同時積極推動省內經濟發達地區和貧困縣開展勞務協作。圍繞實現精準對接、促進穩定就業的目標,通過開發崗位、勞務協作、技能培訓等措施,帶動一批未就業貧困勞動力轉移就業,幫助一批已就業貧困勞動力穩定就業,幫助一批貧困家庭未升學初高中畢業生就讀技工院校畢業后實現技能就業。
(二)重點群體免費職業培訓行動。
組織開展貧困家庭子女、未升學初高中畢業生等免費職業培訓。到2020年,力爭使新進入人力資源市場的貧困家庭勞動力都有機會接受1次就業技能培訓;使具備一定創業條件或已創業的貧困家庭勞動力都有機會接受1次創業培訓。
(三)春潮行動。
到2020年,力爭使各類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都有機會接受1次相應的職業培訓,平均每年培訓800萬人左右,優先保障有勞動能力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培訓。
(四)促進建檔立卡貧困勞動者就業。
根據建檔立卡貧困勞動者就業情況,分類施策、精準服務。對已就業的,通過跟蹤服務、落實扶持政策,促進其穩定就業。對未就業的,通過健全勞務協作機制、開發就業崗位、強化就業服務和技能培訓,促進勞務輸出和就地就近就業。
(五)返鄉農民工創業培訓行動。
實施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培訓五年行動計劃(2016—2020年),推進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人員返鄉創業培訓工作。到2020年,力爭使有創業要求和培訓愿望、具備一定創業條件或已創業的貧困家庭農民工等人員,都能得到1次創業培訓。
(六)技能脫貧千校行動。
在全國組織千所省級重點以上的技工院校開展技能脫貧千校行動,使每個有就讀技工院校意愿的貧困家庭應、往屆“兩后生”都能免費接受技工教育,使每個有勞動能力且有參加職業培訓意愿的貧困家庭勞動力每年都能到技工院校接受至少1次免費職業培訓,對接受技工教育和職業培訓的貧困家庭學生(學員)推薦就業。加大政策支持,對接受技工教育的,落實助學金、免學費和對家庭給予補助的政策,制定并落實減免學生雜費、書本費和給予生活費補助的政策;對接受職業培訓的,按規定落實職業培訓、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政策。
第四章 易地搬遷脫貧(以下內容有刪減)
第一節 精準識別搬遷對象
第二節 穩妥實施搬遷安置
第三節 促進搬遷群眾穩定脫貧
“十三五”期間,對全國22個省(區、市)約1400個縣(市、區)981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施易地扶貧搬遷,按人均不超過25平方米的標準建設住房,同步開展安置區(點)配套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遷出區宅基地復墾和生態修復等工作。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地方政府債劵、專項建設基金、長期貼息貸款和農戶自籌等易地扶貧搬遷資金約6000億元。同步搬遷人口建房所需資金,以地方政府補助和農戶自籌為主解決,鼓勵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優惠貸款支持。在分解下達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時,向易地扶貧搬遷省份傾斜。允許貧困縣將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在省域范圍內流轉使用,前期使用貸款進行拆遷安置、基礎設施建設和土地復墾。
第五章 教育扶貧
第一節 提升基礎教育水平
第二節 降低貧困家庭就學負擔
第三節 加快發展職業教育(以下內容有刪減)
強化職業教育資源建設。
加大職業教育力度。
加大貧困家庭子女職業教育資助力度。
(一)普惠性幼兒園建設。
重點支持中西部1472個區(縣)農村適齡兒童入園,鼓勵普惠性幼兒園發展。
(二)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
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改善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力爭到2019年底,使貧困地區所有義務教育學校均達到“20條底線要求”。以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革命老區貧困縣等為重點,解決或緩解城鎮學校“大班額”和農村寄宿制學校“大通鋪”問題,逐步實現未達標城鄉義務教育學校校舍、場所標準化。
(三)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攻堅計劃。
增加中西部貧困地區尤其是集中連片特困地區高中階段教育資源,使中西部貧困地區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畢業生基本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就讀。
(四)鄉村教師支持計劃。
拓展鄉村教師補充渠道,擴大特崗計劃實施規模,鼓勵省級政府建立統籌規劃、統一選拔的鄉村教師補充機制,推動地方研究制定符合鄉村教育實際的招聘辦法,鼓勵地方根據需求本土化培養“一專多能”鄉村教師。到2020年,對全體鄉村教師校長進行360學時的培訓。
(五)特殊教育發展。
鼓勵有條件的特殊教育學校、取得辦園許可的殘疾兒童康復機構開展學前教育,支持特殊教育學校改善辦學條件和建設特教資源中心(教室),為特殊教育學校配備特殊教育教學專用設備設施和儀器等。
(六)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
以貧困地區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為重點,通過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國家試點、地方試點、社會參與等方式,逐步改善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狀況。中央財政為納入營養改善計劃國家試點的農村義務教育學生按每生每天4元(800元/年)的標準提供營養膳食補助。鼓勵地方開展營養改善計劃地方試點,中央財政給予適當獎補。
第四節 提高高等教育服務能力(以下內容有刪減)
提高貧困地區高等教育質量。
繼續實施高校招生傾斜政策。
第六章 健康扶貧
改善貧困地區醫療衛生機構條件,提升服務能力,縮小區域間衛生資源配置差距,基本醫療保障制度進一步完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得到及時有效救治,就醫費用個人負擔大幅減輕,重大傳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實現均等化,因病致貧返貧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第一節 提升醫療衛生服務能力(以下內容有刪減)
加強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強化人才培養培訓。
支持中醫藥和民族醫藥事業發展。
第二節 提高醫療保障水平(以下內容有刪減)
降低貧困人口大病、慢性病費用支出。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等制度的有效銜接。
實行貧困人口分類救治。
第三節 加強疾病預防控制和公共衛生(以下內容有刪減)
加大傳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控力度。
全面提升婦幼健康服務水平。
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
從2016年起,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實行傾斜性支持政策,降低特殊困難人群大病保險報銷起付線、提高大病保險報銷比例,減少貧困人口大病費用個人實際支出。選擇部分大病實行單病種付費,醫療費用主要由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按規定比例報銷。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醫療康復項目按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
(二)農村貧困人口大病慢性病救治。
繼續實施光明工程,為貧困家庭白內障患者提供救治,費用通過醫保等渠道解決,鼓勵慈善組織參與。從2016年起,對貧困家庭患有兒童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兒童先天性心臟房間隔缺損、食管癌等疾病的患者進行集中救治。
(三)全國三級醫院與貧困縣縣級醫院“一對一”幫扶行動。
組織全國889家三級醫院(含軍隊和武警部隊醫院)對口幫扶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級醫院。采用“組團式”支援方式,向縣級醫院派駐1名院長或者副院長及醫務人員組成的團隊駐點幫扶,重點加強近3年外轉率前5—10位病種的臨床專科能力建設,推廣適宜縣級醫院開展的醫療技術。定期派出醫療隊,為貧困人口提供集中診療服務。建立幫扶雙方遠程醫療平臺,開展遠程診療服務。
(四)貧困地區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標準化建設工程。
到2020年,每個貧困縣至少有1所縣級公立醫院,每個鄉鎮有1所標準化鄉鎮衛生院,每個行政村有1個衛生室。在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中醫綜合服務區。
(五)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行動。
將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對象范圍從農村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拓展到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積極探索對因病致貧返貧家庭重病患者實施救助,重點加大對符合條件的重病、重殘兒童的救助力度。綜合考慮患病家庭負擔能力、個人自負費用、當地籌資等情況,分類分段設置救助比例和最高救助限額。
(六)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等“一站式”結算平臺建設。
貧困地區逐步實現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疾病應急救助、商業保險等信息管理平臺互聯互通,廣泛開展“一站式”即時結算。
第七章 生態保護扶貧(以下內容有刪減)
處理好生態保護與扶貧開發的關系,加強貧困地區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修復,提升貧困地區可持續發展能力。逐步擴大對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的生態保護補償,增設生態公益崗位,使貧困人口通過參與生態保護實現就業脫貧。
第一節 加大生態保護修復力度
加強生態保護與建設。
開展水土資源保護。
專欄10重大生態建設扶貧工程
(一)退耕還林還草工程。
在安排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任務時,向扶貧開發任務重、貧困人口較多的省份傾斜。各有關省份要進一步向貧困地區集中,向建檔立卡貧困村、貧困人口傾斜。
(二)退牧還草工程。
繼續在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實施退牧還草工程,并向貧困地區、貧困人口傾斜,合理調整任務實施范圍,促進貧困縣脫貧攻堅。
(三)青海三江源生態保護和建設二期工程。
繼續加強三江源草原、森林、荒漠、濕地與湖泊生態系統保護和建設,治理范圍從15.2萬平方公里擴大至39.5萬平方公里,從根本上遏制生態整體退化趨勢,促進三江源地區可持續發展。
(四)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
繼續加強燕山—太行山區、呂梁山區等貧困地區的工程建設,建成京津及周邊地區的綠色生態屏障,沙塵天氣明顯減少,農牧民生產生活條件全面改善。
(五)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
擴大天然林保護政策覆蓋范圍,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逐步提高補助標準,加大對貧困地區的支持。
(六)三北等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
優先安排貧困地區三北、長江、珠江、沿海、太行山等防護林體系建設,加大森林經營力度,推進退化林修復,提升森林質量、草原綜合植被蓋度和整體生態功能,遏制水土流失。加強農田防護林建設,營造農田林網,加強村鎮綠化,提升平原農區防護林體系綜合功能。
(七)水土保持重點工程。
加大長江和黃河上中游、西南巖溶區、東北黑土區等重點區域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加快推進坡耕地、侵蝕溝治理工程建設,有效改善貧困地區農業生產生活條件。
(八)巖溶地區石漠化綜合治理工程。
繼續加大滇桂黔石漠化區、滇西邊境山區、烏蒙山區和武陵山區等貧困地區石漠化治理力度,恢復林草植被,提高森林質量,統籌利用水土資源,改善農業生產條件,適度發展草食畜牧業。
(九)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工程。
繼續在內蒙古、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省(區)推進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優先將832個貧困縣中適合開展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的縣納入建設范圍,實行嚴格的封禁保護。
(十)濕地保護與恢復工程。
對全國重點區域的自然濕地和具有重要生態價值的人工濕地,實行優先保護和修復,擴大濕地面積。對東北生態保育區、長江經濟帶生態涵養帶、京津冀生態協同圈、黃土高原—川滇生態修復帶的國際重要濕地、濕地自然保護區和國家濕地公園及其周邊范圍內非基本農田,實施退耕(牧)還濕、退養還灘。
(十一)農牧交錯帶已墾草原綜合治理工程。
在河北、山西、內蒙古、甘肅、寧夏、新疆開展農牧交錯帶已墾撂荒地治理,通過建植多年生人工草地,提高治理區植被覆蓋率和飼草生產、儲備、利用能力,保護和恢復草原生態,促進農業結構優化、草畜平衡,實現當地可持續發展。
第二節 建立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以下內容有刪減)
建立穩定生態投入機制。
探索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方式。
設立生態公益崗位。
(一)森林生態效益補償。
健全各級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制,依據國家公益林權屬實行不同的補償標準。
(二)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
在內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肅、寧夏、云南、山西、河北、黑龍江、遼寧、吉林等13個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黑龍江農墾總局的牧區半牧區縣實施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中央財政按照每畝每年7.5元的測算標準,對禁牧和禁牧封育的牧民給予補助,補助周期5年;實施草畜平衡獎勵,中央財政對未超載放牧牧民按照每畝每年2.5元的標準給予獎勵。
(三)跨省流域生態保護補償試點。
在新安江、南水北調中線源頭及沿線、京津冀水源涵養區、九洲江、汀江—韓江、東江、西江等開展跨省流域生態保護補償試點工作。
(四)生態公益崗位脫貧行動。
通過購買服務、專項補助等方式,在貧困縣中選擇一批能勝任崗位要求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為其提供生態護林員、草管員、護漁員、護堤員等崗位。在貧困縣域內的553處國家森林公園、濕地公園和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優先安排有勞動能力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從事森林管護、防火和服務。
第八章 兜底保障(以下內容有刪減)
統籌社會救助體系,促進扶貧開發與社會保障有效銜接,完善農村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社會救助制度,健全農村“三留守”人員和殘疾人關愛服務體系,實現社會保障兜底。
第一節 健全社會救助體系(以下內容有刪減)
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統籌社會救助資源。
第二節 逐步提高貧困地區基本養老保障水平
堅持全覆蓋、保基本、有彈性、可持續的方針,統籌推進城鄉養老保障體系建設,指導貧困地區全面建成制度名稱、政策標準、管理服務、信息系統“四統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探索建立適應農村老齡化形勢的養老服務模式。
第三節 健全“三留守”人員和殘疾人關愛服務體系(以下內容有刪減)
完善“三留守”人員服務體系。
完善貧困殘疾人關愛服務體系。
(一)農村低保標準動態調整。
省級人民政府統籌制定農村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方案,確保所有地區農村低保標準逐步達到國家扶貧標準。進一步完善農村低保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
(二)農村低保與扶貧開發銜接。
將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納入低保范圍,將符合扶貧條件的農村低保家庭納入建檔立卡范圍。對不在建檔立卡范圍內的農村低保家庭、特困人員,各地統籌使用相關扶貧開發政策。對返貧家庭,按規定程序審核后分別納入臨時救助、醫療救助、農村低保等社會救助制度和建檔立卡貧困戶扶貧開發政策覆蓋范圍。
第九章 社會扶貧(以下內容有刪減)
發揮東西部扶貧協作和中央單位定點幫扶的引領示范作用,凝聚國際國內社會各方面力量,進一步提升貧困人口幫扶精準度和幫扶效果,形成脫貧攻堅強大合力。
第一節 東西部扶貧協作(以下內容有刪減)
開展多層次扶貧協作。
拓展扶貧協作有效途徑。
第二節 定點幫扶(以下內容有刪減)
明確定點扶貧目標任務。
中央直屬機關工委牽頭聯系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等43家中直機關單位;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牽頭聯系外交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等81家中央國家機關單位;中央統戰部牽頭聯系民主黨派中央和全國工商聯。教育部牽頭聯系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農業大學等44所高校;人民銀行牽頭聯系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等24家金融機構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國務院國資委牽頭聯系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等103家中央企業;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牽頭聯系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有關單位;中央組織部牽頭聯系各單位選派掛職扶貧干部和第一書記工作。
第三節 企業幫扶(以下內容有刪減)
強化國有企業幫扶責任。
引導民營企業參與扶貧開發。
66家中央企業在定點幫扶的108個革命老區貧困縣和貧困村中,建設一批水、電、路等小型基礎設施項目,加快老區脫貧致富步伐。
(二)同舟工程。
中央企業結合定點扶貧工作,對因遭遇突發緊急事件或意外事故,致使基本生活陷入困境乃至面臨生存危機的群眾,特別是對醫療負擔沉重的困難家庭、因病致貧返貧家庭,開展“救急難”行動,實施精準幫扶。
(三)“萬企幫萬村”精準扶貧行動。
動員全國1萬家以上民營企業,采取產業扶貧、就業扶貧、公益扶貧等方式,幫助1萬個以上貧困村加快脫貧進程,為打贏脫貧攻堅戰貢獻力量。
第四節 軍隊幫扶(以下內容有刪減)
構建整體幫扶體系。
發揮部隊幫扶優勢。
第五節 社會組織和志愿者幫扶(以下內容有刪減)
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幫扶。
進一步發揮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和志愿者扶貧作用。
辦好扶貧日系列活動。在每年的10月17日全國扶貧日期間舉辦專題活動,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脫貧攻堅。
(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貧困地區系列行動計劃。
實施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三區”行動計劃,每年向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選派1000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為“三區”培養500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積極實施農村留守人員殘疾人社會關愛行動、城市流動人口社會融入計劃、特困群體社會關懷行動、發達地區與貧困地區牽手行動、重大自然災害與突發事件社會工作服務支援行動,支持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社會工作者為貧困地區農村各類特殊群體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
(二)脫貧攻堅志愿服務行動計劃。
實施扶貧志愿者行動計劃,每年動員不少于1萬人次到貧困地區參與扶貧開發,開展扶貧服務工作。以“扶貧攻堅”志愿者行動項目、“鄰里守望”志愿服務行動、扶貧志愿服務品牌培育行動等為重點,支持有關志愿服務組織和志愿者選擇貧困程度深的建檔立卡貧困村、貧困戶和特殊困難群體,在教育、醫療、文化、科技領域開展精準志愿服務行動。以空巢老人、殘障人士、農民工及困難職工、留守兒童等群體為重點,開展生活照料、困難幫扶、文體娛樂、技能培訓等方面的志愿幫扶活動。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公益創投、社會資助等方式,引導支持志愿服務組織和志愿者參與扶貧志愿服務,培育發展精準扶貧志愿服務品牌項目。
第六節 國際交流合作
堅持“引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加強國際交流合作。引進資金、信息、技術、智力、理念、經驗等國際資源,服務我國扶貧事業。通過對外援助、項目合作、技術擴散、智庫交流等形式,加強與發展中國家和國際機構在減貧領域的交流合作,加強減貧知識分享,加大南南合作力度,增強國際社會對我國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的認同,提升國際影響力和話語權。組織實施好世界銀行第六期貸款、中國貧困片區兒童減貧與綜合發展、減貧國際合作等項目。響應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
第十章 提升貧困地區區域發展能力(以下內容有刪減)
以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為重點,整體規劃,統籌推進,持續加大對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的扶貧投入力度,切實加強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加快解決貧困村通路、通水、通電、通網絡等問題,貧困地區區域發展環境明顯改善,“造血”能力顯著提升,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平,為2020年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問題提供有力支撐。
第一節 繼續實施集中連片特困地區規劃
統籌推進集中連片特困地區規劃實施。
完善片區聯系協調機制。
第二節 著力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問題(以下內容有刪減)
大力推進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脫貧攻堅。
推動脫貧攻堅與新型城鎮化發展相融合。
推進貧困地區區域合作與對外開放。
(一)革命老區振興發展行動。
規劃建設一批鐵路、高速公路、支線機場、水利樞紐、能源、信息基礎設施工程,大力實施天然林保護、石漠化綜合治理、退耕還林還草等生態工程,支持風電、水電等清潔能源開發,建設一批紅色旅游精品線路。
(二)民族地區奔小康行動。
推進人口較少民族整族整村精準脫貧。對陸地邊境抵邊一線鄉鎮因守土戍邊不宜易地扶貧搬遷的邊民,采取就地就近脫貧措施。實施少數民族特色村鎮保護與發展工程,重點建設一批少數民族特色村寨和民族特色小鎮。支持少數民族傳統手工藝品保護與發展。
(三)沿邊地區開發開放行動。
實施沿邊地區交通基礎設施改造提升工程;實施產業興邊工程,建設跨境旅游合作區和邊境旅游試驗區;實施民生安邊工程,完善邊民補貼機制。
第三節 加強貧困地區重大基礎設施建設(以下有刪減)
構建外通內聯交通骨干通道。
著力提升重大水利設施保障能力。
優先布局建設能源工程。
(一)交通骨干通道工程。
——鐵路:加快建設銀川至西安、鄭州至萬州、鄭州至阜陽、張家口至大同、太原至焦作、鄭州至濟南、重慶至貴陽、蘭州至合作、玉溪至磨憨、大理至臨滄、彌勒至蒙自、敘永至畢節、渝懷鐵路增建二線、青藏鐵路格拉段擴能改造等項目。規劃建設重慶至昆明、贛州至深圳、貴陽至南寧、長沙至贛州、京九高鐵阜陽至九江段、西安至十堰、原平至大同、忻州至保定、張家界至吉首至懷化、中衛至蘭州、貴陽至興義、克塔鐵路鐵廠溝至塔城段、浦梅鐵路建寧至冠豸山段、興國至泉州、西寧至成都(黃勝關)、格爾木至成都、西安至銅川至延安、平涼至慶陽、和田至若羌至羅布泊、寶中鐵路中衛至平涼段擴能等項目。
——公路:加快推進G75蘭州至海口高速公路渭源至武都段、G65E榆樹至藍田高速公路綏德至延川段、G6911安康至來鳳高速公路鎮坪至巫溪段等國家高速公路項目建設,有序推進G244烏海至江津公路華池(打扮梁)至慶城段、G569曼德拉至大通公路武威至仙米寺段等165項普通國道建設。
——機場:加快新建巫山、巴中、仁懷、武岡、隴南、祁連、莎車機場項目,安康、瀘州、宜賓機場遷建項目和桂林、格爾木、興義等機場改擴建項目建設進度;積極推動新建武隆、黔北、羅甸、樂山、瑞金、撫州、朔州、共和、黃南機場項目,昭通機場遷建項目以及西寧等機場改擴建項目建設。
(二)重點水利工程。
——重點水源工程:加快建設貴州夾巖、西藏拉洛等大型水庫工程及一批中小型水庫工程;實施甘肅引洮供水二期工程等引提水及供水保障工程;在干旱易發縣加強各類抗旱應急水源工程建設,逐步完善重點旱區抗旱體系。
——重點農田水利工程:基本完成涉及內蒙古、河北、河南、安徽、云南、新疆和湖南等省份貧困縣列入規劃的117處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任務,加快推進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建設吉林松原、內蒙古綽勒、青海湟水北干渠、湖南涔天河等灌區。以新疆南疆地區、六盤山區等片區為重點,發展管灌、噴灌、微灌等高效節水灌溉工程。
——重點防洪工程:繼續實施大中型病險水閘、水庫除險加固。以東北三江治理為重點,進一步完善大江大河大湖防洪減災體系。基本完成規劃內烏江、白龍江、嘉陵江、清水河、湟水等244條流域面積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治理任務。以滇西邊境山區、滇桂黔石漠化片區、武陵山區、六盤山區及非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為重點,加大重點山洪溝防洪治理力度。開展易澇區綜合治理工程建設,實施規劃內蓄滯洪區建設和淮河流域重點平原洼地治理工程。
(三)重點能源工程。
——水電:開工建設金沙江白鶴灘、葉巴灘,瀾滄江托巴,雅礱江孟底溝,大渡河硬梁包,黃河瑪爾擋、羊曲等水電站;加快推進金沙江龍盤、黃河茨哈峽等水電站項目。
——火電:開工建設貴州習水二郎2×66萬千瓦、河南內鄉2×100萬千瓦等工程。規劃建設新疆南疆阿克蘇地區庫車俄霍布拉克煤礦2×66萬千瓦坑口電廠。
——輸電工程:開工建設蒙西—天津南特高壓交流,寧東—浙江、晉北—江蘇特高壓直流,川渝第三通道500千伏交流等工程。開工建設錦界、府谷—河北南網擴容工程,啟動陜北(延安)—湖北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工作。
——煤層氣:開工建設呂梁三交、柳林煤層氣項目,黔西滇東煤層氣示范工程,貴州六盤水煤礦瓦斯抽采規模化利用和瓦斯治理示范礦井,新疆南疆阿克蘇地區拜城縣煤層氣示范項目。
——天然氣:開工建設新疆煤制氣外輸管道,楚雄—攀枝花天然氣管道等工程。積極推進重慶、四川頁巖氣開發,開工建設重慶頁巖氣渝東南、萬州—云陽天然氣管道等工程,適時推進渝黔桂外輸管道工程。
第四節 加快改善貧困村生產生活條件(以下有刪減)
全面推進村級道路建設。
鞏固提升農村飲水安全水平。
多渠道解決生活用能。
加強貧困村信息和物流設施建設。
繼續實施農村危房改造。
加強貧困村人居環境整治。
健全貧困村社區服務體系。
加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
著力改善生產條件。
(一)百萬公里農村公路工程。
建設通鄉鎮硬化路1萬公里,通行政村硬化路23萬公里,一定人口規模的自然村公路25萬公里(其中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約8.3萬公里)。新建改建鄉村旅游公路和產業園區公路5萬公里。加大農村公路養護力度,改建不達標路段23萬公里,著力改造“油返砂”公路20萬公里。改造農村公路危橋1.5萬座。
(二)小型水利扶貧工程。
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充分發揮已建工程效益,因地制宜采取改造、配套、升級、聯網等措施,統籌解決工程標準低、供水能力不足和水質不達標等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大力開展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因地制宜實施“五小水利”工程建設。
(三)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
完成貧困村通動力電,到2020年,全國農村地區基本實現穩定可靠的供電服務全覆蓋,農村電網供電可靠率達到99.8%,綜合電壓合格率達到97.9%,戶均配變容量不低于2千伏安,建成結構合理、技術先進、安全可靠、智能高效的現代農村電網。
(四)網絡通信扶貧工程。
實施寬帶網絡進村工程,推進11.7萬個建檔立卡貧困村通寬帶,力爭到2020年實現寬帶網絡覆蓋90%以上的貧困村。
(五)土地和環境整治工程。
開展土地整治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程,增加耕地數量、提升耕地質量、完善農田基礎設施,建設規模1000萬畝。分別在8.1萬個行政村建設55.38萬個公共衛生廁所,8.5萬個村建設61.84萬處垃圾集中收集點,3.68萬個村建設15.43萬處污水處理點,3.4萬個村建設9.92萬處旅游停車場。
(六)農村危房改造。
推進農村危房改造,統籌開展農房抗震改造,到2020年,完成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的存量危房改造任務。
(七)農村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工程。
力爭到2020年底,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點)和50%的建檔立卡貧困村,農村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覆蓋30%的貧困縣,努力實現社區公共服務多元化供給。
(八)以工代賑工程。
在貧困地區新增和改善基本農田500萬畝,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積1200萬畝,新建和改擴建農村道路80000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積11000平方公里,片區綜合治理面積6000平方公里,建設草場600萬畝。
(九)革命老區彩票公益金扶貧工程。
支持396個革命老區貧困縣的貧困村開展村內道路、水利和環境改善等基礎設施建設,實現項目區內自然村100%通公路,道路硬化率80%,農戶飲水安全比重95%以上,100%有垃圾集中收集點,每個行政村設有文化廣場和公共衛生廁所等。
第十一章 保障措施(以下有刪減)
將脫貧攻堅作為重大政治任務,采取超常規舉措,創新體制機制,加大扶持力度,打好政策組合拳,強化組織實施,為脫貧攻堅提供強有力保障。
第一節 創新體制機制
精準扶貧脫貧機制。
扶貧資源動員機制。
貧困人口參與機制。
資金項目管理機制。
考核問責激勵機制。
第二節 加大政策支持(以下有刪減)
財政政策。
投資政策。
金融政策。
土地政策。
干部人才政策。
第三節 強化組織實施(以下有刪減)
加強組織領導。
明確責任分工。
加強監測評估。
對本規劃確定的約束性指標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大政策和重要改革任務,要明確責任主體、實施進度等要求,確保如期完成。對納入本規劃的重大工程項目,要在依法依規的前提下簡化審批核準程序,優先保障規劃選址、土地供應和融資安排。
規劃解讀
國務院日前印發《“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提出“十三五”時期國家脫貧攻堅總體思路、基本目標、主要任務和重大舉措。針對“扶持誰”“誰來扶”“怎么扶”“怎么脫”等問題,國家發展改革委地區司副巡視員楊槧2日全面介紹了規劃主要內容和亮點。
對象更精準——瞄準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貧困村和貧困縣
規劃按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要求,將規劃范圍瞄準832個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12.8萬個建檔立卡貧困村和5630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為確保扶持對象的精準精確,讓已脫貧銷號的及時銷號,返貧的及時納入建檔立卡,識別不精準的及時清除,規劃明確要求要加強建檔立卡工作,健全貧困人口精準識別與動態調整機制,定期對貧困戶和貧困人口進行全面核查,實行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并嚴格執行貧困退出和評估認定制度,確保識真貧、扶真貧、真扶貧。
目標更明確——10大指標確保同步進入全面小康
新時期脫貧攻堅的目標,集中到一點,就是到2020年實現“兩個確保”,即確保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確保貧困縣全部脫貧摘帽。
圍繞這一總體目標,規劃進一步細化設計了10項具體指標,除了將總體目標中提出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建檔立卡貧困村、貧困縣、貧困地區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納入指標外,還重點圍繞“兩不愁、三保障”,細化提出了貧困地區農村集中供水率、貧困縣義務教育鞏固率、建檔立卡貧困戶因病致(返)貧戶數、建檔立卡貧困戶存量危房改造率4項指標。
考慮到易地扶貧搬遷是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頭號工程”,貧困村集體經濟壯大對改善貧困村生產生活條件的重要性,規劃設置了實施易地扶貧搬遷貧困人口和建檔立卡貧困村村集體經濟年收入指標。
路徑更清晰——8大舉措解決穩定脫貧問題
規劃進一步細化實化了產業發展脫貧、轉移就業脫貧、易地搬遷脫貧、教育扶貧、健康扶貧、生態保護扶貧和兜底保障等7大扶貧重點任務,同時,將社會扶貧聚焦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形成了貧困人口脫貧的8大路徑。
規劃明確,要立足當地資源稟賦,通過產業扶持,幫助有勞動能力和生產技能的貧困人口增收脫貧;通過易地扶貧搬遷,幫助“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區的約1000萬貧困人口脫貧;通過將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納入低保范圍,并動態調整農村低保標準逐步達到國家扶貧標準,實現社保政策兜底脫貧。
重點更突出——15大工程破解區域性貧困難題
規劃以“老、少、邊、窮”地區為重點,通過實施百萬公里農村公路、小型水利扶貧、農村電網改造升級、網絡通信扶貧、以工代賑等9大工程,加快改善貧困村生產生活條件。
通過實施交通骨干通道工程、重點水利工程、重點能源工程3大工程,加強貧困地區重大基礎設施建設。
通過實施革命老區振興發展行動計劃、民族地區奔小康行動、沿邊地區開發開放行動3大措施,著力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
措施更有力——“5+5”政策體系保駕護航
在體制機制方面,規劃進一步明確了精準扶貧脫貧、扶貧資源動員、貧困人口參與、資金項目管理、考核問責激勵等5大機制,“五管齊下”確保貧困人口精準識別、精準扶持、精準脫貧、精準退出,構建政府、市場、社會協同推進的大扶貧開發格局。同時,加強考核問責和第三方評估,加大扶貧資金項目監督管理力度。
在政策扶持方面,規劃構建了財政、投資、金融、土地、干部人才“五位一體”支持政策,要求財政、投資、金融各類資金要進一步向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傾斜,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資金保障。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優先保障扶貧開發用地需要。
同時,進一步加大干部人才支持力度,強調貧困地區干部既要“引進來”,也要“走出去”,更要充實各級扶貧開發工作力量,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有力的隊伍支撐。
扶貧先扶志——引導貧困群眾自力更生光榮脫貧
規劃將堅持激發群眾內生動力活力作為一項重要原則,要求充分調動貧困地區廣大干部群眾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發揚自強自立精神,依靠自身努力改變貧困落后面貌,實現光榮脫貧。
規劃還提出,要創新貧困人口參與機制,加強貧困群眾責任意識、法治意識和市場意識培育,鼓勵貧困人口參與市場競爭,推動扶貧開發模式由偏重“輸血”向注重“造血”轉變。
此外,建立健全貧困人口利益與需求表達機制,不斷提高貧困人口組織化水平,建立健全貧困人口參與脫貧攻堅的組織保障機制。[2]
內容解讀
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明確了“十三五”時期脫貧攻堅總體思路、基本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提出了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是未來五年各地區各部門推進脫貧攻堅工作的行動指南,也是制定相關扶貧專項規劃的重要依據。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最艱巨的任務是脫貧攻堅,最突出的短板在于農村貧困人口。《規劃》指出,要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堅持精準幫扶與區域整體開發有機結合,以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為重點,以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為根本保障,充分發揮政府、市場和社會協同作用,充分調動貧困地區干部群眾的內生動力,大力推進實施一批脫貧攻堅工程,加快破解貧困地區區域發展瓶頸制約,不斷增強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確保與全國同步進入全面小康社會。
《規劃》提出,脫貧攻堅工作要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堅持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堅持統籌推進改革創新、堅持綠色協調可持續發展、堅持激發群眾內生動力活力等重要原則,到2020年,確保現行標準下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現脫貧,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有保障,12.8萬個建檔立卡貧困村有序摘帽,832個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好區域性整體貧困問題。
為加快推動貧困人口脫貧,《規劃》要求,要精確瞄準、因地制宜、分類施策,以產業發展、轉移就業、易地搬遷、教育扶貧、健康扶貧、生態保護扶貧、保障兜底、社會扶貧等為主要手段和實現途徑,充分發揮政府主導和市場引導作用,穩步提高貧困人口增收脫貧能力。要立足貧困地區資源稟賦,實施農林產業扶貧、旅游扶貧、電商扶貧、資產收益扶貧、科技扶貧等產業發展脫貧措施,促進扶貧開發由“輸血”向“造血”轉變。要大力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因地制宜選擇搬遷安置方式,多措并舉促進搬遷群眾穩定增收,確保搬得出、穩得住、能脫貧。同時,要進一步加強轉移就業脫貧、教育扶貧、健康扶貧、生態保護扶貧等專項扶貧工程。對無勞動能力的特殊貧困群體,要促進扶貧開發與社會保障有效銜接,實現社會保障兜底。
為加快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問題,《規劃》提出,要將精準扶貧與區域整體推進緊密結合起來,繼續實施集中連片特困地區規劃,持續加大對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的扶貧投入力度,大力推進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脫貧攻堅,推進實施一批重大交通、水利、能源等工程建設,著力改善貧困村生產生活條件,努力破解貧困地區發展瓶頸制約,增強貧困地區“造血”能力,有效提升區域發展能力。
《規劃》要求,要從精準扶貧脫貧、扶貧資源動員、貧困人口參與、資金項目管理和考核問責激勵等方面,創新脫貧攻堅體制機制,構建政府、市場、社會協同推進的大扶貧開發格局。要按照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層層落實責任,強化執紀問責,為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堅強保障。《規劃》強調,要大力弘揚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精神,激發貧困人口脫貧奔小康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引導其光榮脫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