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
來源:未知 日期:2016-12-22 點擊:次
戰略性新興產業是以重大技術突破和發展需求為基礎,引領國家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的支柱和主導產業。在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過程中,軍民融合式發展是統籌國防和經濟建設,堅持富國和強軍相統一的重大戰略的內在必然要求。然而,實現戰略性新興產業軍民融合式發展并非易事,面臨諸多困難與挑戰。為了破解這些難題,需要在既往研究的基礎上,進行深度理論解讀。
1 產業融合視角下戰略性新興產業軍民融合式發展產業融合是指通過放松管制來降低行業進入壁壘或者通過技術創新使產品突破產業邊界以促進不同需求融合,不同產業內企業采取兼并、一體化、多元化經營突破產業邊界相互滲透,最終使得多個獨立產業得以合并。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產業融合由于在形成新產業、促進產業結構調整以及優化資源配置等方面的作用而受到學術界關注,對產業融合問題的研究也由最初基于信息技術的產業技術交叉融合現象研究拓展到其它產業及多種類型產業融合領域。集群化、融合化已經成為現代產業發展的新趨勢,產業邊界模糊化、技術和產品融合化等成為當今產業的發展特征。
廣義產業融合理論認為,產業融合是由于通用性技術在一系列產業中廣泛應用與擴散,導致過去各自獨立的產業邊界模糊的過程。從這一視角看,戰略性新興產業軍民融合式發展可看作是產業融合的特殊應用,即伴隨軍民兩用技術突破,軍工產業和民用產業的產業邊界逐漸模糊的過程。戰略性新興產業軍民融合式發展涉及軍工產業和民用產業之間的技術、企業、需求、制度等要素的協同發展,其外延包括技術融合、企業融合、需求融合與制度融合。
1.1 軍民技術融合技術融合是引發產業融合的重要機制,也是促進軍民融合的重要基礎。技術融合最早由美國學者羅森伯格[提出。技術融合的根本原因是不同技術可以滿足同一需求,不同技術進行融合能產生新功能或提高現有生產效率,而技術融合的源泉是技術創新。技術融合意味著存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技術,根據技術在產品生產過程中的作用及相互關系,可以將技術融合分為技術替代型融合和技術互補型融合。
技術融合是戰略性新興產業軍民融合式發展技術創新的必然要求。創新性技術是戰略性新興產業形成與發展的核心要素,而技術研發有兩種基本方式:①在現有技術基礎上尋求突破,產生新技術替代原有技術,即技術突破方式;②將多種現有技術或改良技術進行融合,產生雜交技術,即技術融合方式。當技術發展到一定程度時,技術突破方式很難成為持久性技術研發方式,這時,就需要通過技術融合方式來取得突破。
軍民技術轉移使國防工業和民用產業都能引入新技術,這對軍口或民口是一種技術融合式技術創新,也是在現有條件下技術研發的主要形式。因此,戰略性新興產業技術創新必然要求軍民產業在技術轉移的基礎上,形成長久順暢的交流機制,即軍民產業技術融合。
技術融合是戰略性新興產業軍民融合式發展的起點。軍民融合式發展涉及技術、產品以及制度等多層面融合,其中,技術融合是最基礎,也是最重要的前提條件。戰略性新興產業軍民融合式發展與傳統產業軍民融合式發展的重要區別在于,傳統產業軍民融合大多建立在軍轉民技術的基礎上,產業發展潛力有限,市場相對飽和,技術進步對產值貢獻率較低;而戰略性新興產業軍民融合具有廣闊前景的產品市場,技術進步貢獻率高,主導技術尚未形成,在技術突破相對困難的情況下,國防工業和民用產業通過技術融合能更高效地研發新技術,降低產品生產成本。
1.2 軍民企業融合企業是產業的微觀組成。在產業融合過程中,不同產業系統中的企業通過并購或戰略聯盟等互動形式,逐步向對方領域擴散,使不同企業的經營業務內容向同一個方向匯合,這從本質上看是企業業務多元化與趨同化。
戰略性新興產業軍民融合式發展主要通過企業融合實現,即軍民企業融合是戰略性新興產業軍民融合式發展的重要實現路徑。企業融合是中國軍工集團向軍民兩用工業集團轉換的必經之路。多家中國大型軍工集團占據軍工產品市場的絕大部分份額,它們進行軍民融合式發展,向民品市場拓展業務范圍,最常見的做法是兼并或與民用企業合作。兼并作為軍民企業融合的重要方式已成為國外軍工集團走軍民融合式發展道路的常用方法。如美國洛克希德·馬丁公司、波音、諾斯羅普·格魯曼、通用動力等軍工供應商都是從并購潮中逐漸壯大的。
軍民企業融合也是民用企業走軍民融合式發展道路的重要途徑。中國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大多數民用企業還于企業發展的形成期,需要大量技術資金以及人才智力的支持。目前,中國對民用企業進行軍工產品生產還有非常嚴格的規定和繁瑣的程序,通過軍民企業融合有利于民用企業進入軍工產品市場。株洲時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從事高分子減振降噪產品、高分子復合改性材料和特種涂料及新型絕緣材料3大系列產品研制開發、生產、銷售和服務的民營企業。2011年11月,它通過對內蒙古一機集團力克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增資擴股,持有力克橡塑49%的股權,成為該公司第一大股東,成功擁有了軍品科研生產資格。
1.3 軍民需求融合在技術可行的條件下,需求融合最終導致市場合并與產業融合。Stieglitz從需求角度出發,將需求融合分為產品替代型融合和產品互補型融合,即需求替代型融合和需求互補型融合。需求替代型融合是指由于需求者對產品偏好的變化,部分產品取代另一種產品,從而帶來產業融合。需求替代型融合形成的原因主要是技術進步。為了與消費者需求偏好的變化同步,原來獨立的兩個產業市場間競爭加劇,技術追趕速度加快,最終兩個產業融合成為一個新產業。需求互補型融合則是由于消費者偏好的變化,導致兩種或幾種產品成為彼此的互補品,從而帶來產業融合。當某項新技術出現、社會經濟條件變化、管制放松等外界條件變動時,原來獨立的兩種或幾種產品可能關聯使用。
由于互補產品常常影響產品性能體現,需求互補型融合能有效促進生產者協同合作,在極端情況下,互補產品融合能夠形成一個穩定市場,促進新產業形成。
戰略性新興產業是面向重大戰略需求而發展的產業,屬于需求拉動型產業,因此,軍民需求融合對戰略性新興產業軍民融合式發展具有重要作用。需求融合是戰略性新興產業軍民融合式發展的重要拉動力。在信息時代,高速發展的科技創新、雄厚的社會經濟實力以及開放的市場環境促使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國防科技工業的需求方形成相同或相似的產品需求。目前,在中國確定的戰略性新興產業7大重點發展領域中,民用需求和軍用需求已經出現融合趨勢。在高端裝備制造領域,軍用飛機、軍用衛星、艦艇制造以及軍用機器人等軍用智能裝備,在技術開發、后勤保障等環節均能實現資源共享和產業融合。從宏觀層面看,中國戰略性新興產業軍民融合式發展既服務于國家經濟建設,也服務于國防安全建設。從微觀層面看,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產品既服務于民用企業生產需求、人們生活需求以及其它民間用途,又服務于武器裝備生產、國家信息安全建設。如高性能計算機既服務于軍事用途,又能為天文、氣象服務;北斗衛星導航系統既可用于軍事訓練和作戰,又能為民用導航服務。
1.4 軍民制度融合制度融合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產業在宏觀與微觀層次上的各項制度性壁壘消失,并且向新制度匯合的過程。宏觀層次的制度融合是產業系統開放性的標志與決定因素之一,而微觀層面的制度融合表現為標準融合。不論是宏觀層次的融合還是微觀層次的融合,都對消除不同產業間的制度性壁壘有著重要作用。軍民制度融合表現在微觀和宏觀兩個層面。微觀層面表現為取消部分軍用標準,促進軍用標準與民用標準對接,包括軍用技術與民用技術標準融合、軍品和民品生產工藝標準融合等。融合既表現為軍工產業和民用產業間的標準差異消失,也表現為在軍工產業和民用產業的基礎上生成統一的新標準。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軍用標準吸收了大量國家工業基礎規范,而許多民用標準比現有軍用標準更能滿足軍用需求,有關部門甚至開始選擇一些民用標準在軍事部門進行試點。宏觀層面表現為國家法規政策的融合,包括制定鼓勵民營企業進入軍工生產系列文件、軍民融合戰略性文件以及推進軍品采購制度改革等。這為戰略性新興產業軍民融合式發展提供了寬松的宏觀環境和重要的外部推動力。目前,中國正在努力營造良好的融合環境,從中央到地方都制定了一系列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軍民融合式發展的優惠政策及行業規劃。
2 中國核能產業軍民融合式發展現狀及問題核能產業是中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重要領域,也是核工業走軍民融合式發展道路的典型產業。
中國核工業起步于上世紀50年代,其發展歷程可分為兩個階段:從起步到改革開放初期,核工業發展“以軍為主”,通過獨立自主開展核工業建設,首次實現核試驗,建立了一套比較完整的國防核工業體系;改革開放至今,在黨中央“保軍轉民”方針的指導下,核工業根據國民經濟發展和市場需求,結合自身技術、人才和資源優勢,將核技術應用于國民經濟領域,并確定了以核電、核燃料工業、同位素和輻射技術應用、消防產品、核儀器設備、精細化工等為主的多種民品發展領域,進行了數千項軍用技術轉移,形成了具有特色的發展格局。
2.1 核能產業軍民技術融合核能產業在軍民融合式發展過程中,前期以軍轉民技術為主,后期則同時存在技術替代型融合和技術互補型融合。
前期,核能產業的民事用途從無到有,其關鍵技術基本源于軍工產業。以核反應堆技術為例,中國第一座核電站秦山核電站就是在借鑒核潛艇動力反應堆經驗基礎上自主設計而成的。此外,作為核事業發展的基礎,核燃料循環產業是核武器和核力量的重要基礎。
后期,隨著民用核技術的發展,民用核能產業在建設與發展過程中,研發的新技術可與軍工技術進行替代型融合和互補型融合。如核電站乏燃料后處理技術可以為軍事服務,彌補軍工技術漏洞。此外,民用核技術的發展將帶動核基礎理論和應用開發研究,為軍工技術開發提供支撐。
然而,當軍工核技術和民用核技術均難以滿足軍民需求時,從國外引進先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取代軍民技術融合,成為現階段中國核技術的主要創新方式。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核能產業領域軍民技術融合的創新驅動力不強、核人才隊伍建設不力等潛在問題。
2.2 核能產業軍民企業融合核能產業領域的企業融合通過軍民企業間的戰略聯盟及并購活動實現。截至2013年10月17日,對國泰安數據庫中核能產業領域的41家上市公司并購重組情況進行研究發現,在1 029次交易行為中,資產收購行為441次,吸收合并11次。現以中核蘇閥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為例,對核能產業領域通過兼并重組實現軍民企業融合進行說明。
1997年上市的中核蘇閥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蘇州閥門廠,創建于1952年7月,1962年初成為原第二機械工業部軍工企業,1979年轉型為民營企業。
中核蘇閥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主營業務是生產制造各種閥門,前5大客戶中包括中廣核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國核電工程有限公司,兩者每年營業收入占公司營業收入的10%以上。
該公司上市至今,發生過兩次重大股權變動:2005年,中國核工業集團收購中核蘇閥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中國核工業集團以中核科技股份換取東方鋯業股份。第一次股權變動是該公司在2002年經歷負利潤后尋求擴大市場、調整產品結構的戰略之一。
通過股權變動,該公司成為當時中國核工業集團在資本市場的唯一平臺。2005年的收購,為中核集團進軍資本市場和民用市場提供了平臺,也為中核蘇閥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新進入軍工市場提供了機會,完成了第一次軍民企業融合。2013年的股權變動則是中國核工業集團借助中核蘇閥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平臺,成功達到了資金注入和深化的目的。中國核工業集團以中核科技股份換取東方鋯業股份的資本運作,實際控制東方鋯業。此外,中國核工業集團、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還通過與大型民營企業建立戰略聯盟關系,完成企業融合。2010年,中國核工業集團與上海電氣簽訂三門核電3、4號機組核島壓力容器、蒸汽發生器、堆內構件、控制棒驅動機構等總價值約10億元的供貨合同,維持著長期合作關系。
然而,在核燃料、核電運營領域,私營企業很難通過并購或戰略聯盟進入軍品市場。盡管2007年發布的《軍工企業股份制改革實施暫行辦法》規定,國有控股的境內上市公司可以對國有控股的軍工企業實行整體或部分收購、重組,但現實進展仍然比較緩慢。
2.3 核能產業軍民需求融合核能產業軍民需求融合主要表現為產業鏈中上游產品的軍用需求與民用需求趨同。由于核產業鏈上游產品的軍用與民用需求總值難以通過公開渠道獲取,因此,以微觀企業的軍品與民品收入為切入點,對核能產業軍民需求融合情況管中窺豹。
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隸屬于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是以核燃料元件為主營業務的大型軍民融合企業,也是中國唯一的壓水堆核燃料組件生產基地,其產品涉及軍、核、民3大板塊,而核產品屬于軍民融合型產品。軍品產值和品種難以通過公開渠道獲取,其核產品主要是核燃料元件,非核民品主要有香料以及鋰、鈣系列產品。根據2006—2009年《宜賓年鑒》
[14]、《宜賓縣年鑒》[15]以及《四川科技年鑒》[16],該公司壟斷了國內核燃料元件市場。2009年,其核燃料組件總產值同比增長42%,貢獻了工業總產值增長比例的絕大部分份額。2006—2009年,軍品收入占公司總收入比例分別為14.11%、17.69%、9.21%、27.31%。
可見,軍品和軍民融合型產品貢獻了該公司的絕大部分收入,說明核燃料組件的軍用需求與民用需求的相似度較高。
核能產業需求融合的總體情況難以直接獲取,但從微觀企業數據可以發現,軍民需求趨同已經成為核能產業的發展趨勢。深究原因可發現,政策導向作用仍占主導地位,需求拉動型經濟尚未成長起來。因此,軍民需求融合對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的拉動作用尚未體現出來。
2.4 核能產業軍民制度融合核能產業制度融合以宏觀層面為主,表現為核能產業軍民融合式發展的政策頒布和制度建設。
核產業的安全有序發展得益于國家政策扶持。以核電站為例,其初期投資大約占核電站的全壽命期總成本的70%]。據估算,中國已建成核電站平均投資為1 742美元/Kw,這個數字是一般煤電投資的兩倍。這些數字說明,核電產業在中國目前的經濟條件下不具備自發成長的動力。因此,實現核能產業軍民融合式發展,推動核電產業發展必須依靠國家政策支持。2008年,為支持核電事業的發展,財政部和國家稅務局下發了《關于核電行業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商業投產15年以內的核電企業實行增值稅先征后退政策。
除國家政策支持外,采購制度、會計制度改革對核能產業軍民深度融合也具有推動作用。如核能產業軍隊采購的對象主要包括核燃料、原材料以及核設備,采購制度改革擴大了采購供應商的范圍,使民營企業也能進入軍方采購供應商目錄。統一管理則為采購減少了中間環節的管理成本,這些管理成本在實踐中往往轉化為供應商成本,并通過產品談判價格反映出來(抬高交易價格)。這為核能產業民營企業提供了進入軍品市場的機會,降低了交易費用,從而有利于促進軍民融合。
值得注意的是,宏觀層面的制度融合是核能產業軍民制度融合的主要方面,而微觀層面的標準融合不夠仍是制約核能產業軍民融合式發展的瓶頸。
3 對策建議綜上所述,戰略性新興產業軍民融合式發展是技術融合、企業融合、需求融合和制度融合共同作用的動態過程,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軍民融合式發展,需要從技術、企業、需求以及制度等多個方面入手。
(1)夯實軍民融合技術基礎。技術創新驅動力不強,最重要的原因是軍民融合技術基礎薄弱,軍民技術融合渠道不通暢。夯實軍民融合技術基礎、暢通軍民技術融合渠道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著力:①構建軍民融合國家創新體系。將國防科技創新規劃納入國家科技創新整體規劃中,加強國家層面、區域層面國防科技創新體系與民用科技創新體系的協調互動;②實現軍民科技資源共享。從國家層面優化科技資源分配,搭建軍民兩用科技基礎平臺,提高科技資源利用效率;③加速軍民兩用科技成果推廣轉化。鼓勵民用高新技術企業從事軍民兩用技術開發工作,制定民用高新技術成果通報制度,完善軍民兩用科技成果推廣轉化的法律體系。
(2)打造軍民融合產業園區。軍民企業之間通過兼并或聯盟方式進行融合的實例較少,部分原因是企業生產研發模式仍以自給自足或市場購買為主,缺乏企業融合動力。因此,可打造軍民融合產業園區,綜合利用園區資源,提升軍民企業融合效益:①培育和發展軍民融合型產業集群,形成規模效應與學習效應,提高軍民融合效益;②探索跨區域、跨行業、跨部門的“大協作”軍民融合產業發展模式,突破行政區限制,運用市場機制,形成規模優勢。
(3)建立軍民融合需求拉動機制。盡管軍民需求趨同已經成為產品發展趨勢,然而,這種趨同趨勢仍依賴于兩種渠道的通暢程度:需求信息從消費者到生產者的渠道以及產品信息從生產者到消費者的渠道。建立軍民融合需求拉動機制,需從以下兩個方面著手:①突破軍品需求信息壁壘,通過多種渠道將軍品需求信息傳遞給參與軍品競爭性采購的企業,鼓勵有意愿、有能力的民營企業根據部隊需求參與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競標,引導他們主動跟蹤世界軍事技術和武器裝備的發展動態,為部隊研制生產性能優良、質量可靠的產品;②努力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軍民融合的產品市場。
對一些戰略性新興產業的軍民融合產品給予政策扶持,以培育良好的市場需求前景,幫助企業快速渡過盈虧平衡點。
(4)完善軍民融合制度建設。盡管國家在軍民融合法制機制建設方面已經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在制度的具體落實、微觀制度建設以及整體戰略布局方面仍有待完善。因此,推動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應注重完善軍民融合制度建設:①作好頂層設計和中長期規劃的制度安排。站在國家全局利益的高度,妥善處理地方與軍隊、整體與局部、短期與長期、行業之間、區域之間的平衡關系;②形成鼓勵軍民融合式發展的制度環境。
打破“民參軍”的隱性制度壁壘,降低民營企業“參軍”
的交易成本;③進一步深化國防科技工業管理體制改革。以政府職能改革為抓手,加大行政放權力度。改革軍工企業體系,將軍工集團按總成商、分包商和零部件供應商3個層面進行配置,形成真正的市場供求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