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動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政策解讀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2-03-28 點擊:次
為推動我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高新區”)高質量發展,按照國務院《關于促進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20〕7號)精神,我區出臺了《關于推動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寧政辦發〔2021〕67號)(以下簡稱《意見》),為使各相關部門、單位及社會公眾更好地了解《意見》內容,現對《意見》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及過程
2020年,國務院印發了《關于促進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20〕7號),明確要求“省級人民政府要將國家高新區作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載體,加強對省內國家高新區規劃建設、產業發展和創新資源配置的統籌。”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研究起草了《關于推動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充分征求、合理吸納了區直相關單位及國家和自治區高新區等單位意見建議。2021年9月,經自治區政府研究通過,印發實施。
二、《意見》特點
(一)系統性強,覆蓋面全。既涵蓋了高新區科技型企業發展、科技創新平臺建設、科技成果轉化等引領創新的具體舉措,又包含了土地資源配置、綠色智慧園區建設、產城融合等高新區服務能力提升支持措施。
(二)針對性強,支持力大。既在支持高新區梯次發展、爭先進位提出支持措施,又從東西部協同創新、共建園區、“飛地”研發中心、創新創業生態優化等方面提出新機制、新模式。
(三)操作性強,精準度高。既明確了享受政策的主體和條件,也明確了兌現政策主體部門;既有支持高新區持續提升創新能力的政策條款,也有深化高新區體制改革的具體措施。
三、《意見》主要內容
《意見》包括總體要求、重點任務、保障措施三個部分,共17項內容。
一是確立高新區高質量發展指導思想(第一條)。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準確把握“創新驅動發展示范區、高質量發展先行區”的新定位,搶抓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重大機遇,圍繞產業鏈和供應鏈部署創新鏈,加快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全面提升高新區發展能級和核心競爭力。
二是明確高新區發展目標(第二條)。到2025年,全區國家高新區達到3家,自治區高新區達到10家;培育工業總產值千億以上的高新區1家、500億以上的高新區3家;高新區內高新技術企業數達到300家以上,占全區比重超過60%;高新區企業研發經費投入達到全區企業的一半以上,技術合同成交額達到全區的70%以上。
三是優化高新區梯次發展結構(第三條)。推動國家高新區爭先進位,增設國家高新區“爭先進位獎”,推動吳忠和中衛自治區高新區加快升級為國家級高新區。引導其它高新區“以升促建”,支持更多工業園區通過創建自治區高新區提升高質量發展水平。
四是加速高新區創新資源集聚(第五條至第九條)。推動科技型企業發展壯大,針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特點實施差異化扶持、精準化培育。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支持高新區組織實施一批重大科技項目。加快創新人才集聚,支持高新區自主制定引進急需緊缺人才政策。強化技術創新載體建設,支持高新區圍繞主導產業集中力量布局建設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創新平臺、新型研發機構和產業創新聯合體。加速科技成果落地轉化,將高新區打造成為東西部產業轉移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核心載體,支持高新區建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寧夏分中心(基地)、通用性或行業性科技成果中試熟化平臺。
五是完善高新區協同創新機制(第十條和第十一條)。支持高新區與東部地區產業相近的國家高新區建立對口協作、伙伴園區等機制,建設“飛地”研發中心、科研成果育成平臺和離岸孵化器。優化創新創業服務生態,支持高新區聚焦主導產業建設高水平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整合資源建設科技創新公共服務綜合體。
六是提升高新區發展保障能力(第四條、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做大做強特色主導產業,推動高新區立足區域資源稟賦和基礎條件,聚焦特色主導產業核心競爭力提升,培育創新型產業集群。加快建設綠色智慧園區,支持高新區創建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完善公共服務設施,推進產城融合發展。
七是深化高新區體制機制改革(第十四條至第十七條)。壓實高新區所在市、縣(區)政府承擔高新區建設的主體責任,自治區各職能部門建立授權事項清單制度,按照應放盡放原則,賦予國家高新區相應的科技創新、產業促進、人才引進、市場準入、項目審批、財政金融等自治區級和市級經濟管理權限。修訂高新區認定管理辦法,優化認定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