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 《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管理辦法》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07-12 點擊:次
為進一步規范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設立、建設、考核,加強全周期管理,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創建示范活動管理辦法(試行)》和《國務院關于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的指導意見》《國務院關于近期支持東北振興若干重大政策舉措的意見》有關要求,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出臺了《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管理辦法》共6章22條,包括總則、創建申報、批復設立、建設管理、考核評估、附則以及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總體方案編寫指南、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評價指標體系兩個附件。
《管理辦法》全面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于創建示范活動規范管理的最新規定,規范了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設立、建設、考核等有關要求,細化了有關程序;明確了國家發展改革委、省級發展改革委、示范區所在地市人民政府對示范區建設管理的職責分工,壓實各方責任;提出了在年度總結評價的基礎上,建立有獎有罰的激勵約束機制、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機制,形成示范區全周期閉環管理;制定了示范區總體方案編寫指南和考核評價指標體系,細化了示范區申報及考核評估要求。
《管理辦法》的印發實施,將進一步規范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建設發展,充分發揮示范區示范帶動作用,推動中西部和東北地區有力有序有效承接國內外產業轉移,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發展和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