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獎勵30萬元,四川內江市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措施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1-10-15 點擊:次
內江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
《內江經開區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措施》和
《內江經開區推動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措施》
的通知
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區級各部門:
《內江經開區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措施》和《內江經開區推動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措施》已經2021年區黨工委會第36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內江經開區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決策部署,持續推進改革創新,深化開放合作,搶抓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大機遇,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助推我區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加快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內江協同改革先行區經開區片區建設,特制定本措施。
一、加大財政資金扶持力度。壯大區級工業發展資金。安排2億元用于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并根據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及時予以增加,支持產業發展。
二、鼓勵加大固定資產投資。對納入國家、省、市重點項目的制造業項目,根據項目年度投資完成情況,年度總投資在5000萬元以下的,按0.1%給予獎勵;年度總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5000萬元及以下部分按照0.1%給予獎勵,5000萬元以上部分按0.5%給予獎勵,單個項目獎勵最高50萬元。對外商投資項目(企業),按照每年實際到位外資(FDI)金額,每20萬美元給予1萬元人民幣獎勵,最高獎勵500萬元。
三、鼓勵企業做大做強。集中優勢資源和政策培育一批主業突出、核心競爭力強、稅收貢獻大的大企業大集團,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20億元、15億元、10億元、5億元的制造業企業,分別獎勵企業20萬元、15萬元、10萬元、5萬元。加大小微企業培育,對當年新進規模工業企業給予每戶5萬元獎勵。
四、鼓勵企業創新發展。支持企業創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和研發中心。對新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企業一次性30萬元獎勵。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復核或再次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企業一次性5萬元獎勵。對新獲批國家級、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工程實驗室,給予一次性50萬元、20萬元的獎勵。對新獲國內、國際發明專利授權的每項分別給予3000元、10000元獎勵。
五、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年研發投入突破500萬元的企業,給予2萬元獎勵;年研發投入突破1000萬元的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年研發投入突破2000萬元的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年研發投入突破5000萬元的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孵化器企業年研發投入突破50萬元,給予2萬元獎勵。
六、推動企業創品牌。按照“不重復獎補”的原則,對首次獲得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的企業,分別獎勵200萬元、100萬元;對首次獲得四川天府質量獎、提名獎的,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對首次獲得內江市甜城質量獎的獎勵10萬元;新榮登中國品牌評價榜,獎勵50萬元;首次獲得四川名牌產品,獎勵20萬元;首次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給予50萬元獎勵。
七、支持企業拓展市場。對全年總產值1億元以上且增速高于全區平均水平的制造業企業進行獎勵,全年總產值在1-5億元、5-10億元、10-15億元,15億元以上的,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15萬元、20萬元的獎勵。
八、設立財政貢獻獎。對制造業企業年納稅區級留存部分在200-1000萬元,1000-5000萬元,5000萬元以上的給予留存部分2%、4%、5%的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九、加大融資支持。鼓勵企業通過債權融資和上市拓寬融資渠道,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和盈利能力,對成功在境內主板、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的企業,分別給予1000萬元、600萬元的獎勵。
十、加強要素保障。對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按照當年一年期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給予貸款貼息,單個企業不超過20萬元;對年工業用電量增長10%以上的工業企業(不含工業廠房租賃企業),按照工業用電費用增量部分的10%予以補助,單個企業不超過10萬元;對企業引進的高層次人員、員工培訓等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獎勵或補助。
十一、支持企業開展統計基礎規范化建設。對表現突出、效果明顯的單位和個人按照不低于規上企業總戶數的20%給予表揚獎勵。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統計人員給予每年5000元的工作補助;規下抽樣單位的輔助調查人員給予每月100元的工作補助。
十二、附則。本措施適用于在我區范圍注冊登記、經濟指標納入我區統計、稅收解繳在我區的獨立法人企業。對重大招商引資項目(企業)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按照“一事一議”原則確定獎勵標準。本政策與內江經開區電子信息產業扶持政策等其他扶持政策不重復享受,同一獎勵政策按就高不就低原則執行。年度內出現環保、安全、綜治等方面重大事故,或存在偷稅漏稅欠稅行為的,取消企業當年獎補資格。本措施由區經濟科技發展局負責解釋。本文件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
內江經開區推動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推動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意見的決策部署,準確把握國內經濟“雙循環”發展大勢,持續推進改革創新,深化開放合作,搶抓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大機遇,聚焦“六穩六保”和“消費促升級”的目標任務,推動我區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加快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內江協同改革先行區經開區片區建設,特制定本措施。
一、加大財政資金扶持力度。區財政每年安排2000萬元服務業發展資金用于推進全區現代服務業發展,并根據財力情況逐漸加大投入,切實發揮財政資金的幫扶、引導和撬動作用。
二、鼓勵固定資產投資。對納入國家、省、市重點項目的服務業項目,根據項目年度投資完成程度,年度總投資在5000萬元(含)以下的,按0.1%給予獎勵;年度總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5000萬元及以下部分按照0.1%給予獎勵,5000萬元以上部分按0.5%給予獎勵,單個項目獎勵最高50萬元。對外商投資項目(企業),按照每年實際到位外資(FDI)金額,每20萬美元給予1萬元人民幣獎勵,最高獎勵500萬元。
三、支持總部經濟發展。經認定為新設立的總部型企業,按實繳注冊資本的1%給予落戶補助,企業實繳注冊資本分期到賬的,按實際到賬資本進行計算和補差。對總部型企業年度區級財政貢獻達到500萬元且較上一年增長20%以上的,增量部分給予50%的獎勵,獎勵年限不超過3年。
四、設立財政貢獻獎。對年繳稅收區級留存部分超過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的商貿服務業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一次性獎勵。
五、鼓勵開拓國際國內市場。對參加經開區統一組織的境內外重要展覽和推銷活動的企業,給予攤位費、產品托運和差旅費等補貼。參加境外展會的,單個企業單次補貼金額不超過3萬元;參加省外展會補貼不超過1.5萬元,省內展會補貼不超過8000元。享受區級補貼與中央、省、市補貼之和不高于實際發生額。
六、鼓勵企業擴大對外貿易。對年進出口額突破1000萬元的企業給予物流補貼1萬元;對年進出口突破2000萬元的企業給予物流補貼2萬元;對年進出口突破3000萬元的企業給予物流補貼3萬元;對年進出口突破5000萬元的企業給予物流補貼5萬元。鼓勵新增進出口實績企業,對當年新增進出口實績企業,給予國際市場開拓獎勵資金1萬元,并可同時享受物流補貼。對于年進出口總額超過1億元的企業可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適當的物流補貼。
七、鼓勵企業上臺階。對年銷售收入首次超5億元、2億元、1億元的批發業單位,年零售收入首次超1億元、8000萬元、5000萬元的零售業單位,年營業額首次超5000萬元、3000萬元、2000萬元的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單位,年營業收入首次超3000萬元、2000萬元、1000萬元的住宿業以及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單位,年營業收入首次超3000萬元、2000萬元、1000萬元的餐飲業單位,分別給予每戶3萬元、2萬元、1萬元一次性獎勵。
八、支持商業綜合體發展。對實行統一收銀、統一管理、統一核算的運營管理模式的大型商業綜合體、大型市場、特色商業街區(入駐特色街區經營戶超過20家以上),納入限額以上商貿企業統計后,對年銷售額達到2億元以上的零售業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可同時享受企業入規入統和上臺階相關政策);鼓勵培育壯大入駐企業,對成功培育入規入統企業,按照每戶1萬元的標準給予管理公司一次性獎勵。
九、支持電子商務集群網狀發展。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級表彰的電子商務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3萬元、2萬元、1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入駐我區電商直播基地的企業,全額補貼前三年租金,第四、五年按實際租金的50%進行補貼。對在我區自建5個及以上實體直播間,正常運營一年以上的,給予每個直播間1萬元一次性獎勵,同一企業最高不超過10萬元。
十、支持企業應統盡統。對達到國家標準且首次成功納入國家統計聯網直報平臺的限額以上商貿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不含企業名稱更改、注冊地址在經開區范圍內變更等情況),給予企業、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工商戶2萬元獎勵,連續三年在庫且經營正常的再給予3萬元獎勵。
十一、支持企業開展統計基礎規范化建設。對服務業、商貿流通行業開展統計基礎規范化建設,表現突出、效果明顯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獎勵;對限上規上統計單位統計人員給予每年5000元的工作補助;限下規下抽樣單位的輔助調查人員給予每月100元的工作補助。
十二、附則。本措施適用于在我區范圍注冊登記、經濟指標納入我區統計、稅收解繳在我區的獨立法人企業、產業活動單位或個體工商戶。對重大招商引資項目(企業)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按照“一事一議”原則確定獎勵標準。本政策與內江經開區電子信息產業扶持政策等其他扶持政策不重復享受,同一獎勵政策按就高不就低原則執行。年度內出現環保、安全、綜治等方面重大事故,或存在偷稅漏稅欠稅行為的,取消企業當年獎補資格。本措施由區經濟科技發展局負責解釋。本文件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