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規劃編制詳解及要點分析
十四五規劃編制詳解及要點分析
來源:未知 日期:2020-04-15 點擊:次
2018年底為加快該統一規劃建設,更好發揮國家發展規劃戰略導向作用,中共中央、國務院在《關于統一規劃體系更好發揮國家發展規劃戰略導向作用的意見》作了如下四個方面的規劃編制要求:
必須突出發展規劃的統領性作用
注重規劃的戰略導向作用,增強指導和約束功能,體現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及規范化。
必須由虛轉實,注重發展質量
以“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現代化建設”為要求,從五位一體出發,系統謀劃。
必須強化區域協同發展
以“補短板、強弱項、提質量”作為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協調問題的抓手。
必須提高規劃的信息化水平
利用信息技術引導目標設定和規劃決策,建設智能化信息平臺提高規劃編制和管理的科學性。
“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是一項國家到地方、全局到局部、宏觀與微觀等相互結合的系統性工作。清大文產總結過去“五年規劃”經驗,整理地方(區域)“十四五”規劃編制重點為:
對“十三五”執行情況進行全面總結評估,客觀準確把握區域所處發展階段及特征。
致力于打破制約區域發展的瓶頸,找準突破發展的切入點、解決核心問題,發揮戰略導向作用,確保高質量發展。
既要以五年為主,又應預測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各項目標,以及到本世紀中葉,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戰略安排。
尋找區域與其他地區的異同,挖掘其發展價值,準確把握其發展特色,并在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中突出區域特色。
既要站在大區域發展中考慮問題,對未來發展和環境變化有一定的準備,又要切合區域發展實際,穩步推進,實現高質量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