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 廣東省能源局印發《廣東省戰略性產業集群重點產業鏈鏈主企業管理辦法》。
據上述文件,省級鏈主企業遴選工作原則上每年開展一次。圍繞戰略性產業集群,每個產業集群根據產業發展實際確定若干條重 點產業鏈,每條重點產業鏈遴選 1-3 家省級鏈主企業,構建“戰 略性產業集群+N 條重點產業鏈+多鏈主”體系。
依法在廣東省內生產經營,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
? 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重點產業鏈鏈主企業營業收入原則上不低于50億元(軟件與信息服務、生物醫藥與健康產業集群除外)。
? 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中的軟件與信息服務、生物醫藥與健康產業集群及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等重點產業鏈鏈主企業營業收入原則上不低于10 億元。
? 營業收入低于10億元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鏈主企業,需最近一年營業收入在5億元以上,且近三年營業收入平均增速不低于20%。
? 對規模低于千億元或三年增速小于10%的新興產業集群,不作鏈主企業營業收入和營業收入增長率等指標要求。
? 具有較強的研發實力,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比重原則上不低于3%。
? 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比重低于3%的企業,應從事關系國計民生的重點行業(包括石化、鋼鐵、通信、安全應急、環保、食品制造等工業和農業領域,具體行業領域由集群相關省直牽頭部門發布),且營業收入位居國內同行業前列。
? 牽頭或參與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等國家級以上創新研發平臺建設及獲得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稱號的優先推薦。
? 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主導或參與相關領域國際、國家或行業標準,具備國家級、省級高層次領軍人才、團隊的優先推薦。
企業財務狀況良好且具有較好的成長性,盈利能力長期高于行業平均水平;產品質量精良,管理模式創新、具有品牌核心競爭力;能耗達到能耗限額標準先進值。
資源整合能力突出,產業鏈上下游合作企業原則上不少于20家。
世界500強企業、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國家鏈主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
通知原文如下: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 廣東省能源局關于印發《廣東省戰略性產業集群重點產業鏈鏈主企業管理辦法》的通知
粵工信規字[2025]1號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廣東省戰略性產業集群重點產業鏈鏈主企業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反映。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