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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關于支持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若干意見
工商辦字〔2015〕76號
來源:未知 日期:2015-10-12 點擊:次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建立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廣東自貿試驗區)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是在新形勢下推進改革開放和促進內地與港澳深度合作的重要舉措。為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支持廣東自貿試驗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服務自貿試驗區建設和進一步擴大開放,營造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出如下意見:
一、支持廣東自貿試驗區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支持廣東自貿試驗區實行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一照三號”登記制度,按照“一窗受理、一表申報、并聯審批、核發一照”的模式,在營業執照上加載組織機構代碼和稅務登記號,條件成熟后,實行“一照一號”登記制度。
二、支持廣東自貿試驗區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實現以電子營業執照為支撐的網上申請、網上受理、網上審核、網上發照和網上公示的全程電子化登記模式,真正體現工商注冊制度便利化的改革成果。加具電子簽名的電子文件、電子檔案與紙質形式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授權廣東自貿試驗區三個片區工商登記機關行使依法應當由其上級工商登記機關乃至工商總局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在廣東自貿試驗區內企業的登記管轄權。
四、支持廣東自貿試驗區開展企業集團登記制度改革。廣東自貿試驗區內的企業,子公司達到三家以上的,允許其在企業名稱中使用“集團”或者“(集團)”字樣,不受注冊資本數額限制,無需向其登記機關申請頒發企業集團登記證。
五、同意對廣東自貿試驗區內廣告企業從事戶外廣告發布活動免于戶外廣告登記,取消外商投資廣告企業項目審批。
六、支持廣東自貿試驗區工商機關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監管工作,加快建立完善企業年度報告、即時信息公示、抽查監管、經營異常名錄等制度,積極構建事中事后監管新模式。
七、支持廣東自貿試驗區工商機關的企業監管信息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與其他政府部門實現互聯共享,在推進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和失信約束、聯合懲戒機制,以及探索建立綜合監管執法等方面先行先試。
工商總局
2015年5月25日